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改善服务,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并于日前下发执行。
《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
一、领导率先垂范。局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在出国、用车、住房、公务接待、出版著作等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和中纪委的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
二、切实改进会风。每年以局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仅限全国文物局长会。司室召集各省参加的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邀请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须经主管局领导批准;邀请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全国性会议一般不超过150人,其他会议要尽量控制参会人数。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能合并、套开的会议要合并、套开。工作部署或交流性会议尽量采用视频方式。工作会议的会期一般不超过一天,其它专业性会议也要尽量压缩会期;简化议程,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严格执行会议经费预算,不得自行提高用餐和住宿标准,不在会场摆放鲜花,不安排大会合影,不发放纪念品。
三、严控应酬活动。除上级领导机关安排及由局主办的重要活动或涉外活动,局、司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庆典、剪彩、奠基仪式、庆祝会、纪念会、论坛和表彰活动等。局长出席须经部长同意,副局长出席须经局长同意,司室负责人出席须经主管局领导同意。除经党组批准外,局领导不以个人名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除涉外展览出版物外,局领导不为出版物作序。
四、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机关公文的种类、数量和发放范围。只保留《文物要情》、《文物通报》和有关省部际联席会议简报。从工作内容和办事要求出发,严格发文审批,减少公文数量,少发文,发有用的文。文件、简报等要力求文字精练,简明扼要。进一步加强公文审读核校,提高公文质量。
五、简化新闻报道。《中国文物报》对局领导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是否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确定。需要报道的,除重要会议活动外,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局领导讲话已发内部文件的,不在局属媒体转发、摘登;个人署名文章一般不在局属媒体发表。
六、规范外事出访。要围绕工作需要制订外事计划,夯实出访任务,精简出访次数,严格控制出访经费。局领导每人每年出访一般不超过1次,优先保障重要的双边多边合作机制性会议、重大文物交流活动、签署合作协议等,不同时安排两位以上局领导出访。对外赠送礼品和接受外方礼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七、改进调查研究。局领导每年要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围绕急需解决的问题,至少开展一项系统调研,年初选定调研课题,年内形成调研成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坚决克服“大胡噜”式的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地方局领导到机场车站迎送,从严控制下级调研单位陪同人员数量。
八、厉行勤俭节约。公务出差住定点饭店或内部宾馆(招待所),不参加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收受礼品。外地来局办理公务人员,如需就餐,一般安排在机关餐厅,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减少陪餐人数。
贯彻上述规定关键在于长期坚持和狠抓落实。要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局、司领导要切实负责,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局、司领导落实规定的情况要列入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和年度考核中,自觉接受监督。(文宣)来源文物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