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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九答投资者 力挺蓝筹股 停发新股属行政管制

加入日期:2012-7-14 2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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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证监会坚称停发新股属行政管制
  证监会九答投资者 力挺蓝筹股
  证监会:目前新三板市场正在筹建之中
  证监会:国际板何时推出还没有时间表
  证监会:停发新股并不能对市场环境有实质性改善
  证监会:银行股出现波动并不表示蓝筹股被抛弃
  证监会:一直致力于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的定价方式
  证监会:已开始推动建立基金经理和基金投资者利益捆绑机制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回答投资者9大方面问题(全文)

  证监会坚称停发新股属行政管制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昨天对投资者提出的九大方面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在回应有投资者停发新股的呼吁时,证监会保护局称,停发新股并不能对市场环境有实质性改善。
  停发新股是行政管制
  一段时间以来,投资者对新股发行问题都很关心,一些意见认为应停止发行新股。保护局称,2009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推进以来,投资者的自主博弈能力明显加强,市场约束机制不断强化。
  去年以来,相继出现了八菱科技(002592)、朗玛信息(300288)、海达股份(300320)发行中止的案例。不少企业在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后推迟发行和上市,根据市场情况缩减发行规模,选择更好的发行时间窗口,有一些甚至撤回了申请,这说明市场约束正在对发行上市的企业数量和规模进行自主调节,这是非常积极的变化。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预先披露招股书并不等于过会,过会也不等于发行,甚至也不是肯定将要发行,或在近期必然发行。如果投资者不接受发行人提出的价格,即使企业已经过会、拿到批文也可能无法成功发行。
  另一方面,在再融资的政策导向上,监管部门和交易所一直鼓励和引导上市企业通过定向募集、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补充资金。
  保护局称,201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47万亿元,储蓄率高达52%,总的资金供给应该说是比较充裕的,新股发行并不会对资金供求产生大的影响。停发新股是一种行政管制行为,改革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这类措施,应当在市场和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
  从过往的经验看,停发新股也并不能对市场环境有实质性改善。因此,应当坚持继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在此基础上,发挥好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希望市场各方坚定信心,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不能说蓝筹股被抛弃了
  有投资者称,倡导蓝筹投资价值投资是正确的,但现在股票市场却以蓝筹被抛弃、银行股暴跌的结果回应郭主席的号召,证监会对此怎么看?
  对此,保护局称,倡导投资蓝筹股,实际倡导的也是价值投资理念。近期,部分蓝筹股交易不够活跃,银行股也出现了一些波动,但还不能因此就说蓝筹股被抛弃了。
  此外,针对基金砸盘银行股的质疑,保护局称,数据表明,2011年底,基金公司持有的银行股流通市值仅占全部上市银行总市值的3.7%,占上市银行流通市值的4.9%。可见,以现有基金公司持有银行股的规模恐怕难以对银行股的价格起决定性作用。
  基金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增加或减少某类股票的持有比例,属于公司自主决策权,是正常经营行为。而且,目前的公募基金以开放式为主,大都随时可以赎回,因此行为模式有点象个人中小投资者,值得研究。
  国际板没有时间表
  还有投资者表示,当前,欧美市场不景气,外资纷纷看好中国的市场,是否应当抓住机遇,适时推出国际板?
  对此,保护局称,近期,国际板推出的传言对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下,我们能够理解广大投资者对国际板问题的担心和疑虑。目前国际板还处在制度设计、方案论证和规则制定阶段,何时推出还没有时间表。(.上.海.商.报)


  证监会九答投资者 力挺蓝筹股
  针对蓝筹股被抛弃、新股发行速度过快、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等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昨天,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给予了一一回应。
  银行股:股息率远高于一年期存款利率
  问现在股市蓝筹被抛弃,公募基金带头砸盘银行股,继续炒垃圾概念股,难道这种歪风邪气就没办法治理了?
  答数据表明,2011年底,基金公司持有的银行股流通市值仅占全部上市银行总市值的3.7%,占上市银行流通市值的4.9%。可见,以现有基金公司持有银行股的规模恐怕难以对银行股的价格起决定性作用。
  近期银行股下跌较多,一方面受宏观经济下滑和降息的影响,经济和金融数据给银行板块带来了较大压力;另一方面,去年银行取得了高额利润,市场舆论对其高额利润来源以及能否持续增长存有疑虑,加大了银行板块的估值压力。
  但是,银行股的投资收益率很高,股息率也远高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当然,任何股票都有风险。
  基金旱涝保收现象:正探索费率改革
  问我买的基金没赚到钱,基金经理奖金还那么高,他当然不把我们这些小散户的死活放眼里了!证监会现在有没有建立基金经理和基民利益捆绑的机制的打算?
  答我们一直在关注市场热议基金行业旱涝保收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证监会已开始推动建立基金经理和基金投资者利益捆绑的机制。一是出台规定,鼓励基金公司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购买本公司管理的或者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额;二是推出发起式基金,促进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与基金持有人利益一致,更好地体现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三是探索基金费率改革。如鼓励基金公司提取部分管理费设立专门的业绩风险准备金,当基金业绩低于业绩基准时,提取业绩风险准备金补偿基金持有人。
  新三板:不是重复建设
  问几百家待上市企业排队拥挤没有削减,新三板扩容又至。既然已经有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现在又弄出新三板是不是重复建设,又多了一个新的融资扩容的平台?
  答按照目前的设计,新三板主要是为未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即便融资也是以定向募集为主,且增资规模较小,不会产生对A股的资金分流效应。从中关村试点情况来看,6年来挂牌公司100多家,定向增资总额仅为17.29亿元,公司单次融资规模仅几千万元,远低于交易所市场年均融资规模。因此,您可以打消扩容又至的疑虑。
  新三板有诸多区别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安排,不是重复建设,将使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企业都能得到支持和发展。近期证监会已就《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新股不停发:市场低迷不是因为资金不足
  问就股市目前的现状,我们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坚决要求停发新股、停止扩容,监管部门为什么不停止新股发行?
  答去年以来,相继出现了八菱科技(002592)等发行中止的案例,不少企业在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后推迟发行和上市,根据市场情况缩减发行规模,选择更好的发行时间窗口,这说明市场约束正在对发行上市的企业数量和规模进行自主调节。如果投资者不接受发行人提出的价格,即使企业已经过会、拿到批文也可能无法成功发行。
  目前市场总的资金供给比较充裕,新股发行并不会对资金供求产生大的影响。停发新股是一种行政管制行为,改革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这类措施。目前市场低迷,主要是国际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不是因为资金不足。
  非法咨询:已关闭非法证券网站2460多个
  问我和周围股友几乎天天收到短信,通知我们下午买入某只股票,次日上午冲高出货。这是拉人为他抬轿,与北京首放汪建中同一类手法。对此,证监会将采取哪些措施予以查处?
  答截至2011年底,监管部门累计关闭非法证券网站2460多个,叫停涉及非法机构和人员的广播电视违规证券节目或广告278个;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或线索1800多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殷保华案等典型案件210多起,抓捕犯罪嫌疑人1500多人。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与广电管理、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非法证券信息治理,切断非法证券信息传播渠道;配合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认清违规荐股行为的本质和危害。
  个人投资:从自己买股票转向专业理财服务
  问目前市场上缺乏多元化的理财服务和产品,很难找到一个既能跑赢通胀、风险又不太大的投资产品。我们想做投资,又找不到可靠的投资渠道。监管部门在理财产品创新方面有何考虑?
  答个人投资者由于投资习惯以及专业知识和相关信息的缺乏,多数时候处于亏损状态,要改变这一局面,必须要发展专业投资,鼓励和引导个人投资者从自己买股票,转向购买基金、理财产品,参与信托计划,加入组合投资,通过机构投资者的专业理财,分享资本市场的成长收益。
  证监会正在积极支持保险公司、信托计划、银行理财、私募股权投资扩大其理财业务,支持券商、基金公司进行产品创新,根据客户的偏好为广大投资者设计出多元化的理财产品,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
  新股定价:制约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一手遮天
  问过去的高定价发行必须有20家机构投资者询价,此次新政规定新股发行价可以由承销商与发行公司直接定价,这无异于一手遮天,监管部门如何遏制利益输送行为?
  答为了防止利益输送,证监会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无论采取何种定价方式,对于明显高于同行业相关水平的定价,将要求发行人和相关中介机构强化信息披露、深入揭示风险,甚至重新询价或重新提请发审会审议。
  依据现行法规,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发行价格并自主决定是否申购缴款。就是说,可以通过加强市场约束和行为约束机制,制约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一手遮天行为的发生。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围绕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深入揭示投资风险、经营风险。
  国际板:有能力包容和承受国外企业发股
  问证监会对国际板的推出应当吸取创业板推出时的教训,一声狼来了,两个市场哀鸿遍野,应声大跌!创业板推出之前也有过类似的情况。当前,欧美市场不景气,外资纷纷看好中国市场,我国是否应当抓住机遇,适时推出国际板?
  答近期,国际板推出的传言对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下,能够理解广大投资者对国际板问题的担心和疑虑。目前国际板还处在制度设计、方案论证和规则制定阶段,何时推出还没有时间表。
  从长远来看,一个开放的市场一定会出现境外企业到境内上市的情况,我国是世界上新增资本积累最多的国家,也完全有能力包容和承受国外企业来华发行证券。
  上市国企:以司法力量防止大股东滥用控制权
  问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仍是上级说了算,董事会形同虚设,高管人员只是任人摆布的签字机器,监管部门如何有效监管让股民放心?
  答国有上市公司多数是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而来,一开始就与其控股股东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控股股东过度干预,将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这一直是证监会监管的重点。
  一是努力提高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制度建设,扭转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局面;二是加强国有上市公司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建设;三是加大对中小股东权利的司法救济,以司法的力量防止大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北.京.青.年.报)


  证监会:目前新三板市场正在筹建之中
  7月13日,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回应时表示,目前新三板市场正在筹建之中。
  投资者:几百家待上市企业排队拥挤没有削减,新三板扩容又至。近日有媒体报道,新三板推出时间大约在9月初,实行做市商制度,扩容至所有高新区,前期约有1000家企业等着挂牌。既然已经有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现在又弄出新三板是不是重复建设,又多了一个新的融资扩容的平台?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总体发展到底是怎么考虑的,可否让我们投资者提前知道,心中有数?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答:目前,新三板市场正在筹建之中,可能很多投资者还对其功能、定位、特点不太了解。实际上,按照目前的设计,新三板主要是为未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即便融资也是以定向募集为主,且增资规模较小,不会产生对A股的资金分流效应。从中关村试点情况来看,6年来挂牌公司100多家,定向增资总额仅为17.29亿元,公司单次融资规模仅几千万元,远低于交易所市场年均融资规模。因此,您可以打消扩容又至的疑虑。
  此外,新三板还有诸多区别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安排。一是挂牌公司性质不同。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公司都是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将是未上市的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当然,它们都属于公众公司,都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二是挂牌条件不同。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中对申请人的盈利状况和企业规模都有相应要求,条件更严格。新三板挂牌条件拟不设盈利状况和企业规模指标,只要申请人依法设立、主营业务突出且持续经营、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规范,就可以申请挂牌。三是申请挂牌程序不同。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都需要经过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审核。新三板申请挂牌程序将进一步发挥场外市场运营机构的自律管理职能,弱化行政管制。四是转让方式不同。目前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为主。新三板由于挂牌公司规模普遍较小,股权较为集中,拟以协议转让为主,并引入做市商双向报价的做市交易方式,增强流动性。五是新三板有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方能参与。因此,与交易所市场不同,新三板不是大众参与型市场。从国外的同类市场和中关村试点看,交易均不活跃。六是新三板建设将采取逐步扩大试点的方式稳步推进,初期将选择少数城市条件成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不会对已有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以上这些不同,都说明新三板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是功能互补、相互促进的关系,而不是重复建设,它们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将使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企业都能得到支持和发展。新三板的推出,对于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需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促进科技创新、为民间资本创造有利的投资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证监会正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稳步推进这项工作,近期已就《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监督。(.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国际板何时推出还没有时间表
  7月13日,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回应时表示,目前国际板还处在制度设计、方案论证和规则制定阶段,何时推出还没有时间表。
  投资者:证监会对国际板的推出应当吸取创业板推出时的教训,一声狼来了,二个市场哀鸿遍野,应声大跌!作为证券市场的管理者,应当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敢于承担责任,承担风险。创业板推出之前,也有过类似的情况。当前,欧美市场不景气,外资纷纷看好中国的市场,是否应当抓住机遇,适时推出国际板?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答:近期,国际板推出的传言对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下,我们能够理解广大投资者对国际板问题的担心和疑虑。目前国际板还处在制度设计、方案论证和规则制定阶段,何时推出还没有时间表。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建设国际板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也是国家经济金融发展战略的需要,从长远来看,一个开放的市场一定会出现境外企业到境内上市的情况,我国是世界上新增资本积累最多的国家,也完全有能力包容和承受国外企业来华发行证券。否则我国在金融方面永远发展不起来,上海也不可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但建设国际板涉及的法规十分繁多,包括法律、会计、财务、跨境监管等在内的问题,均需逐一解决,证监会将本着对国家、对市场、对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认真研究、准备、论证。
  近年来,证监会就国际板与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了深入沟通讨论,梳理分析了国际板制度设计涉及的有关问题,还比较研究了国际上其他市场的做法、经验和有关公司案例,并与境外监管机构就跨境监管合作进行了沟通。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加强与有关各方的沟通协调,广泛征求和听取业界、学术界及各类市场参与者的意见,不断增进和凝聚共识,积极稳妥地推进国际板制度设计、规则制定和相关技术准备工作。


  证监会:停发新股并不能对市场环境有实质性改善
  7月13日,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回应时表示,停发新股是一种行政管制行为,改革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这类措施,应当在市场和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目前资本市场气氛不够热烈,主要是国际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不是因为资金不足。从过往的经验看,停发新股也并不能对市场环境有实质性改善。因此,应当坚持继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在此基础上,发挥好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希望市场各方坚定信心,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有投资者问:证监会说发不发新股由市场说了算、由市场决定。近期新股连续融资抽血,中国铁路物资又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给市场造成了沉重压力,就股市目前的现状,我们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坚决要求停发新股、停止扩容,监管部门为什么不停止新股发行?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答:一段时间以来,受内外部复杂因素的影响,境内股市波动幅度加大,投资者对新股发行问题都很关心,一些意见认为应停止发行新股。2009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推进以来,市场自我调节功能逐步发挥作用,投资者的自主博弈能力明显加强,市场约束机制不断强化。去年以来,相继出现了八菱科技、朗玛信息、海达股份发行中止的案例。不少企业在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后推迟发行和上市,根据市场情况缩减发行规模,选择更好的发行时间窗口,有一些甚至撤回了申请,这说明市场约束正在对发行上市的企业数量和规模进行自主调节,这是非常积极的变化。同时需要强调的是,预先披露招股书并不等于过会,过会也不等于发行,甚至也不是肯定将要发行,或在近期必然发行。如果投资者不接受发行人提出的价格,即使企业已经过会、拿到批文也可能无法成功发行。
  另一方面,在再融资的政策导向上,监管部门和交易所一直鼓励和引导上市企业通过定向募集、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补充资金。在定向募集方面,今年1至6月份,非公开发行的项目数量和融资总额均占到全部股权再融资的80%左右,许多拟发行公司全部或者部份股票已被机构投资者和少数有资金实力的大户所承诺认购。不少在审的大型融资项目,机构投资者也是募资主力。如最近交通银行提出非公开发行申请,根据其公布的发行预案,本期非公开A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8亿元,H股不超过港币329亿元。其中A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为财政部、社保基金、平安资产等7家机构投资者。公司债发行方面,上半年在股票IPO融资规模下降58%的情况下,公司债券融资925.5亿元,同比增长80%以上,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成为公司债募资的主体。
  对于新股发行中打新投机严重等突出问题,监管部门和交易所一直坚持反对炒新股,今后还将反复提示打新风险,不建议新入市投资者参与购买新股,强化对新股上市初期的持续监管,抑制市场炒新行为。在此情况下,优质蓝筹股的发行上市,有利于定价更加合理,明确市场化预期,遏制非理性炒作。同时要看到,投资者对于新股和老股各有所好,不同投资者对新老股的投资偏好不同,一二级市场之间的资金也不完全相通,投资者具有完全的自主决策权和选择权。相比之下,投资产品是否具备投资价值,投资者信心的稳定以及投资者是否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和估值能力更为关键。
  也有投资者、市场人士、媒体以美国今年6月IPO为零、我国今年以来新发104家募集资金725.96亿元、同比下降58%、特别是6月份14只新股上市、9只遭遇破发为例,评述我国新股改革的约束机制正在开始发挥作用,认为即使是在弱市的情况下,IPO数量的多少也应该由市场情况来调整和决定,希望监管部门再也不要把发行上市和调节股市联系起来,坚定IPO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信心。
  通过多年不懈努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已经获得了市场参与各方的广泛认同。201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47万亿元,储蓄率高达52%,总的资金供给应该说是比较充裕的,新股发行并不会对资金供求产生大的影响。停发新股是一种行政管制行为,改革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这类措施,应当在市场和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目前资本市场气氛不够热烈,主要是国际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不是因为资金不足。从过往的经验看,停发新股也并不能对市场环境有实质性改善。因此,应当坚持继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在此基础上,发挥好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希望市场各方坚定信心,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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