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体系“基因切片”:一个监管者13年“出征”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证券监管体系“基因切片”:一个监管者13年“出征”

加入日期:2012-6-2 11:30:50

  在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上,政府力量几乎无处不在,但监管成绩却一直遭人诟病。不过,股市监管正发生变化,尤其是对违法违规的曝光力度和打击力度在加大。

  从证监会网站“稽查执法”专栏披露的“案情发布”来看,2010年和2011年分别为15次和21次,2012年以来,就有27次。2012年4月底才被发现的原招商证券(600999)保荐人李黎明案,5月10日,稽查局即披露其违法事实,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2000多公里之外,一个曾经的小渔村,同样的监管力度升级事件正在上演。

  记者获悉,2012年4月,自深圳证监局年初召开辖区期货公司内控治理动员会以来,各公司已制定工作计划,现已全面进入自查阶段,重点是明确内控责任、提供履职保障以及强化执行力,“期货公司内控专项治理活动,是深圳证监局2012年期货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分自查、整改和评估三阶段进行。”

  事实上,类似的监管活动早已在179家上市公司、17家证券公司和17家基金公司不只一次的推行过,另一方面,率先推动国债回购制度改革、首创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名单登记报备制度、开展年度审计监管等多项一线监管创新也频频出现在深圳。

  “创新是被逼无奈”,今年二季度,张云东,时任深圳证监局掌门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谈道:“作为新兴资本市场,当你主动去监管肯定会发现很多问题。要解决问题,但又无经验可循,怎么办?只有创新,因为不创新就没有监管手段。”

  2012年,自上而下的监管新政大戏已拉开,管中窥豹,选择深圳证监局作为监管机构的一个样本,它仅是资本市场二十周年中监管机构的一个缩影,但正是他们的创新和努力,一直在推动着市场发展。深圳证监局是中国资本市场前哨岗位,这里有人登场,有人谢幕。

  财务会计基础——监管之源

  细看深圳证监局近11年的监管文件,审计是出现频率最高词之一。

  1998年,深圳证管办接手证券经营机构监管后发现,证券公司大多没有经严格审计、真实可信的财务报表。为扭转监管被动局面,深圳证管办强制要求,辖区内各证券公司必须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报进行全面审计。

  2004年底,深圳证监局率先开展对注册会计师的证券公司、上市公司、期货公司年报审计活动的审计监管,明确区分监管对象的会计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和监管责任,把对监管对象的直接监管调整为通过对会计师执业活动的直接监管,实现对上市公司等监管对象的部分间接监管,提高了监管效率、市场自我纠错意识和能力,改进了资本市场信息质量。

  2005年,创造性地开展对会计师执业质量的全方位、全过程、同步跟踪监管,并针对不同监管对象的特点和监管目标,各有侧重。

  2006年,将审计重点与日常监管进行有效衔接,全面关注和排查监管对象风险状况,进一步细化和固化审计监管工作指引。

  2007年,做好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并首次开展对辖区基金业以内控核查为重点的审计监管。

  2008年突出事后问责,这是年报审计监管对会计师事务所问责家数最多、责任追究力度最大的一年,深圳证监局当年对会计师事务所下发警示函的数量,超过证监会全系统其他单位的总和。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比较复杂,ST公司比例较高,强化财务会计基础刻不容缓。”张云东表示,为使辖区的上市公司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在证监会连续多年开展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中介机构责任和企业责任,核心则是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以及财务规范水平。

  被动的监管新招

  一直以来,资本市场中大股东对上市公司信息占用不公平的问题一直是令人深恶痛绝的顽症,虽然是法律法规禁止,但实际是禁而不止。

  张云东提出,在深圳辖区推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备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特别信息披露制度,并明确要求,辖区上市公司如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报送未公开信息的,上市公司应对有关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向深圳证监局报备信息知情人名单。

  2007年3月至2008年6月,深圳证监局不仅将登记报备范围从信息知情人延伸到其关系人,包括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等,而且报备内容也从有关人员姓名扩大到身份证号、股东账号及联系电话等。

  此后,深圳证监局不断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监管向深度拓展。按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全面核查,结合股价异动情况分析判断,抓取监管线索。

  2009年,深圳证监局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异常交易发现的3名涉嫌内幕交易人员立案稽查,并移送证监会处理。

  同年,融通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张野违规建“老鼠仓”案件曝光后,张云东向辖区基金公司提出“尽责、合规、专业”的监管要求,对基金经理建“老鼠仓”的行为将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严肃追究基金管理公司和高管人员在相关方面的管理责任。

  2009年8月,深圳证监局主动出击,对辖区全部14家基金公司展开突击检查。检查发现两家基金公司三名基金经理违法违规买卖股票的线索,并迅速实施稽查提前介入,随后展开正式调查。

  2010年9月,证监会将其中一名基金经理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责,其他两名基金经理被处以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市场禁入的处罚。

  “既要把辖区资本市场监管好,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效率,” 面对诸多的监管创新,张云东如是说:“同时也要创造经验、建言献策。”


以上信息为分析师、合作方、加盟方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10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