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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全球基金诉熔盛重工一审败诉

加入日期:2013-1-11 5:41:37

本报记者 黄淑慧

A股市场首例要约收购维权案一审判决,兴业全球基金(微博)起诉熔盛重工败诉。兴业全球基金11日发布公告称,接到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该基金起诉江苏熔盛重工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诉求被一审驳回。兴业全球基金表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将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1年4月,熔盛重工收购全柴集团触发对全柴动力要约收购义务,但在2012年8月,熔盛重工以宏观经济不景气为由中止要约收购,在此前后全柴动力股价大幅下跌,包括兴业全球基金在内的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2012年9月,兴业全球基金以在要约收购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合同订立中先合同义务为由,将熔盛重工告上法庭,索赔1637万元。同年11月5日,该案首次开庭。

兴业全球基金认为,自熔盛重工通过全柴动力公告《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日起,双方即进入缔约过程,需履行缔约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即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善意磋商义务、如实告知义务、保密义务以及保护义务”。但熔盛重工在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反垄断局的相关批准文件后长达将近一年的时间内,并未上报证监会,同时,在将近一年的时间段内,存在隐瞒收购进展实际情况、隐瞒其对“其他补正相关问题”的准备情况等与要约收购相关的重要事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履行合同订立中的先合同义务。

对此,熔盛重工代理律师解释称,在证监会要求补正的资料中,关于收购项目的产业布局规划等资料长期没有撰写完毕,导致熔盛重工一直没有向证监会递交补正材料。

对于一审败诉带来的诉讼费用,兴业全球基金人士表示,在案件起诉、上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诉讼费用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获得赔偿,所有赔偿资金将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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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