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对原规则中的退市、停复牌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引人关注的是,两家交易所都称,在判断上市公司是否触及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和年度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三大退市标准时均不追溯往年数据。退市新规的“既往不咎”,引起了广大股民的强烈关注。
沪深两市修订退市新规
久闻楼梯响,终见人下来。6月28日,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同时发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和《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至此,A股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退市制度全部出炉。
7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又分别发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对原规则中的退市、停复牌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据上证所和深交所网站称,此次方案是对6月28日发布的退市制度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还根据市场需要对原上市规则中有关停复牌等内容进行了修订。上交所表示,本次对退市制度的主要修订思路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加大退市力度;二是建立退市配套机制。
上述两个新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引人关注的是,沪深交易所均声称,新 《上市规则》发布后,在判断上市公司是否触及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和年度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退市标准时,不追溯计算以前年度数据,以公司2012年的年报数据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数据,以2012年、 2013年的年报数据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报数据,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最近四个会计年度的年报数据以此类推。
另一个修改重点在于,关于例行停牌制度等方面的修订,两家交易所的新上市规则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取消实践中意义不大的例行停牌,包括取消股东大会召开日的全天停牌、股价异常波动公告日的例行1小时停牌;此外,上交所新上市规则还取消了股价异常波动后投资者沟通日的停牌。两家交易所对此的解释是,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投资者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异常波动1小时停牌所给予普通投资者的缓冲时间已经失去了意义,有时不但起不到警示作用,反倒可能会提示并助推市场的炒作。
投资者称修改“令人失望”
沪深交易所退市新规出台后,市场褒贬不一,如今这则退市新规的推出,投资者反应又是如何?记者昨日采访了几位股民,普遍反应是“比较失望”。股民张先生表示,感觉监管层这次是“大棒高高举起但最后轻轻放下”,修订后的退市制度并未对劣质公司产生足够的威慑力,部分条款不过是“花瓶”摆设。
对于两大交易所的“既往不咎”,微博上网友争议也比较大,称退市新规软绵绵无力,一批濒临退市的“不死鸟”又起死回生了,令市场失望。网友“大城市的小民”追问,“吃不吃鱼翅要三年,退市也要三年。好吧,三年,真可以把坏蛋修理成好人?”网友“chenguoyi”也质疑,退市制度不追溯前几年的事呀,那昨天杀人是不是也不算杀人?
而对于“股价连续20天低于面值将退市”这则退市标准,网友反应也比较大。网友“Alicee2011”表示,“等到符合你这扯淡的20天,倒霉的中小投资者们早跳楼了!为啥不在圈钱前严把关呢?为啥会有几倍几十倍的超募出现呢??? ”
在这些争议之后,网友“BigFatCatPo”甚至悲观地表示,“面对这些改革的失败,我突然觉得,那些看空到1664点的,可能并非妄言。”不过也有少数网友表现出较为积极的观点,如网友“股禅”就认为,新《上市规则》明确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标准,降低市场对重组的非理性预期。针对以往股市中“劣币驱逐良币”、“壳资源”炒作等现象,本次退市制度方案在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设立更细致、更具体的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市场预期,遏制对绩差公司股票的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