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发布2012年8月16-31日半月改革动态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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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发布2012年8月16-31日半月改革动态

加入日期:2012-9-6 15:42:11

半月改革动态2012年8月16-31日
  一、行政体制改革

  8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会议决定,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再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84项、下放117项、合并13项。至此,国务院十年来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这次重点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特别是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或进行调整。

  会议指出,十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有力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增强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为;有力促进了政府管理创新,提高了行政效能;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今后一个时期,要坚定不移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要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二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研究制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和管理办法。三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把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抓紧培育相关行业组织,推动行业组织规范、公开、高效、廉洁办事。四要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逐步向村和社区延伸。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要建立政务大厅或服务窗口。五要加强政府监管。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监管责任,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到依法监管上来,切实履行职责,制定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加强日常动态监管,保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六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加快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七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投资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政府与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规范上下级政府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

  二、教育体制改革

  8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提倡对口帮扶,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提高社会教育资源利用水平。(二)均衡配置办学资源。增加财政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以及薄弱环节的投入。各省级政府要为农村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改善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三)均衡配置教师资源。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孤儿、流浪儿童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五)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生动活泼主动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六)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建立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会议还对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提出了指导意见。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布。《意见》指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的基本原则。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其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意见》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机制、保障内容、承办方式等作出了规定。

  四、农村改革

  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七大成效。日前,财政部负责人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讲话指出,2006年,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中央不失时机地作出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决定。六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七个方面的阶段性成效:一是乡镇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符合农村实际和乡镇工作特点、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提升了乡镇政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能力,巩固了基层政权。二是农村义务教育改革顺利实施,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目前,全国每年大约有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有12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到2011年,中西部地区已经达到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700元的标准,东部地区达到年生均小学550元、初中750元的标准。三是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层政权组织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27个省份对1080个县实行了财政直接管理,2.93万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据统计,2010—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250亿元。继续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2011年各级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51亿元,村均约4.2万元,进一步增强了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能力。四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提速。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完成确权林地面积26.77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7.81%;发证面积累计达23.69亿亩,占确权林地总面积的86.65%。同时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27个省(区、市)林权抵押贷款529.9亿元,全国森林保险投保面积7.72亿亩、保费7.92亿元,确定了200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合作经济组织达10万多个。五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铺开,据统计,2008—2011年各级财政共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50亿元,带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投入2800多亿元,共建成98.5万个项目,惠及亿万农民,初步构建了“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六是清理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七是区域性行业性农民负担问题逐步规范。

  五、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日前,该部召开2012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细化政策,从五个方面扎实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城市政府要充分发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主导作用,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配备专门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大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二是创新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全过程的监管。三是创新收费机制。严格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制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供热企业选表、安装和收费衔接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取消“面积上限”,完善计量热价和管理办法。四是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将供热政策性亏损补贴改为供热计量奖补资金,对于不进行供热计量改革的供热企业,不应再发放补贴。各地要依法处罚违反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和要求的单位。五是强化管理措施。加强供热能耗管理,供热企业要逐步建立供热监控调度平台,加大供热系统和计量装置运行维护管理力度。

  六、地方改革

  北京市出台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北京市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提出,北京市需新建医疗机构时,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而且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北京市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政策》提出,北京将把社会办医疗机构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按划拨方式用地,也可以按协议出让或租赁的方式取得用地;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有偿方式用地,经国土等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此外,北京市为鼓励社会办医还提出一系列配套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北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资质。有关部门对于各类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审批标准;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采购;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北京市医疗卫生职称评定、人才选拔和培训体系,在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安徽启动第六轮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安徽省日前启动第六轮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到今年12月底前,力争将现有省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减少一半以上,将保留的审批项目办事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压缩一半以上,努力使安徽省成为全国审批项目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地区之一。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就进一步清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出台实施方案,明确了本轮清理的基本原则: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项目,予以取消或调整审批方式。外省未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安徽省原则上不予保留;外省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不符合安徽省实际的,不予保留。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能够下放审批权限的,坚决下放。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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