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审计署网站7月18日消息,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河北、内蒙古、重庆等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简称18个省区市)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包括各省会城市、直辖市中心城区在内的66个市县,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审计发现一些问题,包括相关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为降低建设成本,国家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行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下浮建设贷款利率等政策支持。但审计发现,有19个单位违规向27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941.78万元,49个项目的6.75亿元银行贷款未按规定享受优惠利率。
据审计署网站7月18日消息,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河北、内蒙古、重庆等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简称18个省区市)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包括各省会城市、直辖市中心城区在内的66个市县,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审计发现一些问题,包括相关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为降低建设成本,国家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行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下浮建设贷款利率等政策支持。但审计发现,有19个单位违规向27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941.78万元,49个项目的6.75亿元银行贷款未按规定享受优惠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