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和“亮点”在于,正式把“诚信”纳入监督管理的范畴,创新建立专门的诚信监督管理制度
历经一个多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第80号令),并自九月起正式施行。据了解,这不仅是我国资本市场首部专门的诚信监管规章,也是证监会在推进社会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强化市场行为诚信约束的重要探索。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央高度重视诚信建设,人民群众也十分期待,资本市场是以诚信立足的,诚信缺失影响市场信心,损害市场参与主体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会成为制约资本市场再上新台阶的“瓶颈”,加强诚信建设始终是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证监会正是在这一背景和考虑下,决定出台专门的《诚信监管办法》的。
他同时介绍,《诚信监管办法》是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一部重要基础性法律制度,其“核心”和“亮点”在于,正式把“诚信”纳入监督管理的范畴,创新建立专门的诚信监督管理制度,通过从诚信信息的界定与归集,到诚信信息的公开查询,从监管部门的诚信监督、管理,到市场机构的自我诚信约束,从失信惩戒、约束,到守信激励、引导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诚信约束。其主要制度包括:一是建立诚信档案制度;二是推出诚信信息查询制度;三是建立了一系列的违法失信惩戒制度;四是建立了针对几类特定主体的诚信约束制度;五是为激励、鼓励守信留下了空间;六是明确诚信监督合作制度。
与此同时,负责人介绍,《诚信监管办法》注意把握失信惩戒约束与市场参与主体信息权益保护之间的平衡,在通过对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公开、查询,强化对失信进行惩戒、约束的同时,建立了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一是设定了诚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二是建立了诚信信息更新、更正机制,三是设计了较为完善的诚信信息申请查询程序。
“在公开征求意见中,包括市场机构、从业人员、投资者、研究人员在内的市场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大部分体现为相关制度的修改、完善。”负责人说,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但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未能体现在目前的暂行办法中。
此外,负责人表示,制度关键在于实施,希望市场各方以贯彻实施《诚信监管办法》为契机,在全市场、全行业进一步深化对诚信的认识,强化自我的诚信约束要求,切实做到诚实信用、守法合规,共筑市场诚信大坝,进一步提高市场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