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6月4日讯 白云山A(000522)周一盘后发布公告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关于“王老吉”商标的仲裁裁决。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白云山A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王老吉”商标使用权,鸿道(集团)有限公司需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白云山A还表示,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属于生效的终局裁决,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全景网/刘磊) 作者: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