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实施 黑龙江旅游市场较同期暗淡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新《旅游法》实施 黑龙江旅游市场较同期暗淡

加入日期:2013-10-1 19:30:34

  中新社哈尔滨10月1日电(王琳)热议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今日正式实施,记者黑龙江省各旅游部门获悉,《旅游法》将提升旅游服务水准,促进出入境旅游质量提档升级。但中国旅游市场面对翻倍上涨的团费价格,仍需一段适应时间。

  《旅游法》实施当日,在哈尔滨的许多团餐餐厅顾客稀少,而往年十一期间这里都火爆异常。据黑龙江省各大旅行社人士说,今年十一期间黑龙江省接待的省外和境外游客有所减少,省内游客赴外地旅游人数同样降低,旅游市场较同期稍显暗淡。

  哈尔滨铁道国际旅行社接待中心总经理赵罡说:“进入十月北方地区开始降温,东南亚的温暖气候吸引大批黑龙江游客。《旅游法》实施后,出入境旅游团费价格普遍上涨,原先普通的东南亚游3000多元(人民币,下同),现在涨到7000多元,令部分游客望而却步。”

  赵罡解释说:“其实黑龙江到东南亚旅游,沿途机票就要3000多元,吃住游还要3000多元,因此现在团费7000多元才是合理价格。过去部分旅行社为了招徕顾客而推出3000元的超低团费,就要靠购物和自费来弥补那部分无人支付的费用,弥补不了就容易产生导游和游客之间的负面情绪。”

  哈尔滨市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徐秋华说:“《旅游法》从法律上保证了旅游团费的合理性,保障了游客的消费权益,旅游价格并不是盲目上涨,而是把过去的隐性消费公开化。只是游客要从过去先看价格再看产品的思维习惯,向理性消费过度,市场对《旅游法》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哈尔滨市旅游监察大队负责人丁宁表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作为迎接中外游客的国际化大都市,在国际旅游市场树立良好形象尤为重要。《旅游法》有助于提高出入境旅游的服务水准,树立出境旅游团队文明形象,从而使哈尔滨的出入境旅游质量提档升级。”

编辑: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