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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须过“廉洁门槛”

加入日期:2012-8-3 6:55:56

  企业要是自身“不干净”,有行贿犯罪历史“污点”,就休想进政府采购大门。昨天,《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由市检察院、市财政委员会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共同签署。《意见》规定,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全市的政府采购活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翟忠泰,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出席签署仪式。

  政府采购是行贿受贿犯罪的易发领域,市检察机关与采购部门签署《意见》,把行贿犯罪档案引入政府采购,并建立相关机制,目的正是遏制这类犯罪。

  《意见》的签署是我市“三打两建”的重要成果。白新潮透露,截至7月中旬,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20件147人。在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有一个很深的体会就是,要从根本上抵御商业贿赂、构建诚信社会,不仅要通过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见一时之效,更通过构建长效机制来收长远之功,而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是构建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悉,市政府采购中心近期下发了《关于在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还禁止其参与全市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切实保障该《通知》的落实,上述三方经协商,达成了《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该文件约定了8项措施,如供应商行贿犯罪记录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统一全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程序、开通政府采购领域查询的“绿色通道”、建立信息通报和廉政共建机制等。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三项便民措施

  查询指引和预约查询制度我市检察机关已制定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详尽列举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提供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并设立咨询热线。绿色通道和就近查询制度对于时间要求紧急的查询申请,通过预约可以实行“当天审核——当天查询——当天告知”的绿色通道;对材料齐全的查询人,尽量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并告知查询结果。“双集中”查询和查询分析制度对深圳本地单位在招标、采购等环节需要投标方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经相关单位申请,可由其集中提供投标方资料和信息,检察机关将集中为其提供查询服务等。

  记手者记

  用好档案库 曝光“黑名单”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与政府采购、政府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挂钩,对预防职务犯罪有力有效,这已为事实所证明。正因如此,市检察院昨天与市财政委员会、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签署了有关文件,共同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全面实施。相信这一文件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成为预防该领域职务犯罪的两面“防火墙”。

  但是记者在采访中感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与“腐败多发易发”领域挂钩的制度,在我市的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用好用活行贿犯罪档案,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早在7年前,深圳市检察机关就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录入范围包括所有领域的行贿犯罪。但是据了解,目前,要求商业活动与“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挂钩的只有政府采购领域,像政府工程招投标这个极易出现问题的行当,至今也没有这方面的硬约束。换言之,检察机关建立起来的行贿犯罪档案库,许多资料都在库里“睡大觉”,未能做到物尽其用,甚为可惜。

  用好“档案库”,需要有关部门有关领域重视检察机关的系统建设成果和难得资源。但愿除了政府采购,越来越多的相关部门和领域积极主动引入该系统的查询与使用机制,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必经关口,将有行贿犯罪记录者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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