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今年6月6日向各保荐机构发布《关于发放深圳证券交易所西部专项奖励基金的通知》公开之后,多位业内人士对此质疑“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深交所如此的“花钱”逻辑。
目前深交所的收费来源主要是投资者的交易经手费、发行人的上市初费与上市年费、会员的席位费与交易单元费用等。
在上市初费中,总股本2亿股以下收取30万元,2亿股至4亿股之间为45万元,以上还有三个档次,分别为55、60和65万元不等,创业板则减半收取。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西部地区项目的发行后总股本通常在4亿元以下,也就是说基本一个发行项目的上市初费都在30万元和45万元的范围内,而按照深交所一个项目最高达到30万元的奖励金额,基本是以上市初费全部奖励给保荐机构。
“这是否意味着上市初费本身就是多余的?”上述接近证监会的人士指出,不论这个金额对于券商来说是否有吸引力,但对于深交所来说,基本上就是损失了这个项目的上市初费,这样的奖励幅度可以说成是“重奖”了。
而且,每一个项目在完成之后,保荐机构本身获得的承销费用就已经不低。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发行承销费用基本在发行金额的4%-6%,最近三年西部地区省市的平均首发融资规模大约在5亿元左右,如果再加上保荐费,保荐机构平均在每一家西部地区上市项目上收入可超过3千万元。
据了解,企业上市成功后,券商对于经办团队的提成可达到承销费用的5%左右,因此具体操办项目的团队本身在券商获得的奖励在100万元左右,对于深交所一个项目30万元的总体奖励金额,某券商投行部负责人认为,“这种幅度的额外奖励对于项目团队来说还是有不小吸引力的”。
然而“对于许多券商投行来说,西部地区已经是常年争夺的战场了。”有券商人士指出,此次深交所将奖励对象指向帮助西部企业辅导、保荐的券商,而不选择东北和中部地区,也有些令人不解。
还有多位券商投行负责人指出,深交所此次决定对帮助西部地区企业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进行奖励更多的可能是“变相”的与上交所争夺上市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