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浦发银行股票确实被低估,高管为什么不增持?”在昨日举行的2011年度浦发银行股东大会上,多名股东一再质疑,当该行股价破净,高管为何不能出手增持提振市场信心?
上周五,浦发银行(600000.SH)收盘报8.34元/股,跌破每股净资产8.42元,跌幅2.57%,成为银行股中又一只破净股。而本周二浦发银行报出的8.19元/股盘中最低价,更是自去年6月除息以来新低。
高管增持“无规可循”
股东们对于高管增持的要求来自于横向对比的案例。有股东在会上提出,一样是金融机构,中国平安(601318.SH)董事长、副董事长不断增持近200万股A股,造成股价连日拉升。另有股东对《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表示,同样是对中小银行进行投资,近两年,史玉柱不断买入民生银行(600016.SH)股份,也曾给市场信心带来提升,民生银行股价总体走势在同类中较好。
与此同时,不断见诸报端的银行高管高收入也给股民们造成刺激。有股东拿出一份150万股的持股证明,表示他选择把“养老金”全部投给浦发银行,而结果是逾200万元的资产缩水。他称,浦发银行高管为何不能拿出高收入的一部分,和股民一起投资?
会上股东的要求并非特例,本报记者查找网上多个浦发银行“股吧”论坛发现,近日,要求高管增持自家股票的发帖均获热议。
虽然股东的“遭遇”值得理解,但银行高管增持股票似乎仍然“无规可循”。昨日,浦发银行董事长吉晓辉回应股东称,中国银行业仅有三家城商行出现高管持股情况,而这些持股则是由于城商行的“历史原因”,因其由信用社改制而来,高管原先就有股份,“而增持又是另一码事情了”。
吉晓辉称,由于银行业的特殊原因,监管部门对高管持股非常审慎。他并称,“如果有这方面规定许可,浦发银行的高管很愿意带头增持。”
而对于“回购”股份一说,吉晓辉表示,虽《公司法》允许回购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但这条对于银行也有“限制”,没有一家银行采取过回购股份奖励员工的做法。
此外,对于浦发银行的大股东配置,该行一位高管在会后无意流露,事实上,浦发“破净”中,董事会很忧心因上海国际集团大量持股,会招来诸如“国有资产流失”的不良说辞。
10股派送股利3元
“高管增持”一说似是一个“乌龙”,但股东并没有在其最关心的“分红”问题上让步。昨日股东大会上,有股东质疑称,工行、农行等银行股市净率均高于浦发,但其分红率却也优于浦发,因此股东建议浦发银行应该考虑加大分红力度,为蓝筹投资价值加码。
浦发高管在会上回应,该行2009年分红率合计下来约10%,今年的现金分红超过20%,相当于比2009年翻了一番。
根据浦发银行利润分配预案,该行2011年度的分配方案是,以2011年末总股本约186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55.96亿元。
此外,该行拟将按当年度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共计27.21亿元;按当年度税后利润20%的比例提取一般任意盈余公积,共计54.42亿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3.50亿元。
而对于股东普遍关心的融资计划问题,该行高管亦做回应称:“到2014年不需要外部融资”。根据银监会最新资本管理办法测算,浦发银行现资本充足率达到将近12%,根据目前的利率、次级债等附属资本情况,预计到2014年该行资本充足率仍可维持在10.5%。
根据该行资本补充预算,2012年浦发资本补充将“首先着眼于自身累积,通过净利润留存,全年可补充不低于200亿元的核心资本。在此基础上,浦发将适时推进次级债发行工作,按照不超过核心资本净额的25%计算,可发行140亿元次级债用于补充附属资本。
根据预计,浦发在今年末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预计较去年末有所下降,但仍将分别保持在不低于11%和8%的合规水平。
平台贷余额1224亿
对于外界普遍担心的政府平台贷款风险,浦发银行主管风控的副行长穆矢透露:“截至一季度末,浦发按照银监会监管口径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1224亿,同口径比较,比年初降低了35.2亿元,降幅2.7%。”他表示,该行平台贷款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不良、欠息”,一定时期内风险可控。
据介绍,浦发银行的政府平台贷在其平台层级和区域两方面都质量较优。在平台层级上,浦发持有的平台贷“省级平台较多,低级的原来有,这两年已清理出去”;在平台区域上,浦发平台贷“在中部和东部较多”。穆矢称,该行今年继续按照“降旧控新”的管理目标整理平台贷,并要求所有分行做到此余额“年末不超过年初”,在信贷规模安排上不做新增。
而对于浦发正温和上升的不良贷款余额,穆矢分析这同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以及江浙一带企业主逃逸等有关。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末,浦发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66.9亿元,比年初增加8.7亿元,不良率0.48%,比年初上升0.04个百分点。穆矢同时透露,浦发温州分行一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13.13亿元,不良率2.71%,今年以来新增不良贷款6.3亿元。
对此,穆矢表示,浦发将采取措施加大信用资产把控力度,防范系统性风险。措施包括,“关注类”贷款风险化解和保全机制前移,不等贷款进入“后三类”再去解决;建立企业主逃逸监控和反馈机制;加快“后三类”贷款化解工作;加强日常风险监测和逾期、欠款、借新还旧等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