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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款”缘何屡成“唐僧肉”?

加入日期:2013-10-11 8:48:47

  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刘元旭 李春惠)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部署加强财政扶贫等保民生资金管理和公共资金审计监督。扶贫助困资金跑冒滴漏问题再次引发关注。

  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扶贫济困力度不断加大,惠民政策“含金量”越来越高。然而,作为贫困群众“保命钱”和减贫脱贫“助推剂”的扶贫助困资金,在一些地方却屡屡遭到“揩油”和“打劫”,个别干部甚至将“扶贫助困”变为“劫贫济私”。

  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两级扶贫办(市、县、区、旗)主任、科长等10名扶贫官员就因贪污扶贫款,被法院分别判处11年至5年有期徒刑或缓刑。

  有统计显示,仅2012年1月至11月,我国各地监察机关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就达9612件,涉案人数14517人,涉案总金额27.7亿余元。

  记者查阅了近两年审计署公开披露的多份审计结果发现,扶贫助困资金跑冒滴漏主要存在四大“黑洞”:

  一是虚报骗领。例如,四川省蓬溪县蓬南小学存在虚报困难寄宿生人数骗取补助;安徽省肥东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会务费、招待费、考察费及购置残疾人康复器材等名义,套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彩票公益金共163.61万元;江西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昌东镇民政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编造低保户名单套取农村医疗救助资金74.45万元。

  二是贪占侵吞。例如,2004年至2012年,呼和浩特铁路局社保处财务科原科长王某冒用部分已死亡人员身份骗取社保资金2323.66万元,2012年12月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2年至2012年,陕西西安市临潼区地方税务局城东税务所原所长齐某利用职务便利协助其妻子骗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保资金5万多元。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山东省章丘市刁镇民政所原工作人员孟某利用工作便利,伪造部分已死亡五保人员签名骗取五保供养金,2012年7月被当地法院判处贪污罪。

  三是挤占挪用。例如,对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近58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项目支出;2012年对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和残疾人福利等三项社会福利资金审计发现,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5.29亿元,用于基层单位工作经费,平衡市级、县级财政预算,购建培训中心、体育场馆和购车等。

  四是蒙混过关。例如,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有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2012年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发现,8个省本级、178个市本级和1899个县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低保待遇累计323.06万人次、13.82亿元。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扶贫助困资金跑冒滴漏现象频频发生,除了一些地方和干部主观原因外,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让不少心术不正之人有机可乘。

  “让扶贫助困资金真正发挥好保命钱兜底钱作用,防止截留、贪占、挪用、冒领等漏洞,关键要从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两个方面发力,实现由粗放化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李永壮建议,应建立扶贫助困资金流入流出透明化机制,从“上墙”到“上网”,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加强监督,增加动态审计、随机审计,防止一些地方、部门和干部提前做“账面文章”,及时曝光和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真正看好保民生的“钱袋子”。

  作者:刘元旭 李春惠

编辑: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