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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支招两方面买蓝筹 释疑25%规则

加入日期:2012-6-13 7: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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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局支招投资者两方面考虑蓝筹投资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熊伟昨日参加中国新闻网2012部委网上系列访谈时表示,投资人应当理性看待蓝筹股投资价值,提倡蓝筹投资并不是说何时买入、买入任何一只都能赚钱,而是提醒投资者从价值、时间两方面去考虑和选择。
  针对有网友提出中国股市为何赚钱难的问题,熊伟表示,主要原因可能在于三方面,一是新股价格过高,使参与炒新的投资者遭受较大损失;二是小盘股价格奇高,去年底到今年初小盘股平均市盈率是大盘股的2.8倍;三是炒绩差股问题较为严重。
  熊伟表示,以新股发行改革为起点,相关部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综合运用了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采取了系统的措施,包括持续加强投资者教育宣传服务、出台系列规则办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及时有力地查处和打击各类造假、违法违规行为等。
  经过近一段时间的努力工作,我们注意到,今年以来炒新、炒差、炒小的现象得到了很明显的遏制。今年以来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基本在20到30倍之间,呈现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的趋势。
  他表示,应当理性看待蓝筹股的投资价值,从长期看,蓝筹股的优质和优价趋势是一致的。从目前看,蓝筹股应该是处于最好的价格区间。但熊伟也指出,提倡蓝筹投资并不是说任何时候买入蓝筹股,或买入任何一只蓝筹股都能赚钱,而是说提醒投资者要从价值、时间两个方面同时去考虑选择。
  熊伟还提醒投资者,近期通过电话、QQ聊天、网络论坛等进行的非法荐股行为较多,应引起警惕。他透露,监管部门正在搜集这方面情况,并将着力对其进行清理和重点打击,具体将开展四方面工作。
  第一,要求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进一步加强职责范围内的信息管理。第二,加强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希望广大投资者对来路不详、渠道不明的信息做到不听、不信、不从。第三,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的监控和净化,切断非法信息的传播渠道。第四,集中人力和物力,处理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上.证 .马.婧.妤)

 

  证监会投保局:退市改革将设投资者保护机制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昨日发布近期投资者关注热点50问(三)(下称问答三),在谈到退市制度建设问题时表示,在退市制度研究制定过程中,证监会将在制度设计层面考虑保护投资者的机制,但这不能理解成为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行为买单。
  问答三还提到,证监会正在加速推进相关制度建设,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合理、持续的分红机制,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步伐,为价值投资创造有利环境,为投资者获取回报提供基本保障。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在投资绩差股时要有清醒的认识,要落实买者自负,培养控制资产整体风险的止损意识。当一家上市公司因为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因素、经营因素等导致退市,在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应尽披露义务的前提下,投资者要自行承担投资判断的结果,期盼不理性的投资行为由国家买单是不切实际的。
  在蓝筹股投资方面,问答三提出,倡导关注蓝筹股本质上是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绩差股不确定性更强,只有经验较丰富的投资者才适合风险较大的投资选择。而蓝筹股的投资价值主要受到如下几方面因素支撑:
  一是蓝筹公司历史悠久,普遍具有相对稳定的盈利能力,同时代表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变迁的方向,其大市值与大流通盘的特点也使股票交易相对不易被操控。二是上证180指数成份股2011年业绩表现高于沪市平均水平,且在2011年度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里,其业绩增速仍高于沪市整体水平。三是去年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中,拟派现总额占成份股净利润总额的28%。稳定的分红提供了类似债券的收益特性,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四是多数蓝筹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表现较好。
  根据证监会监测,今年一季度蓝筹股普遍上涨,非蓝筹股普遍下跌,两者之间的变化相差近12个百分点,说明价值投资理念正在回归。
  问答三还表示,证监会正在加速推进相关制度建设,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合理、持续的分红机制,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步伐,为价值投资创造有利环境,为投资者获取回报提供基本保障。建议广大投资者建立自己的价值投资理念,寻找有价值的蓝筹股。(.上.证)

 

  证监会:25%规则不是行政限价
  证监会发行部主任刘春旭昨日再次强调新股发行定价中的25%规则不是天花板。与此同时,今年4月以来的确没有一家公司的IPO发行价超过行业平均市盈率25%或以上。业内人士称,发行人可能对重新上会的不确定风险过于担心,因此即使询价结果超过上述标注,也会刻意控制。
  昨日,刘春旭是在中国网与网友交流时作上述表示的。我们认为25%规则的制定,它的目的是希望以25%作为触发点,而绝对不会当做一个天花板,也不是行政性限价措施。刘春旭说。
  新规为降低投资者风险
  今年4月初,证监会发布了新一阶段新股发行改革的总体思路。其中发行市盈率超过行业平均市盈率25%将有可能重新过发审会的政策,在市场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认为该措施是重回发行价格窗口指导的时代,甚至是一种对市场化改革的倒退。
  曾经担任北京大学教授的刘春旭解释说,从成熟市场的实际来看,新股由于信息披露周期很短、没有经历过市场的考验,因此与已经上市的公司相比风险更大,需要给予投资者一定的折价。但是在中国,投资者对新股的热情很高,会产生所谓的情绪性溢价。发行市盈率如果超过行业平均市盈率25%以上,就会触发有关增加信息披露的规则,以此保障投资者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并且冷静思考当前的发行价是否合理。
  他还补充说,有关重新上会的三个条件,是根据2002年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作出的。这份文件规定了17种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情形,其中有一种情形是投资人需要披露更多信息,或者说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出现了一些重大的变化。根据这一规定,证监会认为股票发行价格过高,或者募集资金过高都会导致发行人在日后的经营中出现重大变化,比如资产收益率大大下降,多余的募集资金缺少投资项目,或者投资以后产生亏损等,因此需要向投资者进一步披露。
  发行人忌惮触发点?
  记者统计近期已经确定发行价但仍未上市的5只新股的情况。这5只股票的发行市盈率均未超过发行市盈率25%,其中凯利泰和宜安科技超过行业平均市盈率24.96%和23.86%,非常接近重审触发点。凯利泰的发行市盈率是45.96倍,而参考的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是36.78倍,其发行价只要再多一分钱,就会达到触发点。
  一位投行人士称,按照询价情况,凯利泰实际上是可以取得更高的发行价,但是为了避免重新上会,只能选择低价发行。
  另外两只新股海伦钢琴和华虹计通则都是略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中颖电子的发行价则是大幅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22.11%。联想到近日新股上市后大幅破发的惨状,中颖电子或许是早有估计、顺势而为。
  北京一家券商的资本市场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证监会一二级市场出台的一系列措施的确对高价发行产生了很大的抑制作用,加上近期二级市场低迷,发行价格较低也是正常情况。
  但凯利泰的案例或许也说明,发行人在有可能取得更高发行价的时候,的确非常忌惮重新上会的不确定因素,因为这无疑是再决生死。并且在弱市之中,有利的发行窗口转瞬即逝,选择尽快发行、避免夜长梦多,或许也是合理的选择。
  存量发行三方面优势
  刘春旭昨日还对存量发行(老股转让)和网下配售额度的改革做了说明。他表示,存量发行是对股权分置改革精神的延续,有三方面的好处。
  其一,老股转让之后,实际上增加了新股的流通量,特别是对于一些小盘股,可以增加供给,防止炒作。其二,可以让询价对象产生预期,对于询价对象的报价还是形成一定的约束。其三,老股从发行后开始逐步转让,可以缓解目前集中解禁对市场造成的冲击。
  至于增加网下配售额度的改革措施,刘春旭表示,这主要是为了增加询价机构的定价约束。另外,新的机制也加入了回拨机制,事实上截至目前,除了一家新上市公司之外,其他新股都启动了回拨,最后的结果是网下配售30%,网上配售70%。我们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投资的意愿。刘春旭说。(.第.一.财.经.日.报 .蒋.飞)

 

  证监会释疑新股25%规则
  自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新股25%规则后,这项规定就一直引发市场的激烈争论。昨日,证监会公开对该规则释疑,明确指出新股25%规则非行政限价也非天花板。
  在市场看来,新股25%规则为新股定价划出了不能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警戒线。对此,不少投资者认为,将行业市盈率成为定价重要的参照标准,这将导致所有新股都以行业平均市盈率发行,好公司价格被拉低,差公司价格被抬高。
  就此问题,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主任刘春旭解释道,监管层制定新股25%规则的一个出发点,是希望投资者如果给予的价格比较高,和同类二级市场的股价相比较,要求发行人对定价的合理性进行自主判断,以此要求发行人披露更多的信息。新股25%规则绝对不是天花板。
  有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新股25%规则不但不能解决高发行价的问题,还有行政干预的嫌疑。对此,刘春旭解释道,25%绝对不是一个行政限价的措施,它的目的就是让发行人把更多的信息披露给投资人,让投资人有一个冷静的时间去思考,要不要给出这么高的价格。
  分析人士指出,其实对于新股25%规则证监会的态度是始终如一的,这从前段时间证监会出台的《新股发行定价相关问题通知》中就已经非常明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更加市场化,不可能走回头路。新股25%规则是触发进一步披露信息的机制,发行人因此要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增强风险揭示,重新审视新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北.京.商.报)

 

  证监会官员:正在研究制定老股转让实施细则
  很长时间以来,老股转让都是市场热议的话题。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主任刘春旭12日在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我国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也具备了推动老股转让的制度基础。证监会推动老股转让的改革措施市场关注度高,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老股转让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4月28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部分老股向网下机构投资的转让相关措施。
  刘春旭表示,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时,部分投资者甚至建议新股上市即全部流通,取消限售期。境外成熟市场都有老股转让这一机制。我国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也具备了推动老股转让的制度基础。
  证监会推出老股转让措施的主要考虑:一是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缓解单只股票上市时可交易份额偏少的状况;二是推动老股东转让股票可以对买方报高价形成约束,进一步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三是缓解股票上市后,老股集中解禁对二级市场的影响。目的都是促进新股合理定价。
  为降低老股转让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指导意见》也有针对性的措施。资格限定。要求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才具备转让老股资格,防止为以快速套现为目的的私募投资提供便利。数量限定。要求转让老股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避免因老股转让导致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资金锁定。老股转让所得资金需参照老股东所持股票的锁定义务进行锁定,转让老股后,股东并非立即取得可以自由支配的现金,因此,老股转让措施并不是为了给老股东提供提前套现机会。
  他进一步指出,我们关注到,一些投资者提出,在资金锁定期内,如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低于发行价时,应强制转让老股的股东回购股票。这一要求可以对老股东抬高发行价有一定约束,但同时也可能会刺激市场炒新,并会抑制老股东转让股票。从国际市场经验看,大股东对公司股价的维护普遍是自愿性选择。
  刘春旭表示,推动老股转让的改革措施市场关注度高,牵涉市场主体多,利益复杂,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老股转让实施细则,明确相关审核流程和披露事项,推动这一改革举措稳步实施。通过进一步要求老股东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这样给投资者更多的投资价值判断的信息。 刘春旭指出。(.中.新.网)

 

  张书怀:蓝筹股逾50% 就有底气称蓝筹市场了
  沪市打造蓝筹市场,既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与必然,也是全体投资者殷切的期盼。通过打造蓝筹市场,将极大地提高股市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彻底改变我国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的形象。那么,究竟什么是蓝筹市场,我们应采取什么措施来打造这个市场?笔者不揣浅陋,在此谈点意见。
  所谓蓝筹市场,自然要有蓝筹股,蓝筹股达到一定比例才能叫蓝筹市场。那么什么叫蓝筹股呢?似乎解释众多。笔者认为,蓝筹股应该是这样的股票,它强调的主要不是成长性,而是业绩的优良性,每年能创造大幅利润,并给股东以丰厚回报。具体一点,可列出三个标准:其一是业绩标准,在一个阶段内,其分红以其发行价为分母,分红金额为分子,计算出来的分红率能超过同期银行利率或10年期国债利率。这以三年五年或更长一点时间为单位较适宜。其二,应该是公司治理比较规范标准的公司,能保证公司盈利的长久性。其三,应该有较大规模。
  要打造这样的蓝筹市场,首要的是把住上市关。现行主板的上市条件是最低条件而不是最高条件,具体操作上要让高于现行主板上市条件的公司来上市。同时应有严格的审查把关。即使实行注册制,审核的重点在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方面,但实质性审核也不能缺位。现在一些人对注册制有误解,好像实行了注册制就什么上市条件也不要了,审查也只是象征性地看看材料而已,一切交给市场。据介绍,美国证监会对于实质性审查部分的确不做要求,但美国主板市场对在本市场上市的公司都规定了各种具体的资质要求,而这些主板市场的上市指标和监管体系又是要向证监会报批的,这相当于美国证监会委托交易所对在主板市场上市公司进行了实质性审批。所以,要打造蓝筹市场,高标准的上市要求是必需的,严格的审查也是不能少的。任何降低上市标准,取消上市审核的意见,都无助于蓝筹市场的打造。
  其次就是严格的退市制度。今年沪深主板将要推出较为严格的退市制度,这比过去的退市制度进了一大步,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有一批不合格公司从主板退市。但如果从打造蓝筹市场的角度考虑,即将推出的退市制度仍然是不够的。美国有连续五年不分红就退市的规定,如果沪市也实行这一条,那些上市多年不分红的铁公鸡就要和我们说再见了。根据上述提出的蓝筹股标准,我们还可以规定沪市凡不符合蓝筹股标准的公司应该退市,比如以五年为一个阶段,五年的分红率赶不上银行同期利率则退市。
  第三,改造现有的上市公司。根据上述蓝筹股的标准,将现有的上市公司分类。为此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评价体系,在科学可操作的评价体系下确定出哪些上市公司可以称为蓝筹股,同时编制这些蓝筹股的指数,并开发相应的衍生品种,从而使投资者眼光专注到这部分蓝筹股票上来,这也就会降低投资者对那些绩劣股的注意力,使其达到另一种退市标准,在一定时间里交易量和交易价格触发退市条件(即将实行的退市标准规定: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连续3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面值)。
  对于不够蓝筹股但也达不到退市标准的公司,则可制定计划分期分批改造。在全面规范公司治理的基础上,着重研究这些公司盈利前景。经营方向明确、行业发展前景良好、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找准影响业绩的主要问题,其或调换领导班子,或实行注入优质资产,或购并重组,促使其向蓝筹股转化。对于负债累累、经营困难、前途渺茫或者业绩平平、死气沉沉、缺乏核心竞争力,不能通过上述手段加以改造而又不够退市条件的企业,可以建一个类似国外的粉单市场那样的市场,附属于主板市场,将这些公司归入其中,不将其计算在沪市主板上市企业之内。
  可以想见,上述这样的打造过程,将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而且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吐故纳新的过程。经过了这样的努力,只要蓝筹股能达到50%以上,我们就有底气称之为蓝筹市场了。(.上.证 .张.书.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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