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柴动力(600218)8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12年8月21日,公司接到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的《函》,内容如下:经各方协商,就2012年8月17日熔盛重工《关于全柴集团100%股权转让交易进展函》的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1、2012年8月20日已取回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向安 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除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之外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股份的要约”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全柴动力要约收购计划不再实施。 2、自全柴动力公告本函件内容之日起12个月内,熔盛重工不再对全柴动力进行收购;熔盛重工将在2012 年8 月22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返还全柴动力要约收购保证金及利息。” 公司股票自2012年8月22日起复牌。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