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意思的事实是:上证所刚刚发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之后两天,深交所便公开表态称,未设风险警示板。两个交易所在交易规则上出现如此明显的步调不一致,在历史上还十分罕见。
为何深交所和上证所在交易制度上会出现如此大的差别,这种偏差又会给市场格局带来怎样的变化?
深交所:未设风险警示版
上周五,上证所公布风险警示板征求意见稿之后,立刻对A股市场ST股板块造成直接冲击,不论是沪市还是深市的ST股均遭到投资者抛售,股价出现连续跌停。但7月30日,深交所相关人士却明确表态称,深交所退市制度未设风险警示板。
据了解,深交所有关人士表示,根据深交所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及创业板退市制度有关安排,深交所没有设置风险警示板,触及风险警示的股票涨跌幅限制仍按原规定执行。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安排,在风险警示方面,深市主板、中小企业板通过设置退市风险警示标识*ST的方式进行相关公司的风险警示,创业板取消“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制度,而沪市通过设置退市风险警示标识*ST及风险警示板的方式向投资者警示风险。
而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深市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条件的,分别在公司股票前冠以“*ST”和“ST”字样,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均为5%,恢复上市首日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不受5%的限制。退市整理期间,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交易,并不再在主板或中小企业板行情中揭示。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30个交易日。
资金将转战深市“垃圾场”?
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会出现交易规则上的差异,可能与两个交易所发展定位的不同有关。目前,上证所应该是定位为蓝筹股市场,而深交所由于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快速发展,因此有些倾向于所谓的“成长板”的类型。所以,上证所对于垃圾股的容忍程度比深交所更低一些,也在情理之中。
“沪深交易所在交易规则上的偏差,必然会反映到市场的运行上”成都一位私募人士表示,“这很可能让那些炒重组的资金,从沪市进一步转移到深市。”
该人士称,如果上证所的这个征求意见稿最终没有改变,也就意味着从明年实施开始,风险警示板个股的涨跌幅会出现不平衡,相当于是只许跌不许涨,这种下跌容易上涨难的市场,怎么可能吸引资金参与?而深圳市场尽管公司整体基本面也不见得比沪市好多少,但起码资金腾挪的空间要更加充裕,炒作的积极性也更大。
统计显示,目前沪深两市ST股和*ST股一共有约130只,从数量来看,沪市的ST股略多于深市,如果上证所和深交所最终的交易规则出现差异,可能沪市的ST股退市的速度也会快于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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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配新政 ST股被逼上单行道
6月29日,沪深交易所双双推出退市制度新政,新的退市标准中增加了股票收盘价等指标。然而,这一政策的发布,并未对A股市场的ST股构成致命性打击,直到上周末,上证所再次推出《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这才将整个ST股板块逼上了单行道。
本周,在交易新规则的打击下,大量ST、*ST股出现连续三个跌停板,甚至包括“S上石化”等也遭到错杀。直到本周四,才有部分ST股缓过劲来展开反弹,但仍有大量风险巨大的股票继续跌停。
沪市交易新规击垮ST股
作为郭式新政的又一力作,上证所7月27日发布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一政策的发布,在本周直接对ST股板块构成毁灭性打击。
仅仅是对交易规则的一个修改意见,为何会带来如此大的打击力?
上证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有两条,一是设立 “风险警示板”,即将所有*ST、ST类股票,以及被终止上市,但尚未摘牌(退市整理股票)归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二是风险警示股票股票涨幅限制为1%,跌幅限制为5%,退市整理股票的涨跌幅均为10%。
长期以来,对ST股、绩差股的炒作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顽疾,一些ST、*ST公司出现“妖股”横行、垃圾股满天飞的局面,不仅严重毒化市场氛围,扭曲投资理念,成为市场最主要的风险源之一,而且严重破坏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奖优汰劣”的市场机制难以形成,正常的价格发现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上市公司的思维逻辑和行为选择。
分析人士表示,对ST、*ST之类的风险公司实行另板交易,实施更严格的交易限制,将有效保障退市制度的顺利实施。从长远来看,退市制度的完善和风险警示板的推出无疑将有力地提升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价值,因此是长期利好。
从这一征求意见稿发布的初衷来看,目的显然是为了树立价值投资理念,防范上市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然后实际的效果,却是此政策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便已经对ST板块公司带来了巨大冲击。
交易新规惩罚意味更浓
实际上,A股市场ST股的日子,已经算是太好过了。在过去的4年中,竟然没有一家公司因为连续亏损而退市,这一现象显然是不正常的。正是由于这种不完善的制度,导致ST股成为游资炒作重组题材的大本营,甚至连一些公募基金等正规军也加入其中,严重扭曲了市场的投资理念。
中金公司分析师汪超指出,从形式来看,新规对于ST股票的炒作遏制方式与前期发布的防止新股炒作方式异曲同工,均是针对涨跌幅和换手率等交易行为出发,但惩罚意味更强:涨跌幅的上下不对称明显增大了短期交易行为的风险性。1%的涨幅限制、30%的换手率限制以及50万股的当天买入限制都增加了以 “短平快”操作为主的ST板块投机者的操作难度,收益风险比明显下降。该项制度以出乎市场意料之外的方式推出,充分表明了监管者改革的决心及态度,也表明了对市场重新发挥优胜劣汰功能的期望。
长远来看,该项措施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抑制ST股炒作,结合刚刚实施的风险警示规则,其对ST股票的惩罚性举措将使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和控股股东更加关心公司业绩和股价波动,极力避免“披星戴帽”;对于投资者来说,一系列的制度改革明显抑制了以短期投机炒作获利的行为,使投资者更加重视市场的价值投资方式。
分析师建议:清仓垃圾股
除了交易规则的惩罚性措施外,新的交易规则配合沪深交易所6月底发布的新的退市制度,将ST股板块逼上了单行道。根据新的退市制度,新增了对收盘价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面值,那么将被退市。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两市ST股中,有包括*ST长油、*ST东电、ST梅雁等六只ST股股价低于2元,如果市场出现恐慌性下跌,这些股票跌破面值1元的可能性很大。一旦这类个股跌破1元,根据新的交易规则——涨幅限制1%,跌幅限制5%,这些个股要想再返回面值以上,将难上加难。因此,很可能还没有等到连续亏损,就已经因为股价不足面值而被退市了。
本周,在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的打压下,整个ST板块出现暴跌,直到本周四才出现反弹。汪超指出,目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必将于年内正式实施,并于2013年1月开始按新规正式执行。消息面的利空将使得ST板块短期承压。中期来看,目前距新规大限还有5个月的缓冲期,因此短期利空过后ST板块仍将表现为分化走势,有业绩支持和重组预期,可以基本保证明年“摘星摘帽”的ST股票仍将有阶段性机会。在新规设定下,ST板块在2013年之后已经不具备短期的交易性机会,建议投资者年末清仓ST板块和可能 “披星戴帽”的垃圾股,逐步转为政策大力支持的价值型投资。
·公司连线
*ST长油 (600087,收盘价1.17元)
8月3日,*ST长油的收盘价1.17元,离退市红线仅0.17元。龙虎榜数据显示,8月1日买卖双方前五大席位均为游资,卖出资金1849.37万元,比买入资金多了1598.02万元,是买入资金的7倍。
距离“破面值”仅一步之遥的*ST长油 ,以8月3日的收盘价1.17元计算,仅需4个跌停板。根据上证所退市新规,“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ST长油有可能成为A股市场退市第一股。
据公开资料显示,*ST长油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分别亏损1859.47万元、7.54亿元,2012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滑185.01%,
亏损2.73亿元,每股收益为-0.08元。这意味着,即使公司股票未跌破面值,但若2012年业绩不能扭亏为盈,*ST长油也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面对窘境,*ST长油及其大股东会采取怎样的挽救措施?*ST长油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近来*ST长油所处行业低迷,公司会努力经营以实现2012年业绩扭亏为盈。至于会采取怎样的措施则以公司公告为准。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了*ST长油历史公告,未发现*ST长油公布过实质性的自救措施。
*ST金泰(600385,收盘价4.18元)
A股市场上,*ST金泰被称作“妖股”,它的股市操纵术几乎可以被作为炒作样本。截至2011年,*ST金泰已经连续9年净资产为负,连续8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连续7年营业利润为负。
虽然一季度*ST金泰实现净利润191.81万元,但一季报同时也显示,2012年1月~6月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同时,一季度业绩报表显示,*ST金泰每股净资产为-1.68元。若2012年*ST金泰的净利润及净资产不能由负转正,*ST金泰面临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此外,*ST金泰也是诉讼缠身,债主加快追债步伐。能不能顺利保壳成为重要问题。历史上,*ST金泰多次上演“重组”大戏,最终却是一次次梦想破灭。2007年*ST金泰发布公告,新恒基和北京新恒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以总值达246.65亿元的房地产资产认购其70亿股股份,但该计划最终被无限期推迟,最终搁浅。今年6月*ST金泰再次上演重组大戏,接着泡沫再次破灭。面临退市风险,*ST金泰将何去何从?
*ST金泰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依托大股东,未来的计划以公司公告为准。但记者翻阅了历史公告,并没有发现对股价产生实质影响的公告,且没有发现公司为摘帽而做出的工作。
*ST兴业(600603,收盘价4.01元)
*ST兴业在前两年亏损的情况下,今年中期再度亏损。2010年、2011年*ST兴业连续两年亏损-523.94万元、-2130.89万元。7月18日*ST兴业发布的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592.3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公司参股的上海丽都置业目前对上市公司业绩贡献的比重高达81.03%,该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等。根据上证所退市制度及新出台的意见稿,若今年公司业绩不能扭亏为盈,*ST兴业则面临退市风险。
7月30日以来,*ST兴业历经多个跌停,跌幅达到20.91%。截至8月3日,*ST兴业股价已下跌至4.01元。同时,*ST兴业的成交情况也较为低迷,成交额近期最低仅为85万元。
8月2日,*ST兴业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显示,为改变公司资不抵债的状况,公司拟向第一大股东定向发行4000万股募资2.168亿元,用以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拨通*ST兴业董秘洪再春电话,洪再春表示对现在股价走势很无奈,同时他也表示,公司正在推行重组计划,已通过董事会决议,但尚未得到证监会核准。
*ST嘉陵(600877,收盘价2.26元)
政策重压下,摩托车制造股*ST嘉陵的情况也很难让投资者乐观。7月30日,*ST嘉陵披露上半年业绩报告,上半年公司亏损6303.27万元,同比下滑2628.71%。而在此之前,*ST嘉陵已经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2010年~2011年,*ST嘉陵净利润分别为-2.75亿元和-2.53亿元。根据新的退市制度,若2012年业绩不能扭亏为盈,*ST嘉陵将进入“停牌”名单。
8月2日,*ST嘉陵已是连续四天跌停。8月1日龙虎榜数据显示,当日,*ST嘉陵位列卖出席位前五的投资者累计卖出844.2万元,高出买入金额48.98万元,资金大量出逃。7月31日,*ST嘉陵成交量创历史新低,仅为142万元,7月31日至8月2日,*ST嘉陵日均成交额为1616.75万元,换手率为4.27%。
据公开资料显示,或因业绩巨亏,公司5位高管集体辞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致电*ST嘉陵,但截至发稿,公司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8月2日,*ST嘉陵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显示,“经征询公司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记者查阅了历史公告,并未查得*ST嘉陵为摘帽而做出积极努力的公告。
*ST国药(600421,收盘价4.18元)
在连续两年亏损后,*ST国药一季度业绩再报“利空”。一季度,*ST国药净利润为-145.97万元。
自上证所发布征求意见稿以来,*ST国药连续两个跌停,8月1日跌幅也达到4.89%。最近的几个交易日,*ST国药的成交并不活跃,7月30日、31日连续两天成交额仅79万元,1日成交额1949万元,但2日又随之下滑至748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致电*ST国药董秘办公室及董事长龚晓超,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8月2日,*ST国药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除公司已公告信息外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记者翻阅了*ST国药历史公告,也并未发现公司挽救业绩的改善措施。(每日经济新闻 曾子建)
深交所鼓励纯B股公司用缩股等方式维持上市
就市场各方高度关注的闽灿坤B等纯B股公司退市问题,深交所昨日首次表态称,鼓励公司通过大股东增持、公司回购、缩股等方式维持上市地位;同时也支持公司选择自愿退市。对于自愿退市后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深交所会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并尊重公司的意愿,安排其重新上市。
据深交所介绍,2001年退市制度实施以来,B股公司与A股公司一直执行相同的退市条件,沪深交易所至今共有6家B股公司由于三年连续亏损导致退市。2009年最后一家退市公司深本实B就是一家纯B股公司,武锅B目前被暂停上市。因此,B股公司一旦触发退市指标,同样要被依法退市。这次退市制度改革,退市标准引入成交价格指标。由于B股市场长期不活跃,纯B股公司又缺乏融资功能,股价比较低迷,特别是经营业绩较差的公司,或者股本扩张较快的公司,更容易接近退市指标。
深交所表示,注意到近期闽灿坤B已连续18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另外,有3家公司股价接近面值,目前上述公司已申请停牌。深交所对此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一些纯B股公司触发退市标准,既有其自身的内在原因,又有交易制度安排的原因。考虑到B股市场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因此,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于纯B股公司因触发市场指标而非财务指标引发退市的,一方面鼓励公司通过大股东增持、公司回购、缩股等方式,维持上市地位;另一方面支持公司选择自愿退市。对于主动退市的公司,自愿退市后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会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并尊重公司的意愿,安排其重新上市,不需要经过证监会核准。深交所明确,退市公司自行选择退市后可选择:一是在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内挂牌转让;二是到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
至于此次退市新制度的实施,先从触发市场指标的公司开始,深交所认为,这是一个退市指标适用先后的问题,不存在不公平的问题。深交所称,先出现触发市场指标的公司,而有些业绩更差、长期暂停上市的公司现在还没退,部分市场参与者对此不太理解。实际上,这是因为这两类公司适用的是不同的退市指标,一旦这些绩差股触发连续亏损、净资产、营业收入等退市指标的,也将坚决退市。按照这次退市改革方案关于新老退市制度衔接的安排,2012年1月1日前暂停上市的公司,深交所将在今年年底前作出公司去留的决定,这些公司如果不能达到恢复上市条件的,将被终止上市。
深交所表示,希望各方面形成共识,予以理解和支持,坚定不移地推进落实退市新制度,共同推动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长远健康发展。(证券时报 胡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