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的较大事故呈多发态势,5月份以来已发生11起,事发时只有14人涉险,最终导致40人死亡、8人受伤,损失惨重,教训十分深刻。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治理“三违”不认真等问题,尤其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没有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不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救互救能力低,同时也反映一些地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扎实、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的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要求,紧紧抓住当前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的情况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岗位、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作业安全规程、标准,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下大力气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对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狭窄有限,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受限空间的作业安全管理。
三是严肃事故查处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通过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责任追究,教育广大企业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