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会见了丹麦商业与经济增长部部长宋欧乐先生一行,双方交流了商标注册、评审和保护方面的情况,并就共同关心的商标领域国际交流合作问题交换了意见。
付双建首先对宋欧乐先生一行访问国家工商总局表示热烈欢迎。他说,国家工商总局愿同丹麦商业与经济增长部一道,为促进中丹经贸关系的发展作出贡献,加强双方交流合作,共同促进两国商标事业的发展。
付双建向宋欧乐介绍了国家工商总局的职能。他指出,国家工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等几个方面,通过监管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
付双建强调,商标注册和保护是国家工商总局的一项重要职能。总局商标管理工作主要由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两个机构负责,商标局负责商标注册的申请、审理、公告等,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案件的审理,包括驳回复审、撤销复审和争议案件的审核。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商标事业发展迅速,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商标累计申请量1053万件,累计注册量717万件,有效注册量609万件,均居世界第一位。
付双建与宋欧乐就商标注册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宋欧乐表示,在全球化时代,越来越多的丹麦企业对中国市场兴趣浓厚,希望能在中国获得发展。宋欧乐在商标在线申请、加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与地方商标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以及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等几个方面谈了看法,希望今后能与国家工商总局加强合作,增进了解。
付双建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成为各国相关部门加强交流合作的重要领域。丹麦是中国在北欧地区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也已成为丹麦在亚洲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两国的经贸关系非常密切,当然也包括知识产权方面的交往。今年前7个月,丹麦在华商标申请量为788件,注册量为481件,截至7月底,丹麦累计在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12007件,在华注册商标达7821件。
付双建强调,中国对商标采取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双轨制,商标权利人既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裁判获得保护,也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寻求行政保护,工商部门将发挥行政执法网络全、成本低、便捷快速的优势,为权利人提供保护。在商标在线申请方面,中国的信息化发展启动相对较晚,目前商标注册网上申请量占57%。随着商标大楼的使用,相信在今后一两年的时间里,中国商标在线处理速度会加快,比例也会上升。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内地申请注册商标一般10个月就能获得注册。
付双建指出,《商标法》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此次修改旨在解决简化和完善商标确权程序、加大对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和为中外商标申请人提供更好服务三方面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非常重视商标领域国际交流合作,非常愿意与丹麦相关部门开展合作交流,共同促进两国商标事业发展。
工商总局国际合作司、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关负责人陪同会见。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