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上市公司分红,抓住了当前证券市场存在的回报不足要害,但管理层不能把鼓励分红变成鼓励上市公司融资前的“甜点”。包括大蓝筹在内,A股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比例普遍在25%左右,一些公司的流通股甚至只有10%,即便大比例分红,分红款的大头还是回到了大股东和限售股股东手里。尤其需要警惕的是新上市公司上市后慷慨分红,把募集来的资金分红到大股东手里,大股东迅速收回投资成本不说,一旦需要资金还能再融资,这种做法是典型的抽血式分红。
笔者以为,在A股大力发展优先股,可以防范分红变成抽血。优先股是相对普通股而言的,在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拥有优先权,但不享受表决权。尽管如此,优先股还是被国外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青睐,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优先股享有优先分红的权力。我们可以借鉴海外市场的做法,在A股大力发展优先股。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在新股发行中采取存量发行优先股,约定好分红利率,提升投资回报的吸引力。比较激进的做法则可以尝试将中小投资者手中的流通股全部变成优先股,以解决在A股无论分红与不分红,都是中小投资者吃亏的局面。
在A股市场,大股东往往是绝对控股,加上限售股股东的投票,即便是中小投资者拥有表决权和投票权,这些权利也形同虚设。既然一股独大和大股东绝对控股的局面在短期内无法改变,那么,放弃表决权和投票权、享受优先股的分红权就不失为鼓励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最佳选择之一。当然,会有人质疑:若中小投资者拥有的优先股不具有投票权,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分红怎么办?笔者认为,即便上市公司不分红,也比把大部分红利发放到成本极其低廉的限售股股东手中要好,何况管理层可以出台约束政策如果上市公司一年内不分红,中小投资者手中优先股的投票权和表决权就可以复活。在法国,优先股的复活权是3年,德国是1年,日本则是即时复活。建议国内优先股复活权可设置为1年,如果上市公司1年不分红,投资者就可以提出议案、召开股东大会要求分红。
除了引入优先股政策外,建议管理层尽快实施存量发行,彻底解决A股一股独大的弊端,从根本上防范抽血式分红。如此,分红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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