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个省份没有公布不代表没有执行,因为前两天正好是周末,可能要到7月2日星期一才会在官网上公布。”
按照国家发改委之前的安排,7月1日,是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日子,然而,直到昨日晚间,记者统计各省市的阶梯电价试行方案发现,仍有5个省份没有公布最终的试行方案,分别是内蒙古、陕西、贵州、青海以及湖南。
对于为什么没有公布,上述省份的物价局及发改委网站上并没有给出答案。
“上述省份没有公布不代表没有执行,因为前两天正好是周末,可能要到7月2日星期一才会在官网上公布。”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从已经公布的各省市方案来看,听证阶段暴露的问题,比如,“首档电量过低”、“家庭人口数量影响”以及“季节不同用电量浮动”等争议问题,在多省的最终方案中都得以解决。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根据听证参加人和听证会的意见,大部分的省份对第一档电量都进行了调整,有些省份对第二档、第三档电量也做了调整,使这个覆盖面更大一些。据我们统计,一档电量覆盖面达到了89%,原先我们定的初期目标是80%。”
记者了解到,东部沿海省份,首档电量基本在200度以上,而中西部地区则在150-200度之间,最低为广西,其非高峰用电月份仅为150度。在加价幅度方面,第二档电量较之首档加价,除四川为0.1元外,其余省市多为5分。而第三档电量电价较之首档电价,则均上涨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