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锌电(002114.SZ)因错误披露募投项目进度等违规问题被深交所处罚,而东海证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当时出具的相关说明成为了*ST锌电得以瞒天过海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何两家中介机构在此事件中并没有受到处罚,他们是否也应该担责?
2项信披违规被通报
都是前任证代惹的祸?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历来是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关注的重点。最近,*ST锌电的信披违规问题就引起了市场和监管机构的关注。
*ST锌电2007年登陆深交所,募投项目为6万吨/年电锌技改项目、引进氧压浸出工艺技改项目、4,500Nm3/h 空分制氧技改项目、综合回收利用工程技改项目等。
2008年,*ST锌电决定将6万吨/年电锌技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以及原用于引进氧压浸出工艺技改项目、4,500Nm3/h 空分制氧技改项目和综合回收利用工程技改项目等三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2,664.93万元改投“电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010年2月12日,*ST锌电发布《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称,截至2009年4月,电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
2012年6月21日,*ST锌电发布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称,公司一直对“电锌资源综合利用投资项目”进行间断性地试车运行,直至2011年底该项目的整个收尾工作和工艺流程的调试工作才全部完毕。
2012年中期才完成的募投项目,*ST锌电竟然声称在2009年4月就完成了,之间跨度超过2年。对此,深交所认为这样的披露并不准确。
除了上述信息披露问题外,2010年1月,云南省环保厅对*ST锌电在未获环保批文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电锌资源综合利用投资项目”,并投入试生产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罗平锌电停止该项目的试生产,但*ST锌电未及时披露该事项。
8月13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称,*ST锌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ST锌电董事长许克昌、总经理杨建兴和董事会秘书喻永贤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ST锌电及有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ST锌电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ST锌电董事长许克昌、总经理杨建兴、董事会秘书喻永贤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电锌资源综合利用投资项目”未如实披露投资进度的问题,8月13日,*ST锌电相关工作人员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这个事情是以前的证券事务代表披露的,不知道他当时怎么处理的。
难道公司董事长许克昌、总经理杨建兴、董事会秘书喻永贤对于隐瞒投资进度进展问题完全不知情吗?上述工作人员表示,领导是否知道我就不清楚了。
中介机构难辞其咎?
应追加处罚?
对于*ST锌电此次信披违规问题,8月13日,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剑律师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ST锌电信息披露违法情节严重,隐瞒两起重大事件,时间跨度长达两年,期间股价多次异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仅仅由深交所作出通报批评处分显然不足以惩戒,根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证监会应责令*ST锌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管理层需要对*ST锌电此次信披违规问题承担责任外,中介机构就毫无过错吗?
2010年2月12日,东海证券在*ST锌电发布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中表示,罗平锌电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已基本建成,公司应尽快落实完成环境评估工作,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投产并产生效益。
*ST锌电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不是凭空出的,他们也应该是看了项目之后出具的意见。
那为何东海证券在核查意见中没有如实披露呢?
对此,厉律师进一步指出,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未如实反映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并提示风险,未能勤勉尽责,涉嫌违反《证券法》第192条之规定。第192条规定,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在此次*ST锌电信披违规事件中,另一“关键人”即公司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也需要承担责任呢?
对此,厉律师表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发表意见“如实反映了罗平锌电200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这一结论与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不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涉嫌违规,明显存在过错与失职。
8月13日,中国资本证券网并未联系到负责*ST锌电2009年报审计的信永中和云南分部的会计师魏勇、甄闯,也未联系到* ST锌电2009年的保荐人冯文敏、张静。
东海证券及信永中和因何在*ST锌电“电锌资源综合利用投资项目”信息披露问题上失职?中国资本证券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