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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不应再增加试点范围

加入日期:2012-9-24 5:46:45

  今年房地产调控从价格的涨势上来说是有成绩的。但频繁变动的政策使住房消费失去了稳定的预期。完善制度,稳定预期是未来住宅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在“2012第三届中国房地产业高峰论坛”上明确指出,“应该明确房地产税的调节对象和目的,稳定市场消费预期。”

  房产税不应再扩大试点范围

  “我们要征房产税到底是财产税还是消费税?我们在购房的时候已经交了70年的土地使用税了,现在又要作为一个财产持有者进行征税,是不是应该有一个说法?”吴晓灵认为,把房产税定位为消费税比较好,“这意味着要保障居民公平的基本消费不征税,而对于过于基本消费的面积之上的我们可以征税。而国家拿这个税可以定向反哺对居民保障房的支出,这样就可以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同样,原中国建设部总经济师兼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专家、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在论坛上表示,中国目前不具备征收物业税的条件。建议对扩大物业税要从长计议,替代政策既能够抑制投机,适度控制投资,最好还要考虑到操作和征收的成本。

  “房产税不应该再扩大试点范围了。”吴晓灵指出,“一个税政策意图没有明确,税收标准没有明确,如果说再推广下去,全国会有很多不同的税种,因此应该尽早提交人大讨论这个问题,到底是财产税还是消费税,是针对什么来调控,调节的目标是什么?尽管这个可能出台的时间会比较晚,比允许各个城市试点税收可能会晚一点。但是税政讨论的过程,就是全民统一认识,凝聚共识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当中,大家知道有这样一个税要出来了,也会对自己的消费行为适当考虑,也可以起到抑制过度消费和投机的作用。”

  增加供给才是釜底抽薪之计

  “从2004年至今,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多轮调控,虽然每一次都取得了成效,但调控政策更多是针对一段时间内的问题,对供求关系的平衡和改善,始终考虑和把握不够。”因此,谢家瑾认为,供求矛盾始终是引发房价反弹的定时炸弹,调控政策一旦松动,短期内就会出现供不应求,价格反弹。

  谢家瑾强调,增加供给是釜底抽薪之策。当务之急是增加用地供应,督促各地开工,加快城市配套,提高容积率,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支持群众的合理需求,支持开发商的合理需求。

  吴晓灵指出,地方财政收入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必然推高房地产价格。“让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进入住宅用地市场,能增加城市住宅用地,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升,给农民以财产性收入。”

  谢家瑾进而指出,必须改革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推行年租制。“1994年分税制之后,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收入,再加上房地产用地采取招拍挂,为了保证土地获得高收益,地方政府采取饥渴性供应,高额的地价推涨了房价。然而,产生问题的是土地出让制度而不是地方政府。如果说对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改为土地使用年租制,购房者买房之后按年缴纳土地使用费,可以实质性的降低现行房屋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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