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 、水利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按照20%比例,统筹各省区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据统计,2011年,东部地区“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土地实现土地出让收益3524亿元,占全国的68%,以此推算去年全国“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土地实现土地出让收益达5182亿元。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耕地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占80.8%,且中低产田面积较大,农田水利设施亟待完善,中西部地区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需求相对更大。基于此,中央决定将提取一定比例农水建设资金进行全国统筹,统筹比例确定为20%。对于中央统筹资金的分配,《通知》明确,具体的分配因素和权重为:耕地面积(权重35%)、粮食产量(权重40%)、绩效因素(权重10%)和地区倾斜(权重15%)。资金分配重点将向中西部及粮食主产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