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原领导干部内幕交易典型案件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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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原领导干部内幕交易典型案件

加入日期:2012-9-26 4:31:00

  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案

  2007年6月,李启红在负责中山公用(000685)事业集团重组上市工作中,于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指使亲属以他人名义开立股票资金账户并大量买入公用科技股票,卖出后非法获利1983万元。李启红还有收受他人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1年2月,李启红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2011年10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启红犯内幕交易罪和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案

  2009年2月,刘宝春受南京市政府指派,负责上市公司高淳陶瓷(600562)的重组事宜。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刘宝春夫妇于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使用其控制的他人账户大量买入高淳陶瓷股票,卖出后非法获利750万元。2010年11月,刘宝春被开除党籍,2011年1月,被行政开除。2010年12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刘宝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50万元。

  银河证券原党委书记、总裁肖时庆案

  2006年,肖时庆利用银河证券担任中国石化(600028)下属上市公司财务顾问的机会,获得中国石化即将启动包括北京化二公司在内的第二批下属上市公司股改和重组工作的内幕信息后,于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指使亲属使用他人账户大量买入北京化二公司股票,卖出后非法获利1.04亿元。2011年11月,肖时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1年3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肖时庆犯内幕交易罪和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肖时庆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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