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金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与监控规则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与监控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数据报送与统计,加强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监测监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证监会的授权,依法履行融资融券业务统计和风险监测监控职责,建立融资融券统计监测系统,汇集、统计、比对融资融券业务数据,监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报送融资融券业务数据,及时报告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情况,落实本公司为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采取的各项措施。
第二章数据报送与统计
本公司制定融资融券统计监测系统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该接口规范和有关要求,向本公司报送证券公司及其融资融券客户的基本资料、融资融券相关账户的持仓、交易及合约等数据。
本公司为履行融资融券业务统计监控职责,可要求证券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报送融资融券业务情况和相关信息。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融资融券业务数据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本公司报送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数据和信息。
证券公司不能在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数据和信息,或者报送数据和信息有误的,应当及时按照应急处理要求补充报送或者进行更正。
证券公司连续多次出现业务数据和信息报送不及时,或者所报送的数据和信息出现重大遗漏或者错误的,本公司可对证券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视情况采取口头提醒、书面提示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证券公司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融资融券业务数据和信息的,本公司除可对该证券公司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将及时提请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
本公司建立融资融券业务统计制度,规范统计指标,健全统计报表体系,编制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报送证监会。
第三章风险监测与监控
本公司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进行监测监控,通过指标预警、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等方式,重点关注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和担保证券集中度、客户负债和合约违约情况、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相关监管指标合规情况等。
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和融资融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和调整融资融券业务监控重点。
本公司对证券公司每日融资融券交易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监测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的系统性风险,分析单只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市场风险程度和融资融券业务集中度可能带来的业务风险,重点关注标的证券的以下情形:
价格短期大幅波动,估值明显偏离行业平均水平,市场风险较高的;
标的证券长期停牌、上市公司发生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或出现其他突发情况的;
(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融券规模短期内迅速放大的;
(四)短期内应偿还的融券数量占该证券流通股本比例较大的;
(五)融资融券交易量占该证券交易量比例较高的;
(六)融资融券余额占该证券流通市值或者全部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余额比例较高的;
(七)本公司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担保证券进行统计分析,监测全市场和单一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状况,分析单只融资融券担保证券的市场风险程度和集中度可能带来的信用风险,重点关注担保证券的以下情形: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担保证券的市场风险较高的;
担保证券长期停牌、上市公司发生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或出现其它突发情况的;
(三)单一及全体证券公司单只担保证券集中度较高的;
(四)单一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单只担保证券集中度较高的;
(五)本公司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与违约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了解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诚信情况,监测证券公司的授信管理和风险控制状况,重点关注以下情形:
融资融券整体维持担保比例较低的;
融资融券维持担保比例较低的客户数量较多的;
融资融券客户违约次数较多或者违约规模较大的;
融资融券客户未补仓规模较大的;
融资融券业务坏账规模较大的;
本公司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依据证券公司报送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及财务状况统计数据,定期监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适当性,重点关注以下情形:
(一)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总体规模与其净资本比例较高的;
(二)证券公司单一客户或者单只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与其净资本比例较高的;
(三)证券公司财务状况急剧恶化或者恶化幅度较大的;
(四)本公司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监测到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存在风险或者出现异常情况,可以向证券公司进行口头提醒或者书面提示;监测到标的证券风险较高或者异常情况较为严重的,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及时报告证监会:
(一)提示证券公司暂停将该证券作为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
(二)提示证券公司将该证券调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
(三)本公司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本公司监测到融资融券担保证券存在风险或者出现异常情况,可以向证券公司进行口头提醒或者书面提示;监测到担保证券风险较高或者异常情况较为严重的,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及时报告证监会:
(一)提示证券公司调整该融资融券担保证券折算率;
(二)提示证券公司暂停接受该证券为融资融券担保证券;
(三)本公司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证券公司出现技术系统故障、法律诉讼、客户群体事件等可能影响融资融券业务正常运行的突发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立即向本公司报告,并说明事项的起因、可能引起的后果和应对措施等。
本公司可根据需要,对证券公司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规范、风险管理措施、交易技术系统安全运行状况及对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本公司发现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存在违规行为的,及时报告证监会。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存在较高风险或者出现异常情况较为严重的,本公司可以就相关事项对证券公司进行问讯,视情况采取口头提醒、书面提示以及约谈证券公司相关负责人等措施,并及时报告证监会。
第四章统计数据的管理与使用
本公司负责维护统计监测系统,制定融资融券统计数据和信息的采集、存储、使用、查询等管理制度,确保有关数据和信息的安全。
本公司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隔离机制,登录和使用统计监测系统实行严格的权限控制,对操作统计监测系统的所有行为进行强制留痕。
本公司建立数据和信息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获得的融资融券敏感数据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融资融券统计数据进行客观整理、比对和保存,不得篡改、毁损或者非法使用,不得对外提供虚假统计数据和信息。
本公司履行信息发布义务,定期向市场发布以下融资融券相关数据和信息:
(一)融资融券交易额和余额;
(二)信用证券账户数量和客户数量;
(三)融资融券担保证券数量和市值;
(四)本公司认为需要向市场公布的其他信息。
本公司可根据需要向证券公司发布以下相关数据和信息:
(一)全体证券公司接受的融资融券担保证券市值达到该证券总市值30%以上的担保证券名单;
(二)融资和融券交易规模占标的证券总交易规模的比例;
(三)融资和融券交易规模占总交易规模的比例;
(四)本公司认为需要向证券公司发布的其他信息。
第五章附则
本规则所称以上、达到含本数。
本规则已经证监会批准,自2012年8月27日起实施。(.中.证.网)
转融通业务规则发布 转融资业务先行启动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金融公司27日发布《转融通业务规则》和《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与监控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同日也发布了转融通业务配套细则,标志着转融通试点实质启动。根据工作安排,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将先行启动转融资试点。
目前,转融资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海通证券、申银万国、华泰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信证券11家证券公司已陆续与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签署转融通业务合同,开立了相关资金与证券账户,开始进行担保品划转,并提交了开展转融资业务和授信额度的申请;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按照授信申请和评估工作流程,已经确定了11家证券公司的转融资授信额度,并已将业务资金划入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转融资业务相关的清算交收系统和保证金委托管理系统已启用。综合各方准备工作进展,转融资试点即将推出,不断为我国资本市场注入新的资金来源。(.中.证.网)
转融通细则出台 融券门槛1万股
昨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细则 (试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担保品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转融通)》、《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与监控规则(试行)》等与转融通有关的细则同时出台,并于发布即日(8月27日)起实施。这标志着转融通试点实质性开启。
最低笔数不低于1万股
据悉,试点期间,证券出借人仅限于机构投资者,证券出借交易实行定价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证交易所都表示暂不接受约定申报,暂不对证券出借交易收取费用。
根据上证所公布试行办法,证券出借交易实行固定期限,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182天共5个档次。上证所接受出借人出借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申报当日有效,14:30前可以撤销。同时,接受借入人借入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10。申报当日有效,15:10前可以撤销。而深交所的申报时间稍有不同,出借人借入和出借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
此外,上证所试行办法规定出借人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万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份)。而借入人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万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亿股(份)。而深交所对于出借人单笔的最高限额为100万股。
无须信息披露
对于市场各方关注的费率问题,试行办法规定,证券出借交易期限顺延30个自然日以下的,借入人按原费率和顺延自然日天数向出借人支付借券费用;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的,借入人自第31个自然日起不再向出借人支付借券费用。借券费用的计算公式为借券费用=出借日证券收盘价×出借数量×出借日费率×实际出借天数/360。
另外,在信息披露方面,试行办法规定每个交易日证券出借交易期间,上证所发布出借人非约定申报的即时行情。同时每个交易日开市前,通过网站发布前一交易日每只标的证券各期限档次的成交数量信息。而借入人应当于每个月份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向上证所报告当月证券出借交易提前了结、展期、协商了结以及违约等情况。
试行办法还特别规定,出借人、借入人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权益的数量或者其增减变动达到法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和披露义务。借入人通过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证券不计入其自有证券,无须因该账户内证券数量的变动而履行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出借人仅因收回出借股票使其持股比例超过30%的,无须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相对于上证所,深交所公布的试行办法大致相同。不过深交所规定接受出借人出借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而接受借入人借入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每.日.经.济.新.闻)
转融通试行 先搞转融资利多市场
熬着熬着,转融通来了!
昨日(8月27日)晚间,上证所和深交所同时发布了交易所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当中不但指明了出借人、借入人的要求,还有能够出借以及借入的数量和时间,更重要的是,《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融通业务规则实施细则也同时披露。如此来看,昨日的黑色周一,简直就是转融通的前奏。不过,根据相关安排,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将先行启动转融资试点,这对积弱已久的市场仍算是一道福音。
《办法》出台 转融通开启
昨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出了《办法》,且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提到了出借人和借入人的资格、数额、交易时间等关键信息,不过由于是试行,所以暂时出借人仅限于机构投资者。
同时,中登公司的《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试行)》、《担保品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转融通)》,以及证金公司的《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与监控规则(试行)》等转融通业务规则及实施细则,也同时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复。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东莞证券研究所所长俞杰,俞杰称,转融通只是一个交易工具,是对此前试点的融资融券业务的扩大,不会对行情趋势产生重大的影响。就转融通业务本身而言,其增加了市场的交易方式,转融通分为转融资和转融券业务,转融券给投资者提供了卖空机制,转融资则令市场增加了杠杆。此前我国市场缺乏做空机制,转融通的推出有利于完善市场机制。
此前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之时,券商只能使用自有资金和证券,这对于融资融券的业务拓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俞杰还指出,随着转融通业务的推出,券商给客户提供的资金和证券都会扩大,对于券商而言业务量增长会有积极影响,但该影响有限,今年上半年券商的业务增长中已经提前透支了对于转融通业务的预期,目前还要看后期市场的情况。
就做空时代而言,俞杰认为,转融通业务的推出对于做空机制仍存在一定限制。一方面可借的券仍然有限,与国外成熟市场直接做空的机制完全不同,国外市场做空的标的证券是无限的,任何人和机构在缴纳保证金后都可以直接做空,所以即便是转融通后,中国的做空机制与国外的做空机制仍有很大差距。目前,在中国转融通业务是由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控制的集中管理模式进行的,所以证金公司也可以对融资融券进行一定的调控,发生恶意操纵股价的概率比较小。俞杰说。
最近16个周一10个收跌
就像是转融通出炉的前奏,昨日A股开盘就跳空低开,开盘后迅速杀跌,市场进一步向2000点整数关口靠拢,全日下跌1.74%,最终报收2055.71点,而这几乎是全日的最低点。
据记者统计,自2012年5月14日以来A股共经历了16个周一,其中10个周一以下跌收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自5月上旬见顶以来,A股出现黑色星期一的频率不断提升,5月的黑色星期一仅出现了一次,是在5月14日,6月则出现过两次,分别是6月4日和6月25日,但是进入7月,却连续出现了4个黑色星期一,分别是7月9日、7月16日、7月23日和7月30日,仅有7月2日幸免。到了8月,除了8月6日,8月13日、8月20日和8月27日,连续三个星期一均以黑色收盘。
这也意味着,进入下半年以来,除了7月和8月的首个星期一幸免,其余的7个星期一,均以下跌收盘。
昨日,除了上证指数再创年内新低,深圳成指也跌破了年初的低点,创出了年内新低。
被市场寄予厚望的蓝筹股同样大面积下跌,并成为大盘下跌的重要推动力。沪深300指数昨日大跌2.09%,同样创出年内新低。300只大市值蓝筹股中,昨日仅有24只上涨,其中,涨幅最大的云铝股份(000807,SZ),仅上涨3.01%,是当中唯一一只上涨幅度超过2%的公司。而下跌的蓝筹股则高达258只,其中,广发证券(000776,SZ)以跌停报收。跌幅超过5%的300成分股一共有34只。
全球股市A股独熊
其实不仅仅是周一,从盘面上看,A股从5月以来,就走上了漫漫熊途,这期间累计跌幅已超过了15%。对此,A股的投资者们颇为无奈,因为除了A股外,似乎其他主流指数并没有那么糟糕。
据数据显示,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在5月份也曾有过下挫,但在6月4日触底后开始强劲反弹,反弹的幅度约10%;标准普尔指数以及纳斯达克指数也自6月以来上演了强劲的反弹,反弹幅度也都超过了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
日经指数方面则比美国三大指数弱一些,据盘面显示,该指数在6月4日阶段见底后,反弹了大约10%,但在7月5日~7月25日间出现了二次探底,但自7月26日起,指数拐头向上,至今再次反弹了10%左右。
而在欧洲,法国巴黎指数,同样在6月初触底反弹,到目前反弹幅度约20%;德国法兰克福指数与法国巴黎指数表现一致,自6月以来反弹幅度有20%之多;至于英国金融时报指数,则稍微显得弱一些,不过6月至今也反弹了有10%以上的幅度。
如果还不死心,再来看看中国香港的恒生指数,该指数自6月来,同样是处于爬坡状态,期间最高累计涨了12%,近半月虽出现回调,截至目前累计涨幅约达9%。 (.每.日.经.济.新.闻 .毛.晋.楠 .赵.阳.戈 .郑.佩.珊)
转融通开启 1200亿增量资金入市
上证指数27日跳空低开,最终收于2055.71点,创下41月来新低。有市场人士认为,转融通试点的推出意味着做空时代来临。对此,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的国信证券融资融券部总经理陈冰表示,转融通业务的开启将对证券公司多项业务带来推动,且目前现有制度能较好防范恶意做空,转融通的开启不代表做空时代来临。先转融资后转融券的安排,预计会给市场做多带来1200亿元的增量资金支持。
全方位推动证券公司业务
中国证券报:如何看待转融通业务对证券公司的业绩影响?可否测算一下该业务的市场空间?
陈冰: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包括息费收入和交易佣金收入两部分。截至今年7月,国信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在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占比约8%,随着转融通推出,明年预计能达到10%-15%。目前,融资融券交易量在市场整体交易量占比为4%,而成熟市场中,日本和台湾地区这个比例分别达到15%和33%,按境外业务经验,这个市场还有4-8倍的增长空间,当然,这项业务的成熟会需要一个过程。转融通推出后,券商将可以运用杠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运用自身资产负债表向市场提供流动性,活跃客户交易,扩大规模,券商在此项业务的盈利仍然会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
中国证券报:随着转融通业务的开启,还将对证券公司在其他哪些业务方面起到推动作用?对两融业务有什么建议?
陈冰:随着转融通业务的开启,将对证券公司的高端零售业务、机构业务、资管业务、研究服务和量化工具运用等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转融通释放出来的资本金,也将推动证券公司其他资本运用业务的发展,对于资本金运用能力强的证券公司,将有效提升其资本收益水平。
对两融业务有两点建议:一是可以考虑适当降低融资融券客户门槛;二是可以考虑继续扩大标的证券范围,目前287只标的证券仅占两市A股的12%,建议进一步扩大标的证券范围,特别是融资标的范围,给予客户更多的选择。
目前制度可防范恶意做空
中国证券报:有市场观点认为,随着转融通开启,做空时代将正式来临,会使目前的低迷行情雪上加霜,而散户炒股也更加困难,怎么看?
陈冰:我不这样认为。融资融券为客户提供了做多和做空双向交易机制,从成熟市场情况看,融资余额远远大于融券余额,融券余额占融资融券总额不到百分之十,我国目前约2%。转融通推出的步骤是先转融资,后转融券,预计转融通的推出会给市场做多带来1200亿元的增量资金支持。即使推出转融券,标的也会限制。
我国融券实行即融即卖的制度,不存在裸卖空、也不存在借券隔一段时间卖出的情况,且实行提价检查规则,即融券卖出的价格必须高于前一笔交易的成交价。最重要的是,我国采用以证券金融公司为主导的集中转融通模式,能够有效地辅助监管者实施有关政策或调控,起到防范和控制恶意做空的作用。证券金融公司可以通过调整对证券公司的转融通信用额度、保证金比例、资券分配等,间接调节资金、证券的供求关系。
根据业务规则,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暂停单只转融通标的证券特定期限的转融券交易;暂停单只转融通标的证券所有期限的转融券交易;暂停所有转融通标的证券特定期限的转融券交易;暂停所有转融通标的证券所有期限的转融券交易和证券金融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因此说,两融为客户提供了做多和做空双向交易机制,投资者如果判断准确,运用杠杆能够获取超额收益,但如果判断失误,损失也更大。对于风险偏好较低的客户,我们建议可以运用两融交易与其他一些交易方式的组合来实现套利交易、配对交易、T+0交易等新的投资模式,例如与可转债、ETF基金和股指期货的套利,借助国信提供的配对交易或数量交易模型等,更好地规避风险,实现盈利。
抢占市场先机风控要过硬
中国证券报:随着两融业务从创新转为常规,市场格局将会如何改变?证券公司要怎样才能抢占先机?
陈冰:随着两融业务转常规,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已从最初的6家增加到目前的69家,行业的竞争会日趋激烈。面对激烈的竞争,我认为证券公司抢占先机的关键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各业务条线形成合力,持续提升对客户的服务水平;二是必须具备过硬的风控能力,包括面对竞争依然把好客户关--选择合适的客户,把好担保关--未来标的证券范围不断扩大后确定适当的折算率。
中国证券报:在发展转融通业务方面,国信证券有哪些规划?
陈冰:截至今年7月末,国信融资融券客户开户数行业排名第三,行业占比7.9%,可以说为业务的做大做强积累了一定的客户基础。转融通是发生在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之间的资金、证券的借入与借出;同时为一些机构客户提供出借证券的途径。
在经纪业务基础上发展创新业务,国信有着很好的基础,我们有准企业家机制,有强大的营销队伍。我们将以转融通的推出为契机做大做强融资融券业务,重点开发转融通供需两端的客户源,挖掘融资融券交易潜在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目前,国信采取自主开发的方式建立了自身融资融券技术平台,这在行业内是不多见的,自主开发最大的好处是能以最快的速度响应客户的需求及需求的不断变化。
此外,国信证券还为融资融券客户提供一对一的业务人员全程服务、自动还款功能(账户日终有资金自动办理还款,最大程度降低客户融资成本),高效率的业务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等等。(.中.国.证.券.报)
转融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海通等11家券商率先受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金融公司27日发布《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和《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与监控规则(试行)》、《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了《关于暂免收取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相关费用的通知》、《担保品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适用于转融通)》等一系列转融通业务配套细则,自2012年8月27日起实施。标志着转融通业务试点正式实质启动。根据工作安排,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将先行启动转融资试点。
根据《转融通业务规则》,转融通业务包括转融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转融资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资业务的经营活动。转融券业务是指该公司将自有或者融入的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中证金融公司通过转融通业务平台向证券公司集中提供资金和证券转融通服务。
根据《规则》,证券公司需具备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且业务运作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具有切实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参与转融通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等4项条件,方能成为转融通借入人。
《规则》规定,中证金融公司以自身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在商业银行开立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开展转融通业务。
中证金融公司将根据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相关管理规则和市场状况,合理确定转融通标的证券名单,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布。
根据《规则》,开展转融通业务的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和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
公司接受证券公司转融资申报指令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在15:00前可撤销。
公司接受证券公司上海、深圳市场转融券申报指令的时间均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在14:30前可撤销。
转融资期限分为7天、14天、28天三个档次,转融券期限分为3天、7天、14天、28天、182天五个档次。
转融通业务期限自成交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归还日为到期日的下一日。归还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归还日转融通标的证券停牌的,顺延至该证券复牌日。
《规则》规定,证券公司转融资申报指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每笔申报金额应当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二、最大单笔申报金额不超过3亿元;
三、单一证券公司当日各期限档次转融资申报总额不超过5亿元;
证券公司转融券申报指令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每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的整数倍;
二、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万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份)。
根据《规则》,中证金融公司按照实际出借资金、出借日或者展期日(即原转融通交易归还日)转融资费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的转融资费用。按照出借证券当日或者展期日收市后市值、出借日或者展期日转融券费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的转融券费用。
另外,证券公司向中证金融公司借入资金或者证券,应当向公司提交保证金。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交纳或者以自有证券充抵保证金。公司仅对保证金资金部分支付利息。
公司经根据征信情况对证券公司设置不同档次的保证金比例要求,最高为50%,最低为20%。
证券公司到期未足额偿还转融通债务的,公司可以按照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处分其保证金,用于偿还其所欠债务。
中证金融公司还可以根据转融通业务合同的约定,有偿使用证券公司交存的保证金,用于转融通业务。
同时,上交所、深交所发布了《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沪深交易所通知要求试点期间,证券出借人仅限于机构投资者,证券出借交易实行定价交易。暂不接受约定申报,暂不对证券出借交易收取费用。
目前,转融资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海通证券、申银万国、华泰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信证券11家证券公司已陆续与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签署转融通业务合同,开立了相关资金与证券账户,开始进行担保品划转,并提交了开展转融资业务和授信额度的申请;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按照授信申请和评估工作流程,已经确定了11家证券公司的转融资授信额度,并已将业务资金划入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转融资业务相关的清算交收系统和保证金委托管理系统已启用。综合各方准备工作进展,转融资试点即将推出。 (.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