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葛佳
在停牌半个多月之后,因成交价持续低于面值而陷入退市危机的闽灿坤B(200512)打响了“保壳”战。
8月24日晚间,闽灿坤B发布公告称,拟按6:1比例实施缩股方案维持上市地位,这也意味着闽灿坤A的退市危机暂时解除。
深交所对此表示肯定,不过同
时表示,由于纯B股公司的特殊性,通过缩股方式保留上市地位的做法局限于纯B股公司。
所谓“缩股”,是与“拆股”(股份分拆)相对称的概念。在境外股市,缩股主要在两种情况下采纳:第一种情形,股价太低,与公司地位身份不符。二是垃圾股为了规避股价退市法则,也可以采用缩股方式。目前,中国股市只有“拆股”,没有“缩股”。
由于闽灿坤B的缩股方案已在上周获得董事会通过,接下来,该方案便将闯关股东大会。有市场人士质疑,由于闽灿坤B的股权相对集中,根据公司章程,此类“特别决议”,只要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便可顺利成行,另外1/3股东即使不同意这项缩股议案,也将面临“强行缩股”的窘境。
此外,亦有市场人士指责深交所随意变更规则,其指出交易所先是发布AB股与B股的不同退市规则逼迫闽灿坤B退市,在闽灿坤B提示退市风险、股价暴跌50%、投资者损失惨重退出的情况下,又表态支持纯B公司缩股以避免退市,短短时间内政策不断调整,导致投资者屡屡承担规则变更成本。“希望监管部门在推出新政策前,充分考虑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而不是政策的朝令夕改。”
股价仍面临下行压力
闽灿坤B在8月24日发布的公告中称:“公司董事会于8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实施缩股的方案。拟以现有11.12亿股的总股本为基数,以6:1的比例对缩股方案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缩股。上述缩股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减少为1.85亿股,每股面值仍为1元。”
“以公司最新股价0.45港元计,缩股后股价对应为2.7港元,折合约2.2元。”闽灿坤B并表示,同时由于进行了上述财务处理,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指标也将相应变好,两者分别由原来的0.4146元、0.0087元变为2.4878元、0.0522元。
针对闽灿坤B此次缩股方案,深交所有关负责人8月24日表示,B股市场长期不活跃,而纯B股公司缺乏融资功能,扩张股本只能通过送红股或转增等方式,股价比较低迷有客观原因。由于纯B股公司的特殊性,通过缩股方式保留上市地位的做法局限于纯B股公司。
“对纯B股公司因股价持续跌破面值面临退市的,除缩股方式外,我们还鼓励公司通过大股东增持、公司回购等方式维持上市地位。另一方面,对选择主动退市的公司,会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并尊重公司的意愿,符合条件后安排其重新上市。”深交所负责人说。
分析人士认为,尽管缩股可在短期内帮助闽灿坤B避免退市,但若市场不振、公司缺乏市场认同,其仍将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
“缩股或拆股只是影响每股财务指标及股价形象,并不改变公司股票总市值,也不改变其作为投资判断标准的市盈率和市净率。”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指出,拆股后,闽灿坤B的股价将能回到2元以上,在成功“保壳”的同时,这也能令其在一段时间内不再触及股价低于面值的退市条款。
不过,在桂浩明看来,缩股这个技术性的动作,无法彻底改变股价的低迷以及提升股票交易的活跃度。“上市公司还是要用业绩来说话,如果业绩无法保证,那么不会有多强的走势。”
大股东票选优势明显
闽灿坤B的缩股之举虽然能暂缓退市危机,但是小股东将面临“强缩”窘境。
闽灿坤B的2012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大股东均是公司法人控股股东,且第十大股东蔡淑惠为实际控制人吴灿坤的配偶,他们累计持股比例高达总股本的45.81%。而2/3对于的股权比例为66.67%,实际控制人的票选优势较为明显。
“在境外市场,中小股东和大股东的斗争也是屡见不鲜的,但由于美国等成熟市场的司法环境与中国市场有所不同,其具有多种表决方式,例如累积投票制等,令中小股东能摆脱多数表决权的限制,来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指出,由于制度的限制,闽灿坤这例“缩股”保壳事件的决断或许无法令每一个股东都满意。
但张远忠也表示,中小股东如果认为利益受到损害,可以搜集对其自身造成不利因素的证据,向监管部门举报或向司法部门上诉。“相信投资者保护局在此时一定能尽到其职责,监管层在制定退市制度的同时,更应该从源头出发,找到令上市公司股价持续低迷的最终责任人。”
“在投票表决这件事情上,中小股东的利益确实较难与大股东去抗衡,但投资者去买B股的时候,就好比买了动迁房,在等待制度红利的时候,却等来了强制拆迁的政策,没办法,要么上诉,要么就用脚投票离开这个市场。”桂浩明也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股权表决制度限制表示出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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