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日,《上海证券报》刊登文章《石墨烯传说仍在演绎 中国宝安再讲磷矿故事》,文章称: 1、今年5月24日,在“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仪式上,中国宝安与湖北保康县签订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宝安将在当地投资10多亿元,布局磷化产业。2、作为招商引资条件,当地政府承诺为中国宝安配置2亿吨磷矿资源。
对此,中国宝安(000009)2日晚间公布澄清公告称,经核实,上述媒体报道的第1点基本属实。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与保康县人民政府(简称“甲方”)于2012年5月25日签订了《产业战略合作投资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1、乙方计划在保康县投资磷产业,拟选择已建成或在建磷化工企业作为切入点,推动磷产业平台建设和发展。2、乙方拟通过新设投资、产业并购、资本运营等方式,分期投入10-15亿元进行磷矿产业投资。3、甲方为乙方在保康县投资在工业用地、渣场配套、环保指标、税收政策、地方规费、项目立项、公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乙方全力支持和最大优惠。
公告还称,上述媒体报道第2点与事实不符。在框架协议中,保康县人民政府没有就配置磷矿资源的具体数量作出承诺,上述媒体所报道的“当地政府承诺为中国宝安配置2亿吨磷矿资源”与事实不符。
(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