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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不容缓 证监会:公积金入市取得进展

加入日期:2012-6-27 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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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公积金入市取得实质性进展
  具体到地方养老金何时入市以及具体政策,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江向阳称目前正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
  早报记者 忻尚伦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江向阳昨日在沪表示,证监会正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研究住房公积金的投资运营,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我们总的政策上,是支持推动社保基金、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具体到地方养老金何时入市以及具体政策,江向阳称目前正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因为这里面涉及法律技术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需要一个具体的安排。
  事实上,对于养老金入市,高层一直给予支持的态度。去年12月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建议,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可学习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股市获取收益。他指出,全国有2万亿元的养老保险金余额分散在各省,此外,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3.9万亿元,扣除贷款后余额还有2.1万亿元。如果这些资金组织起来,设立一个专门的投资机构或者委托一个机构,投资资本市场,对全体居民都大有好处。
  郭树清今年3月在列席人大会议接受采访时曾表示,目前证监会正与有关部门探讨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措施。今年3月20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宣布,受广东省政府委托,投资运营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
  在证监会瞄准养老金和公积金两大蛋糕时,中国保监会也在为保险资金参与管理公积金做准备。保监会6月发布的一份保险资金投资新政征求意见稿显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以外,还可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企业委托的资金。
  江向阳昨天还提到各地政府清理交易所的话题。他表示,目前全国各地方的交易所整顿清理工作已经进入最后的攻坚战。大部分省市政府已经递交了清理整顿的方案,但对于各地反映出来的典型问题,证监会已上报国务院。
  根据安排,今年6月底之前各个地方政府要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上报。江向阳昨日提及,在清理工作上,会尊重地方政府的诉求。
  江向阳表示,现在新设交易所势头已经得到遏制。目前,部际联席会议掌握的政策,坚决贯彻38号文要求,统一政策标准、把握政策界限、落实政策措施。在符合政策规范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地方政府的诉求,尊重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将清理整顿与可操作性、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
  证监会作为牵头单位,对各地反映出来的典型问题上报国务院。对有些标准和要求进行进一步明确,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东方早报)

 


  证监会支持社保基金通过资本市场投资
  在26日举行的2012年陆家嘴论坛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江向阳透露,证监会支持推动社保基金、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证监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研究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凌涛则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央行和银监会对房贷政策的监管没有发生变化。
  关于保险机构社保基金入市问题。江向阳表示,证监会秉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着力于改变整个资本市场结构失衡的矛盾,今年以来,证监会着力于推进长期投资资金进入资本市场,证监会配合有关部门发挥资本市场的服务功能,做好衔接,整体政策上,是支持推动社保基金、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目前,证监会也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研究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他表示,在机构投资者入市其他方面,证监会积极推动基金公司向现代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引导私募基金阳光化规范化展,推动QFII和RQFII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至于保险机构何时入市以及具体政策,因为其中涉及到法律技术、方方面面的问题,需要一个具体的安排,目前证监会正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中。
  江向阳表示,只要符合上市条件,证监会对于各类的企业包括商业银行总体持积极支持态度。但是中小商业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的上市工作,有其特殊性,为确实防止风险的传递,促进银行业和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目前证监会正在会同包括银监会在内的有关方面,抓紧研究城市商业银行发行上市的有关要求,主要是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在有关政策明确后,进一步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发行工作,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
  对于房贷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凌涛表示,人总行办公厅已经正式给了一个答复,房贷是没有变化,在这一次下调的过程当中和扩大存贷款浮动区间当中重申了,媒体过度解析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杨少俊也表示,从银监会角度来说,对房贷的监管要求没有任何改变。
  凌涛还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他表示,包括央行在内各有关部门对存款保险制度的问题,已经调研很久,尤其是这次金融危机以后,也进一步感到了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和推出的必要。从调研角度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基本具备,这也是参与这项工作的各有关部门也都基本达成的共识,至于具体什么时候推出,这还要再研究它具体的条件和形式。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杨少俊表示,银监会始终是持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在法律法规上,从来没有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置障碍和歧视性的政策。在实际情况中,民间资本对入股国有大银行感到力不从心,反而更青睐中小商业银行。截至去年底,民营资本占股份制中小商业银行的比例是42%。从数据来看,民营资本更感兴趣的是城市商业银行这种中小商业银行。
  因为它的资本进入小银行后,可以有发言权甚至谋求控股权。杨少俊说。他介绍,截至去年底,民营资本在这块的占比达到54%。还有一类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杨少俊说,这个民营资本的占比就更高了,去年底的数据达到92%。(.中.证.网 .高.改.芳)

 

  证监会正抓紧研究城商行上市要求
  证监会正在抓紧研究城商行上市的有关要求;支持推动社保基金、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证监会与住建部共同研究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目前已取得实质性进展。这是昨日举行的2012年陆家嘴论坛新闻发布会上传来的消息。
  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江向阳昨日表示,只要符合上市条件,证监会对各类企业,包括商业银行总体持积极支持态度。但包括城商行在内的中小商业银行上市工作有其特殊性,为防止风险传递,促进银行业和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目前证监会正会同包括银监会在内的有关方面,抓紧研究城商行发行上市的有关要求,主要是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在有关政策明确后,将进一步推动城商行发行工作,但目前还没有明确时间表。
  江向阳表示,今年以来,证监会着力于推进长期投资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支持推动社保基金、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目前,证监会正与住建部共同研究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他表示,证监会积极推动基金公司向现代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引导私募基金阳光化规范化,推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至于社会保险机构何时入市以及具体政策,因为其中涉及到法律、技术等方方面面问题,需要进行具体的安排,目前证监会正与有关部门积极研究。
  江向阳表示,国务院发布38号文之后,证监会作为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单位,会同各有关方面一直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目前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已对各类交易场所组织了摸底和检查,及时处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部分交易场所明显与38号文有违的,已经停止交易或纠正了不合规做法,工作整体进入攻坚阶段。证监会正抓紧督促各地进一步对各个交易场所定性、梳理规则和出台整顿方案。(.证.券.时.报 .孙.玉)

 

  证监会增设审核通道 发起式基金正式开闸
  证监会日前向基金公司和托管银行下发通知称,正式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并简化审核程序,优先予以审核。这意味着发起式基金正式开闸。
  证监会在《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说明》(下称《说明》)中表示,除行业ETF基金外,规定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申请募集的基金原则上不超过1只。
  《说明》认为,发起式基金降低了募集成立的门槛,同时强化了基金退出机制,即发起式基金需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说明》表示,基金公司在申请募集发起式基金的文件中,需提交股东、公司、高管以及基金经理等发起资金提供方出具的承诺函,说明其承诺购买的份额及锁定期限。在基金名称中需注明××发起式基金,并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发起资金持有基金的份额、期限及期间的变动情况。
  《说明》还要求,高管或基金经理在份额锁定期离职不能提前赎回发起份额。6月20日,证监会公布《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为发起式基金推出预留空间。(.东.方.早.报 .柯.智.华)

 

  人大昨审议基金法修订案 私募将转正公募放宽管制
  二次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6日起至30日在京举行,审议多项法案涉及经济社会热点问题。
  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草案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规定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这意味着在中国一直处于监管真空地带的私募基金 ,其成立与运作将有法可依。
  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二次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从严规范了地方债务,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并首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适应私募基金的需要,构建了区别于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框架,包括合格投资者制度、基金管理人注册或登记制度、基金备案制度、基金非公开宣传制度等。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会上对该修订草案作说明时表示,现行基金法对非公开募集基金未作规定,使这类基金的设立与运作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基金募集和投资行为不规范,容易损害投资者权益,更有少数违法犯罪分子借私募基金之名行乱集资之实,蕴含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她同时介绍,此次法律修订的理念就是要适应基金业发展变化,适当扩大调整范围,构建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本法律框架;加强基金监管,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市场内在约束功能,提高基金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基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时,修订草案还适当放宽了公开募集基金投资、运作的管制,包括将基金募集申请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同时还修改了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为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股指期货等提供了依据。
  对于基金涉外问题,吴晓灵表示,对于在境内募集投资境外证券的基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进行证券投资,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而为了加强对基金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中增加了基金的组织形式的规定,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
  在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表示,一些常委委员、部门和专家提出,近些年地方政府债务急剧上升达十万多亿元,带来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地方应严格遵循编制预算不列赤字的原则,对地方债务应从严规范。据此,修正案草案删除了一审稿中关于地方政府举债的规定,明确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规定才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目前,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已进入偿债高峰期。根据审计署统计,今明两年需要到期偿还的平台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分别为17.17%和11.37%,债务本金合计高达3万亿元。在稳增长的背景下,如何处理当前地方融资平台债至关重要,相关部门也已经行动起来,银监会等监管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新规《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全国人大在26日还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www.ccstock.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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