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6月14日媒体关于《双汇火腿肠内出现蛆虫》的报道,双汇集团在其网站发布声明,就该事件发生及处理的经过进行了详细说明。
双汇集团副总兼新闻发言人刘金涛称,:“《京华时报》6月14日刊登的新闻《双汇火腿肠内出现蛆虫,厂方称出厂合格或因破袋受污染》我们看到了。首先,向媒体的监督和社会各界对双汇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 ”
刘金涛说:“目前,双汇集团正在调集力量对此事进行认真排查,而严谨、细致的调查需要时间,鉴于此,我作为集团主管副总和新闻发言人,在第一时间回应媒体报道,更为详尽的报告将在排查结束后,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公告。 ”
刘金涛表示:“1、双汇集团公共关系部于6月12日晚上接到《京华时报》雷军记者的采访要求,得知有北京消费者张先生购买双汇火腿肠疑似“生虫”继而投诉的事件,随后,我立即责成双汇集团肉制品事业部北京办事处认真处理此项投诉。北京办事处告知:6月12日,办事处已经介入投诉的处理,投诉的前期处理是在超市、工商所和投诉者张先生之间进行的,当时,《京华时报》记者雷军先生已经提前介入采访。办事处派员火速赶到超市后,投诉者张先生向双汇业务员提出要求:我不要你们的赔偿,你们只要给我写一张字据,证明是你们的火腿肠生虫就行了。双汇业务员向张先生详细讲解了火腿肠生虫需要具备的条件,表示在调查结论没有出来之前,不会向张先生出具没有依据的字据,但可以在调查结论出来之前,给予张先生一定的补偿。此提议遭到张先生拒绝,工商所人员把产品带回工商所,并告知双方第二天到工商所进行调解处理。”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