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002068.SZ)1月25日公告称,因原料油供应商涉天津“2.15”确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控股子公司韩城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补缴增值税合计2734.40万元,将减少公司2011年净利2638.69万元。
韩城市国税局出具的处理决定显示,韩城黑猫在2008年1月-2009年8月期间,接受接收天津纬天商贸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7份,税额123.44万元,并认证抵扣;在2010年9月-2011年11月期间,韩城黑猫接受接收天津锴泽尧化工贸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34份,税额1741.23万元,并认证抵扣。
乌海市国税局出具的处理决定显示,乌海黑猫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取得的天津翔铭伟业化工贸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82份,涉及增值税610.06万元,经天津“2.15”案件已证实虚开,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公司对补缴税款的处理方案显示,韩城黑猫两笔税款及相关费用须分别补缴税款135.79万元;1915.35万元;乌海黑猫需补缴税款共计683.26万元。
公司表示,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一贯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无法、无力也无权对供应商在同公司贸易前与其他企业交易的真实性及其从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是否为虚开进行核实和监管;公司将继续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和保留追诉的权利。
公司同时披露的2012年业绩修正公告显示,受上述补缴税收事项影响,公司2012年净利预计为10962.71万元至12987.31万元,同比降幅为0%至15%。公司2012年三季报曾披露,预计2012年实现净利润14187.04万元至18056.23万元,同比增10%至40%。
黑猫股份25日报收6.25元,下跌0.64%。
(第一财讯 陈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