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勇
一石激起千层浪。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今年6月6日向各保荐机构发布的《关于发放深圳证券交易所西部专项奖励基金的通知》一经公开之后,便在业内部引起了广泛讨论。本网记者在向多位业内人士了解时发现,虽然一些券商人士对于深交所的做法表示理解,但更多证券业内人士担心此举会造成上市项目质量的下降,并且质疑“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深交所如此的“花钱”逻辑。
在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看来,目前这种规模的奖励金额更像是一种象征性的举措,但却代表着深交所的“政策导向”,也不排除深交所此举意在与上交所竞争上市资源。
尴尬身份
上述《通知》指出,为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动员能力和服务能力,引导保荐机构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西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深交所在今年3月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方案》并决定设立西部专项奖励基金。
奖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对申报证监会审核(截至5月31日)和今年已发行和上市(截至5月31日)西部地区项目的保荐机构进行奖励,共涉及34家保荐机构的53个项目;第二阶段,对辅导备案的西部项目的保荐机构进行奖励,涉及40多家保荐机构约100个项目。而首次发放总额约800万元。
据悉,西部专项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保荐项目为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西部12省市自治区企业的保荐机构,西部12省市自治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内蒙古、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和广西,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边3个地区比照执行。
按照深交所这样的奖励原则,一个项目从辅导备案到申报审核再到发行上市,每一个环节的奖励都有5-10万元,总体奖励可达到30万元。
不少券商人士表示,西部地区的政府对上市企业进行奖励是无可厚非的,但作为资本市场管理者之一的深交所,对保荐机构实施奖励似乎有些令人费解。
“这就好比是大学招生,如果学校对帮助学生考学成功的教师重奖,这样的结果必然会导致教师千方百计推荐学生报考会给予自己奖励的学校,在要招生的学校之间形成不公平。”在一位接近证监会的人士看来,深交所这一身份并不适合进行这样的奖励。
上述人士认为,在目前的中国A股市场,上市资源实际上还是紧缺的,资源配置的内在规律注定了优秀的企业首先进入到资本市场,而不取决于企业所在的地域。
花钱逻辑
不仅奖励的身份有些尴尬,深交所使用资金进行奖励的逻辑也遭到业内的质疑。
深交所章程的第一条和第二条就分别注明,设立深交所的目的是为提供证券集中交易场所、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证券事业的发展;深交所为会员制、非盈利性的事业法人。
目前深交所的收费来源主要是投资者的交易经手费、发行人的上市初费与上市年费、会员的席位费与交易单元费用等。
在上市初费中,总股本2亿股以下收取30万元,2亿股至4亿股之间为45万元,以上还有三个档次,分别为55、60和65万元不等,创业板则减半收取。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西部地区项目的发行后总股本通常在4亿元以下,也就是说基本一个发行项目的上市初费都在30万元和45万元的范围内,而按照深交所一个项目最高达到30万元的奖励金额,基本是以上市初费全部奖励给保荐机构。
“这是否意味着上市初费本身就是多余的?”上述接近证监会的人士指出,不论这个金额对于券商来说是否有吸引力,但对于深交所来说,基本上就是损失了这个项目的上市初费,这样的奖励幅度可以说成是“重奖”了。
而且,每一个项目在完成之后,保荐机构本身获得的承销费用就已经不低。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发行承销费用基本在发行金额的4%-6%,最近三年西部地区省市的平均首发融资规模大约在5亿元左右,如果再加上保荐费,保荐机构平均在每一家西部地区上市项目上收入可超过3千万元。
据了解,企业上市成功后,券商对于经办团队的提成可达到承销费用的5%左右,因此具体操办项目的团队本身在券商获得的奖励在100万元左右,对于深交所一个项目30万元的总体奖励金额,某券商投行部负责人认为,“这种幅度的额外奖励对于项目团队来说还是有不小吸引力的”。
而奖励涉及的西部地区,实际上也并非是资本市场的“冷门”。
同花顺(300033,股吧)iFinD数据系统的统计显示,2009年6月17日至2012年6月17日的最近三年来,首发融资规模最大的前四个省份为北京、广东、江苏及浙江,这四个省市最近三年的首发融资规模都超过了10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省近三年的首发规模达到253亿元,名列第9;陕西省首发184亿元,位列第12;重庆市126亿元,名列第17,三省总量为563亿元。而排名第5的山东省近三年首发规模为463亿元,这意味着,上述三个西部省市最近三年的首发融资总量大幅超过了被称为经济发达省份的山东省,也说明,西部地区早已不再是资本市场的“失宠儿”。
“对于许多券商投行来说,西部地区已经是常年争夺的战场了。”有券商人士指出,此次深交所将奖励对象指向帮助西部企业辅导、保荐的券商,而不选择东北和中部地区,也有些令人不解。
变相竞争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国内两家证券交易所对于上市挂牌交易企业的选择越来越重叠,首发股本规模在1亿股以下和5000万股以上的企业占据了绝大多数,而这一区间的首发规模实际上是上交所和深交所都能够挂牌的企业。
“保荐承销领域其实是一个高度竞争的领域,并不是没有人去做。”上海一位私募基金的负责人说,“对于投资者来说,我们更关注的是上市企业的质量,而作为资本市场组织者的深交所,应该让更多优秀的企业到深交所挂牌,而不是去选择地域,更不应该去补贴已经有着高度资金保障的投行。”
“如果要补贴投行,那是不是对于投资西部地区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也进行补贴呢?”上述私募负责人说,作为投资者,最希望得到的是公平的待遇。
因此,在多位券商投行负责人看来,深交所此次决定对帮助西部地区企业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进行奖励更多的可能是“变相”的与上交所争夺上市资源。
而上述接近证监会的人士也指出,虽然现在发行环节的审核依然在证监会,但随着发行制度改革的深入,交易所将要承担越来越重要的监管责任,即使是现在,交易所也是监管环节中的一个节点,因此“即使沪深交易所竞争,也应该在服务上进行,用现金奖励的方式不太妥当。”
对于交易所之间的竞争,董登新认为,国外的交易所也是存在竞争的,因此“深交所的这种做法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无论怎样的竞争都需要符合公平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