三季度末以来,虽然部分银行流动性紧缺没有此前显得那么严峻,但细细分析后发现并没有那么乐观,银行本身“钱紧”程度与6月份差不多。之所以没有再次闹“钱荒”,主要原因是央行伸出了援手。
三季度之所以没有再次闹”钱荒,主要原因是央行伸出了援手。
进入第三季度末,部分银行存款出现负增长。因为“钱紧”,有些银行甚至停止了信贷投放。经历过今年6月“钱荒”事件后,市场再度对“钱紧”感到恐慌(10月12日《人民日报》).
三季度末以来,虽然部分银行流动性紧缺没有此前显得那么严峻,一些人士也放言6月“钱荒”事件不会重演,但细细分析后发现并没有那么乐观。三季度末以来,银行本身“钱紧”程度与6月份差不多,之所以没有再次闹“钱荒”,主要原因是央行伸出了援手。6月份那次“钱荒”,央行一直憋着不向市场释放流动性,让商业银行自己来解决。而这次,央行以为“双节”准备足够流动性为由,从9月下旬就大力度采取逆回购工具向市场释放上千亿元流动性,解决了银行“钱紧”的燃眉之急。也才使得三季度底和本月初没有重演6月份的“钱荒”。笔者大胆猜测,如果央行不向市场释放流动性,6月份的罕见“钱荒”再次上演的可能性极大。
既是央行大力度释放流动性救济银行“钱紧”,但只是一定程度上短时缓解了。国庆长假后一些商业银行资金紧缺状况又开始出现。包括大型银行在内几乎所有商业银行都抬高了贷款门槛,特别是过去被称作优质资产、相互竞争拼抢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纷纷抬高门槛甚至暂停贷款。主要是内部资金紧缺造成的。折射出银行“钱紧”仍在发酵。同时,三季度末央行大肆向市场释放流动性解决银行的燃眉之急,那么,四季度底、明年一季度、再往后如何办呢?
从目前市场金融资源配置现状看,商业银行“钱紧”短期内难以缓解。笼子内商业银行“钱紧”、闹“钱荒”主要原因是现行金融体制机制造成的。目前,资金市场事实上存在一个“双轨制”现象,即:笼子以内的商业银行执行法定利率,而其他融资行为却执行市场资金价格。市场资金价格远远高于笼子内利率,这就使得商业银行主要资金来源的存款受到严峻挑战,造成存款大量流失,导致商业银行内部资金持续紧张。受管制的资金价格―利率,与完全市场化的资金价格出现了严重碰撞,受伤的是笼子内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逼迫自谋“生路”。大肆发行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变相提高利率来吸收存款。但是,理财产品回报率高,资金来源成本高,给商业银行经营带来压力。同时,银行理财产品乱象丛生,风险凸现,特别是期限错配风险日益暴露,已经受到了监管部门的严厉监管。银行依靠理财产品来解决内部流动性持续紧张问题不是出路。这也倒逼利率彻底市场化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否则,商业银行的“钱荒”、“钱紧”不可能得到有效解决。
如果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最后一座堡垒―存款上限管制不尽快突破,极有可能导致银行发生流动性风险。我们注意到,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中国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流动性办法》),现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银行的罕见“钱荒”告诉我们,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管理已经迫在眉睫了。否则,一旦爆发流动性风险,一个存款支付挤兑潮就有可能引发全面性金融风险。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
《流动性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非常之多,笔者重点提出三点:一是尽快引入巴塞尔协议III流动性标准的流动性覆盖率指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在设定的严重流动性压力情景下,能够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并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来满足未来30日的流动性需求。银行流动性风险一个根源是信贷资产盲目扩张导致的,特别是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的信贷资产。保持能够完全覆盖流动性流出需求的及时变现的流动性资产非常重要。对这一指标的要求时间点和流动性覆盖率指标比率应该适度严格于巴III的规定,比如:时间上提前一点、比率上高一点等。
二是存贷款比例问题。目前一些人士要求取消存贷款比例。这种要求有点匪夷所思。存贷款比例是防止银行流动风险和超负荷放贷的重要指标,是《商业银行法》中的法定监管指标,岂能取消呢?特别是在目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凸现情况下,这个指标更显得异常重要。要说进行修改完善的话,只能完善分母项,即:增加贷款类资产统计范围。
三是防范银行“钱荒”引发的流动性风险重点在于遏制银行之间的同业业务,特别是基层行同业之间的乱拆借行为。这是酿成目前银行“钱荒”的主要原因。一些银行把从其他行大额度拆借的资金用于购买信托受益权返售信托产品,从而使得资金流入到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领域,成为流动性非常差的资产。大额拆借资金到期后必将出现“钱荒”的流动性风险。监管部门一定要严格监管,坚决遏制银行基层行的乱拆借行为。
(本文作者介绍: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知名网评人,著名专栏作家。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十大网评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