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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新政呼之欲出 保险资金投资松绑(持股一览)

加入日期:2012-6-5 7: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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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保监会拟推十大新政 险资投资再放宽
  险资投资再放宽 保监会10项组合拳蓄势
  险资境外投资不再仅限香港
  券商基金将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险资重仓股领跌5月(附表)
  2012年一季报社保机构持股一览表

  保监会拟推十大新政 险资投资再放宽
  引入交易对手、放松股权及不动产投资限制、引入风险管理工具……针对近日来保险业关心的一系列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热点议题,6月4日,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保监会表示,去年以来修订或者拟定了十余项规定,形成新的政策组合拳,主要包括: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和托管办法等十项。
  保监会方面表示,上述政策规定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发布;有的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择机发布实施。上述举措在于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松管制、拓宽范围,增强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详解十大政策
  拟推出的十大政策几乎全部是保险公司关心的热点问题,例如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目前在股权及不动产投资方面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应当报中国保监会核准。
  对于类似当前市场普遍关心的问题,早在 5月14日,保监会就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做了规范和说明,给予保险机构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
  例如针对上述股权投资问题,《通知》指出,对被投资企业拥有绝对控股权、相对控股权或者能实质性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重大股权投资需报保监会审核。上述范围之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规定事后报告。
  十大新政的酝酿表明,保险机构的投资灵活性将进一步加大。总体来看,十大拟推新政中的5项政策是在既有政策基础上进行深入和细化。
  例如,债券投资办法,拟增加无担保债券品种,支持保险机构获取信用利差;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重点是放松投资限制,增强可操作性,降低保险资产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将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境外投资细则将增加可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促进保险资金实现全球化配置。
  部分政策则重在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鼓励创新。例如,委托投资办法在于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
  还有一些措施重在加强保险资金管理风险资产的能力。融资融券办法通过盘活保险机构存量资产,创造增量收益;衍生产品办法是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管理和对冲股市波动等风险;托管办法将实现可投资资产全托管。
  保监会解释,系列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顺应宏观经济发展形势,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
  保监会人士表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这些举措,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改革,促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创新。
  动了谁的蛋糕?
  多数新政重在为保险公司投资运用松绑,委托投资办法则可能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戴上紧箍咒。该办法将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
  目前保险资金只能委托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购买一些普通的开放式基金,并不能以专户形式将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管理。
  一位保险公司投资负责人认为,保险公司的钱只能交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市场化的角度来说并不合理,引入竞争机制对于提高保险资金收益率、降低管理费率有积极意义。
  但他同时认为,该举措对目前格局影响应有限。其一,由于保险资金多数投资于收益差别较小的固定收益类,多数保险公司已建立了自己的投资团队;其二,基金、证券公司收取的专户管理费和超额收益提成相对较高,采取委托投资方式的保险公司仍倾向于将资金委托给费用收取较低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即便如此,两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仍然感到担忧。目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产品尚未对大众市场完全放开,如果保险资产委托理财向其他市场主体放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建立相应配套措施。一大型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表示。(.2.1.世.纪.经.济.报.道 .邓.雄.鹰)

 

  险资投资再放宽 保监会10项组合拳蓄势
  保险公司将拥有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已修订或拟定了10项规定,形成关于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新的政策组合拳。
  这10项规定分别是: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以及托管办法。
  其中多项关于投资品种的规定均向着拓宽投资品种的方向迈进。其中,债券投资办法将进一步增加无担保债券品种,扩大投资操作空间,支持保险机构获取信用利差;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旨在放松投资限制,增强可操作性;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将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强化风险控制和后续管理;境外投资细则增加可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促进保险资金实现全球化配置;融资融券办法将盘活保险机构存量资产,创造增量收益;而衍生产品办法则侧重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管理和对冲股市波动等风险。
  据了解,由于保险资金的特殊性,其在投资方面历来面临较为严格的监控。例如,在债券投资方面,5月中旬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将簿记建档方式公开发行无担保债券纳入保险公司投资所能投资的范围之内,但是在企债和公司债方面,保险公司依旧受困于发行人净资产限制及AA级以上的信用评级。在投资不动产方面,保险公司受到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紧箍咒限制,另外要求上一会计年度盈利,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即使达到投资不动产的门槛,保险公司也面临投资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及投资单一不动产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计划发行规模的50%等要求。
  一旦上述方面的限制有所放开,对于险资的投资范围将是巨大利好。而融资融券和衍生产品的管理办法一旦出台,更是十二五期间保险投资方面的重大试水创新。
  同时,保险公司对于投资管理也将有进一步举措。例如托管办法将实现可投资资产全托管,加强外部监督约束;而委托投资办法将旨在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
  对于新规发布时间,保监会负责人表示,这些政策规定,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发布;有的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择机发布实施。(.第.一.财.经.日.报 .杨.倩.雯)

 

  险资境外投资不再仅限香港
  不久的将来,险资将迎来更多的投资渠道。记者昨日获悉,保监会将推出一系列的投资管理办法,将险资境外投资范围由目前的香港一地扩至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昨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该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将出台10项投资新规,以规范险资的投资行为,这10项新规包括: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托管办法。保监会并没有公布相关办法的草案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保监会此次拟出的新规还将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区域。上述保监会负责人指出,优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增加可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可促进保险资金实现全球化配置。记者从保监会内部了解到,以后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新兴市场,开放的国家和地区多达几十个。不过,为了控制风险,保监会将严格控制境外投资的上限,保险公司境外投资资产占比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
  同时,为了提高收益率,险资委托管理将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保监会指出,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即将出台的委托投资办法将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保险专家指出,这一规定有助于保险公司拓展新的业务渠道,同时也将丰富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的管理业务。
  此次明显放宽险资的投资渠道,旨在还给险企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一位接近保监会人士如是解释,一方面是为了提高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另一方面是探索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和新路径。不过,保监会表示,投资风险防控机制是基础。
  这些投资新规何时出炉成为市场的一大期待。上述保监会负责人指出,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发布。对于需要进一步完善细节的办法,近期保监会将召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负责人听取意见,并择机发布实施。
  此外,针对股权及不动产投资,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即将公布的办法做出较大的调整,放松投资限制,增强可操作性,降低保险资产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增强保险投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一位保险专家分析,此前也有不动产相关规定,但限制很严,且对保障房、公租房等投资没有明确的规定,调整后的新规将使这部分投资有了法律依据。(.北.京.商.报)

 

  券商基金将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在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浙江温州调研后,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正走向深入。
  昨日,保监会网站发布《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称,保监会自去年底已修订或拟定十余项规定,形成了政策组合拳推进保险资金市场化运作,并具体提及十项政策。其中,备受市场关注的资产配置办法、股权以及不动产投资、基础债券投资债权计划投资等均被提及,不过均未提及出台时间。
  市场人士称,最为关注的或是,保监会将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市场化竞争,提高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
  或允许险资投衍生品
  根据保监会网站的资料,十项新政策各有针对性。总体是要放宽管制,增加保险公司自主灵活性。
  其中,在宏观架构层面来,保监会将出台资产配置办法,从保险产品源头,厘清保险资金性质,确定相应的投资政策,支持保险产品创新,改善保险公司盈利模式。
  产品方面,保监会将出台创新产品办法,加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改革,创新运作机制和盈利模式。
  可见的是,此前保监会已经发文增加无担保债券品种的投资。在投资形式方面,保监会还将出台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放松投资限制,增强可操作性,降低保险资产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增强保险投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保监会将出台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强化风险控制和后续管理,支持保险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另外,保监会还将优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增加可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促进保险资金实现全球化配置。
  根据此前保监会相关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该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境外投资总额不超过该公司上年末总资产的15%。
  在保险资产的风险管理上,保监会还将出台融资融券办法和衍生品办法,一方面盘活保险机构存量资产创造增量收益,另一方面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管理和对冲股市波动等风险。市场人士称,保险资金此前不能参与融资融券,在衍生品上仅能做利率互换,保险公司将有望参与股指期货等业务。
  上述保险分析师称:放开投资管理市场、融资融券、创新产品等应该是重点,这些从无到有的业务对市场影响大,受关注度高。
  引入市场化投资机构
  保监会称,将出台委托投资办法,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
  一位保险分析师称,保险资产只能自行投资或者委托其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原则上不能给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投资,但是可以通过购买基金公司的产品来曲线实现。昨日的发文意味着保险资产将引入市场化的投资管理团队投资,有利于提高保险资产的收益水平。
  此外,保监会将出台托管办法,实现可投资资产全托管,加强外部监督约束,维护保险资产安全完整。
  上述保险分析师称,按照保监会此前发的征求意见稿,要求试点的保险公司按照时间表对保险资产先实现全额托管,再实现全程托管。全额托管为将现阶段保险公司总部统一归集的资金,包括尚未委托与已经委托投资的全部资产,实施第三方独立托管。全程托管为从保费收取开始,按照不同保险产品,分别开设账户,快速上划,逐级归集总公司托管账户,统一调度资金和资产配置。但目前进展程度尚不可知。
  保监会负责人称,上述政策规定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发布;有的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择机发布实施。这些政策措施,既与中央确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相一致,又符合保险机构的现实投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这些举措,有利于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工程和实体经济的力度,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改革,促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创新。(.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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