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立城市综合信用评价体系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发改委正酝酿推出针对城市地铁、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的基础设施私募债券。
分析人士表示,一直以来,由于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高,需长期债券融资才能部分解决资金问题。受证券法债券发行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发行主体过去三年盈利等条件约束,类似项目不适合现行的企业债发行制度。
特别是在铁道部退出城际铁道项目后,该类项目融资主体变为地方政府及其背后的融资平台,因此对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有鉴于此,发改委拟考虑以私募债券形式,突破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债券规模和发行主体利润的限制。由于这类项目有政府补贴和稳定现金流,因此到期偿债风险可控。
对于发行基础设施私募债,发改委已酝酿多时,相关工作也准备得较充分,由于具体方案仍在讨论中,何时实行尚不得而知。已有券商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看好这一领域市场,目前已开始进行积极准备。
中国证券报记者还了解到,为进一步控制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发改委还酝酿建立一套城市综合信用评价体系。这意味着,除对城投公司发债主体进行评价外,今后还可能对债券发行所在地的政府信用进行综合评级。
业内人士认为,城市综合信用评价体系直指地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由于涉及环节众多,短期内尚难以见效。预计发改委将选择部分地区先行试点。但从长期看,市县一级政府编制资产负债表,建立债务控制标准是大势所趋。
除降低企业债风险外,建立城市综合信用评价体系,还有利于与今后可能出台的由事先审核向事后检查的备案制度相衔接。以地方城投公司为主体的企业债向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市政债过渡,将是发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