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2011年度自然灾害应对工作评估报告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民政部发布2011年度自然灾害应对工作评估报告

加入日期:2012-7-16 22:38:35

  一、2011年自然灾害情况

  2011年,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含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旱灾为主,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台风、地震、森林和草原火灾、病虫害等灾害也均有不同程度发生。全年相继发生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云南盈江5.8级地震、长江中下游地区春夏连旱、南方暴雨洪涝灾害、沿海地区台风灾害、华西秋雨灾害、西藏亚东地震灾害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影响。

  经核定,2011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4.3亿人次受灾,1126人死亡(含失踪112人),939.4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农作物受灾面积3247.1万公顷,其中绝收289.2万公顷;房屋倒塌93.5万间,损坏331.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096.4亿元。与2010年相比,2011年全国因灾死亡(含失踪)人数减少85.6%,紧急转移安置人次减少49.5%,农作物受灾面积减少13.2%,农作物绝收面积减少40.5%,倒塌房屋数量减少65.8%,损坏房屋数量减少50.6%,直接经济损失减少42%。其中,死亡(含失踪)人口数为2000年以来最少,损坏房屋数量为2000年以来次少。(本评估报告中关于全国灾情和应对工作的统计数据和表述不含我国的港、澳、台地区。)

  二、自然灾害应对工作评估

  2011年,面对频繁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大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在抗灾救灾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受灾群众生命放在第一位,灾后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灾害救助、医疗救治等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应对了长江中下游地区春夏连旱、南方暴雨洪涝灾害、云南盈江5.8级地震和西藏亚东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得到尽快恢复,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保障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组织领导方面。国家减灾委召开了2011年度国家减灾委全体会议,分析研判灾情形势,研究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召开了两次减灾委联络员会议,进一步健全了沟通协调机制。国土资源部先后召开两次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动员部署防治工作,派出50多个工作组,在18个重点地区派驻专家,督促指导工作。交通运输部对公路部门防汛抗旱、防抗台风及汛期公路桥梁保通进行全面部署,召开9次防台风视频会议。国家防总、水利部组织召开了国家防总全体会议、全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会议和全国防台风工作视频会议,科学合理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农业部多次召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国抗旱促春管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农业生产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国家林业局多次召开全国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对各地方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了2011-2013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书,全面落实防治责任。成立了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进行沙尘暴灾害应急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中国地震局组织召开了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了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中国气象局召开全国汛期气象服务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对汛期气象服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国家海洋局开展了沿海地区汛前海洋防灾减灾专项检查,督促沿海各省(区、市)海洋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汛期海洋灾害应对工作。

  各地结合本区域灾害特点和救灾工作需求,切实加强对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山西省将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作为“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督促落实,做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明确。上海市建立了市、区两级的灾害管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了应急救助、防汛指挥、防震减灾、地质灾害应急、疫情防控领导责任制度。浙江省成立了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加强对灾害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海南省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各市、县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制度建设方面。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和抗灾救灾相关政策法规。一是推动防灾减灾法制建设。国家防总、中国地震局、国家海洋局积极做好《洪水影响评估管理条例》、《地震应急救援条例》、《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的起草修订工作。国土资源部积极推动发布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指导各地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组织修订编制《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农业部草原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积极推进《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修订,中国气象局修订并印发了《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三是编制出台防灾减灾规划。《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全国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2011-2020年)》正式颁布实施。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国家海洋局开展了《海洋观测预报与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和《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各地继续推进基层应急预案建设。截至年底,所有省和地市、98%的县制定了应急预案,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应急预案数量分别达到5.6万个、40.8万个,分别占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总数的89.8%和55.4%,全国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

  (三)队伍建设方面。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从机构、制度、规划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一是制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印发《国家防灾减灾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将防灾减灾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起草完成规划实施任务分解方案,明确未来10年我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二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民政部有序推进灾害信息员职业化进程,全国灾害信息员人数达63.1万人,通过职业鉴定的灾害信息员人数达4.7万人。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增加到35万人,在汛期看守20万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国地震局协助武警部队在全国组建了33支武警工化中队应急救援力量。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达49万人,覆盖71%的行政村。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村级森防员近100万人,基本实现了1村1林场1名森防员。三是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民政部组织开展地方救灾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河北、江西、山东、湖南、广东、青海、西藏等地设计实施当地救灾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地方救灾志愿者队伍发展。

  各地自然灾害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强化。北京市对应急志愿者进行注册管理,全市有志愿者队伍24支2.3万人。山西省在105个县(市、区)9个省直林业局组建30人以上的标准化森林消防专业队。河南省黄河河务局通过签订责任书组织群众防汛队伍101万人,对800余名专业抢险队员进行专题技术培训。海南省“三防”办对农村青年组成的抢险队伍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各市县增加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人员450人,专业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

  (四)应急保障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断强化救灾物资、资金保障力度和科技支撑能力。全国救灾物资储备布局更加合理,物资储备品种不断增加,救灾补助标准较大幅度提高,救灾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科技水平不断提升,为灾害应急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提供了有力保障。

  1.物资储备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民政部继续加快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中央储备库建设,格尔木、乌鲁木齐储备库建设工程全面展开。目前全国建设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35个,租用18个,仓储面积共计29.6万平方米, 304个市和2212个县建立起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各中央储备库将民政部组织采购的7.5万顶单帐篷、30万床棉被、5万件睡袋和5万张折叠床及时入库,进一步充实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国家防总、水利部新设立11个中央防汛抗旱物资仓库,中央仓库总数达到26个,现存防汛抗旱物资规模达到5亿元。农业部建设物资库站15个,新增风力灭火机2870台、野外生存装备1300套、防火服3830套、防火车41辆等。国家林业局共采购扑火物资41055件,向有关省区调拨价值约2122万元的扑火物资24644件。中国气象局建立了专门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物品包括便携式自动气象站、油机、雷达配件、火箭弹及高炮、作业火箭配件等上百类应急物资。

  各地区进一步加大本级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力度。河北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由5000万元调整到1亿元,省民政厅启动了4000平方米大型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浙江省与大型商场、超市签订协议,代储救灾物资,确保救灾物资灾后12小时到位。四川省各级防汛部门储备冲锋舟、编织袋、救生衣、探照灯等应急物资近3亿元,自贡市投资2260万元建成了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完成1个自治区级、5个地(市)级、51个县级、36个高海拔乡(镇)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并投入使用。

  2.救灾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经国务院批准,提高了灾害紧急转移安置补助、旱灾救助、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补助标准,全年财政部、民政部安排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6.4亿元。中央财政支持各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5亿元。交通运输部全年安排2亿元公路灾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投入2011年公路灾毁恢复重建计划项目20亿元。农业部商财政部向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7亿元。全国启动重点火险区建设项目183个,中央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全国省、地、县三级财政共投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约56.6亿元,其中省级32.7亿元、地级7.9亿元、县级16亿元。

  3.应急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关部门继续强化高新技术在减灾救灾领域的应用,不断引进新技术,添置装备,积极开展新项目研究,不断提高减灾救灾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民政部完成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技术方案论证,“国家自然灾害空间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论证取得初步成果。交通运输部启动了6个“十二五”交通运输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道路交通安全行动计划研究》取得突破性成果,完成技术研究125项、硬件开发集成44项、软件开发32项,完成全部44项标准规范制修订大纲,12项示范工程已开始实施。农业部农业大棚育秧、深松整地、播后镇压、浇越冬水、“一喷三防”等抗灾增产关键技术得到大面积应用,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防控措施得到大力推广。国家林业局完成了气候变化的林业生物灾害影响及适应对策研究,研发了灾害预测及信息发布软件,明确了林业生物灾害气象预警指标,提出了应对对策措施。中国气象局组织试点省围绕城市内涝灾害风险评估数据库建设、风险评估技术方法等方面开展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了以GIS为平台的暴雨洪涝灾害风险评估系统。

  (五)监测预警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逐步改进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制定监测预警相关工作规范和制度,不断增强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提高灾害预警预报社会服务水平。

  1.加强灾害监测分析会商。民政部继续健全部际灾情会商机制,灾情会商成员单位增至17个,全年组织10次月度灾情会商会、1次年度灾害趋势预测会商会和2次年度灾情会商会。水利部汛期每日进行防汛会商,11次召开有关部委和重点地区参加的防汛抗旱异地视频会商会。农业部加强重大灾害性天气的沟通会商,与中国气象局开展10多次会商;在年初冬麦区抗旱期间,中国气象局、中国农科院等单位多次组织调研组深入灾区,会商研判旱情发展动态。国家林业局与中国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11年春季沙尘天气和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测分析会商会议,做好沙尘暴及重大突发林业生物灾害预警工作。中国气象局组织各类灾害性天气会商和应急服务专题会商60次,发布灾害预警615次,发布强对流天气预报712次,为防汛和强对流天气防御提供及时的监测预警服务产品。

  2.建立灾害预警协作机制。民政部与19家单位签订环境减灾卫星数据用户服务协议,实现22类气象数据资源的共享,向国内100多家用户提供数据2万余景,无人机应急监测合作机制站点增至8个。中国气象局召开了24个部门参与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部际联络员会议,与民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手段及时将台风、暴雨、高温、干旱等13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发给39个部委和相关单位。

  3.构建监测预警支撑体系。国土资源部以县(市、区)为对象开展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十有县”建设,全国“十有县”总数达到1337个,覆盖95%以上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国家林业局对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森林火灾卫星监测系统进行了更新升级,全国近600个森林火险监测站并网运行,进一步完善了全国森林火险预警体系。中国地震局以地震监测台网扩能增效为重点,强化监测台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全国成场、区域成网观测。中国气象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气象频道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79个地级以上城市落地,建成7个气象海洋广播电台。全国农村气象手机短信用户达3000万个,农村高音喇叭逾10万个,乡村电子显示屏近7万块,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近4万个。国家海洋局完成了31个海洋站升级改造,在天津滨海新区、苏北沿海、浙江台州、长江口、闽江口、珠江口等地初步建立了精细化的预报系统。

  4.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民政部利用减灾卫星监测、数据共享渠道,持续开展新发灾害风险监测与预警业务,累计向12个省提供86期灾害遥感监测产品。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工作,制作预警产品153份。交通运输部发布360余期公路交通气象预报和21期重大公路气象预警,编写路况信息快报40期,发送路况短信3万余条。水利部在国新办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2次新闻通气会,播发防汛抗旱信息500余条。农业部全年共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60多期,针对灾害性天气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下发紧急通知14份,提前部署防御工作。国家林业局发布火险信息近600期,提供火场气象服务70多期,监测热点11000多个,发现林火1580起,保证了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处置。中国气象局向国务院报送《重大气象信息专报》123期,报送专题材料25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快报198期、《中国气象局值班信息》543期,向43亿人次发布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国家海洋局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海洋预报节目1089期,国家、海区和省三级预报机构全年共发布灾害预警信息3300多期、短信1760多万条,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显著增强。

  (六)应急处置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密切关注灾情,及时组织会商,加强部门协作,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及时投入救灾物资资金,保障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33次,启动救灾预警响应9次。国土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30多次,交通运输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2次,国家防总、水利部启动国家防总防汛抗旱应急响应14次,农业部针对冬麦区旱情启动抗旱二级响应,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全年启动应急响应10余次,中国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16次。部分省(区、市)为紧急应对自然灾害群众生活救助,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127次,其中,江西启动响应次数最多达15次,贵州其次为14次。

  2.加大抗灾救灾督察指导。民政部全年共向灾区派出41个救灾应急响应工作组,完成现场工作组报告43份,动态反映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交通运输部12次赴重点省份检查指导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通工作。国家防总、水利部派出150多个防汛、抗旱和防台风督查组、工作组指导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工作。农业部共组成6个督查组赴重点草原防火区,对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国家林业局派出火场工作组近20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督导组12个,实现突发火情、疫情及时有效处置。中国地震局和各省地震局共派出工作组30批、300多人次,派出国家地震现场应急队3批23人次,协助云南、西藏、新疆等地做好震灾处置工作。

  3.及时发布灾情信息。民政部通过国家减灾中心和各地民政部门加强应急值班,累计报送《救灾快报》370余期、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通报》150余期。国家防总、水利部汛期坚持全天侯应急值守,共编发防汛抗旱简报382期,国家防总汛(旱)情通报164期。国土资源部加强应急值守,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100多期。国家林业局建立3月至5月沙尘暴应急值守和监测值班制度,安排专业人员负责跟踪监测沙尘天气过程,及时报告灾情信息。中国地震局动态开展重点危险区震情跟踪与研判,组织实施华北、南北带强震监视跟踪,对云南盈江、保山2次地震作出了有减灾实效的短期预测。

  4.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活。民政部商财政部安排23.9亿元用于保障灾区群众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困难,共调拨7万顶救灾帐篷,解决近100万人次临时住所需求;调拨36.8万件棉大衣、46.4万床棉被,解决80余万人御寒问题;调拨1.32万张折叠床、5100条睡袋、20个简易厕所、112吨彩条布。陕西、贵州、四川、青海、云南、湖南、江西、西藏、山东、湖北、广东、内蒙古和辽宁等省(区)各级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投入数额均超过1亿元,占全国地方资金投入总量的80%。

  5.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国家防总、水利部及时分析研判水旱灾害形势,组织转移危险地区群众838万人,解救被洪水围困群众98万人,解决了2055万人因旱饮水困难。国家防总和有关流域、地方防汛指挥机构,通过三峡水库和丹江口水库适时加大下泄流量向下游补水,有效缓解了长江中下游地区严重旱情;调度三峡、丹江口、小浪底等水库和杜家台分洪道拦洪削峰、分流减压,成功应对了汉江、嘉陵江、渭河严重秋汛。国家林业局及时组织南方各省开展越冬代松毛虫防治,有效扭转了松毛虫暴发势头。各级气象部门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开展跨区域飞机、火箭、高炮等人工增雨作业,组织开展飞机人工增雨作业1012架次,开展人影地面作业62131次,有效地增加了降水,缓解了旱情。

  (七)恢复重建方面。灾区地方各级政府合理统筹、科学规划、通过投入资金物资、制订政策方案、调动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灾区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全国共完成倒房重建24.3万户、73.4万间,损房维修加固62.2万户、174.1万间。

  1.加强指导,科学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民政部领导亲自带队赴甘肃舟曲、吉林永吉等受灾地区,调研了解灾区农房恢复重建状况,帮助解决灾区农户住房重建困难,督促指导地方扎实推进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当地倒房恢复重建需求,周密部署,科学安排,有序推进重建任务顺利完成。湖南省召开了全省救灾工作会议对灾民生活安排和重建工作进行了部署,组织7个工作组对民房重建情况进行了督查。海南省民政厅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灾后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及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灾民生活救助及灾后倒塌民房重建工作的指导。

  2.以人为本,坚持科学规划。各地坚持统筹规划和群众意见相结合,合理规划,科学选址,确保房屋重建质量,注重经济合理性,将以人为本和科学重建的理念贯穿于恢复重建全过程。在重建工作中,各地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重建方式,强调灾害风险意识,避开灾害易发地段,提高建筑质量标准。西藏以地震烈度分布图为依据,确定恢复重建范围,制定恢复重建规划,科学选择建设场地,有效避开活动断裂带以及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区域。玉树地震灾区在重建规划中,优先考虑地质灾害治理,合理规划利用地理条件,既保证恢复重建房屋安全,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产生活便利性,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科学规划。

  3.制定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在制定出台中央和地方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实施办法后,中央财政加大重建资金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根据自身财力状况,统筹安排本级财政资金,帮助受灾群众开展倒房恢复重建。湖南省本级财政投入灾害生活救助资金6000万,较去年增加了50%,地市及以下各级财政累计安排1.5亿元。陕西省在中央财政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补助5000元,对损房群众每户补助1900元。各市、县根据自身财力状况,投入本级补助资金,提高重建补助标准。西安市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整合其它资金,农房重建每户补助达到4.24万元。

  4.加强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各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全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倒房重建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浙江省建立恢复重建通报制度,要求各地每半个月报告重建工作进展,及时汇总通报,加快重建步伐,要求各地管好用好重建资金,坚持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定期公示。同时充分考虑受灾户的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优先保证低保户、自救能力差的全倒户和军烈属,做到专款专用,按建房进度,分阶段发放到灾民手中,确保建房补助款真正用在建房上。

  (八)科普宣教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手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不断增强基层社区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1.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民政部参与了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舟曲灾后一周年纪念等系列主题活动。结合防灾减灾活动主题,各地发放科普书籍和宣传手册4000余万册,发送公益短信1.16亿条,举办讲座3000余场,演练6000多场次,5600余万人直接参与宣传教育活动,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国土资源部积极部署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培训,着力提高受威胁人员的识灾辨灾和临灾避险能力。交通运输部在全行业部署开展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国家防总、水利部组织记者赶赴灾区一线,现场采访防汛抗洪情况,广泛宣传防范暴雨洪水、地质灾害和群众转移自救等相关知识。农业部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对本部门和各地防灾减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在人民日报推出森林防火专版,向各地发放1.5万套《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挂图》和2万册《画说森林防火》宣传册,在沙尘暴多发期,加大沙尘暴灾害预防常识宣传力度。中国地震局组织全国各级地震部门做好“512”防灾减灾日和“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普宣传,利用社会资源,通过大众传媒加强宣传,提升科普宣传效果。中国气象局接待国内外媒体采访800次,在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播出气象新闻2000余条,在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等网站刊发气象类新闻稿件1万多篇。国家海洋局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和“68”海洋日等重要契机,开展了一系列面向社区、学校和社会公众的海洋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北京市组织专场减灾宣传活动120余场次,参与市民达200多万人。海南省举办各类防灾减灾大型广场宣传教育活动50多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0多万份,印发科普资料读物10万多本,举办了“海南省第二届地震应急救助知识技能大赛”。云南省实施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建设,发放《公众安全应急手册》1300万册,发放应急小包157.5万个,开展应急小演练1434次。

  2.推进示范社区和示范点建设。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81个。黑龙江、浙江、广东等省利用福彩公益金鼓励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徽省新确定24个省级应急管理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安徽省、重庆市依托省级行政学院组建了应急管理示范基地和培训基地,重庆永川区依托气象业务系统开展信息发布试点,获得上级部门好评,通过典型示范,大部分县(区)按“永川模式”完成平台建设方案。

  3.加强灾害应急专业人员培训。民政部针对新出台的有关条例政策制度,培训地方救灾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培训基层灾害信息员近700人。农业部对全国草原防火重点地区草原防火办约65人进行了培训,强化了草原防火信息系统应用、项目管理、GPS使用和维护等技能。国家海洋局编制完成《风暴潮预报培训教材》,组织开展了“海洋台站观测业务管理培训班”。

  各地结合灾害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大力开展应急管理专业人员培训工作。上海市举办防汛专职干部培训、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术培训、动植物疫病检疫培训,3000多人得到专业培训。浙江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送一套书、贴一幅画、放一部片、讲一堂课”的地质灾害防治“四个一”活动,对1万多名群测群防监测员开展培训。

  4.开展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600次,参加人数达100多万人。农业部在吉林省举办了全国草原防扑火队伍应急演练,新华社、中国草原网等媒体对演练进行了宣传报道。国家海洋局组织沿海各地参与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环太平洋海啸演习,对海啸预警产品制作、信息发布、部门联动、人员疏散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验。辽宁省举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利用小型移动应急平台向省政府总值班室传送演练实况,提高小型移动应急平台的实战性。黑龙江省全年举行各种应急演练120多次。上海市民政局与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联合开展“国家自然灾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演练”,提高“天-地-现场”一体化信息获取、传输和指挥的通信保障能力。浙江省中小学坚持每年开展1次以上应急演练,并纳入教育部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山东、河南、湖北等省举行了汛前洪涝灾害应急指挥、人员转移安置、物资调度保障和地质灾害抢险救助、应急处置应急演练,加强了各有关单位灾害应急协调协作机制。来源民政部网站)


以上信息为分析师、合作方、加盟方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10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