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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规定 中小学校不得炒股

加入日期:2012-7-7 3:50:40

  据北京晨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修改起草了《中小学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要求,中小学应当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和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此外,还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小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同时严禁中小学校举借债务、使用虚假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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