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热电(600509.SH)1月4日晚公告称,公司近日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高压供用电合同》,用电方天山铝业承诺2012年12月以后每年用电容量至少为35万千瓦,每年用电量不低于30亿千瓦时。
据公告,2012年公司共计向天山铝业售电18.64亿千瓦时,上述合同实施后,预计2013年公司向天山铝业售电较2012年至少增长60%以上。
此外,双方合同条款中还制定了《年用电量分解表》,将30亿电量分解到月,若年用电量达不到30亿千瓦时,也按30亿千瓦时结算。
合同显示,供电计价仍按原电价执行,遇国家、自治区调整用电价格,亦做相应调整。天山铝业另外还需按向公司缴纳系统备用费,系统备用费按双方约定的备用容量5万千瓦确定。
公司称,本合同的签订也使公司供电业务发展得到了较大的电量需求保障,为实现公司2013年供电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天富热电4日报收8.45元,上涨4.58%。
(第一财讯 陈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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