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5月8日下午,多名与华锐风电签署三方协议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向透露,华锐风电已与今年校园招聘的350多名学生解约,涉及到的岗位包括研发、客服、市场、生产等。华锐风电的一个解约电话、一封解约邮件使数百名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就此崩塌,毕业后顺
利入职的梦想瞬间被打碎,面临毕业,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为此不知所措,四顾茫然。对此,华锐风电董秘方红松在接受采访时回应:“公司各项调整都存在着解约的可能,法律上没有告知聘用方解约原因的义务,现在还不方便就解约一事做更多的回应,一切都会按照当时签订的‘三方’协议走流程。”
据华锐风电一季报显示,2012年前3个月公司净利润为5676万元,同比减少87.1%。业内人士称,行业前景不乐观,业绩不给力或是导致风电设备企业大幅解约的直接原因。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许光健教授也对此指出,一家上市公司选择裁员依据的是公司的整个战略布局,跟其经营状况有关系,裁员对公司本身的伤害较大,而对于此次华锐风电解约350多名应届毕业生来讲,反映出了公司在经营方面的一些弊端,但法律上却无可挑剔,或许,华锐风电应该采取别的方式,使其受到的影响更小,更容易度过难关。针对这一事件,特邀此次解约的应届毕业生当事人@少爺變乖、 @向华锐讨说法、特约法律咨询@尹富强律师做客微访谈,以下是微访谈中精彩问答内容:
问:我也是被解约应届生之一,作为应届生的权益谁来保障?这个时候,一张文书,一个电话,就可以彻彻底底的踹开我们?
答:建议学生们抱团取暖!
问:突然接到的解约电话,让我很措手不及,我不该何去何从?现在都没有什么单位有招聘计划了。要想找一个合适的更是天方夜谭!马上快毕业了,怎么办?
答:遇到问题,只有办法去解决问题了,这是步入社会的第一道考题。要理智,静下心来,路总会有的。
问:作为大企业的华锐风电,是不是仅仅考虑公司的发展,有没有为我们的利益考虑,在这个时刻解约这么多数量的应届生?
答:此做法,可以说也不能算是仅考虑公司发展,因从长远角度来看,此类行为不利于公司发展。 在处理此类事件方面,该公司危机处理能力有些弱!
问:我想知道他们既然有解约意向,为什么不早些通知我们,我们有几个早点知道消息的打电话确认了,其他人不知道消息的一直在等华锐的通知,直到五月8号接到电话才知道这个事情,但这个时间已经没有企业招聘了,我们彻底的失去了找工作的机会,在过一个月我们离开校园后,即将成为无业游民。
答: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因为各个学校人数不均,学校单方面会有可能出面与公司协商么? 针对华锐声音,此次裁员仅有350人,可作为应届生心里清楚,并不止这些,如何要求企业公开解约名单? 企业是否会以公司秘密和涉及他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 我们在寻求帮助,如何才能联系到公司?
答:最快速的方式,就是尽快选出代表和公司协商解决。
问:我们不是不想找工作,目前只能网投,但是基本没有回信。临近毕业大家还在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弄完就毕业了那个时候情况更加糟糕。
答:可以发动一些社会资源对你们进行一定的帮助。若有学法律的,可以私信给我,帮你们推荐一些机会。
问:现在马上临近毕业,如果华锐还是迟迟不给我们答复怎么办 ?
答:尽快通过学校组织协商。
问:难道我们要通过学校对公司施压来获取补偿?
答:首先,就是你在接到华锐的解约通知之后,可以先去学校,拿到新的就业协议书,这样可以在短时间内找到新的工作的话,就能够签约,而不用等到华锐风电返还你旧的三方协议之后才去找工作。
问:华锐风电和我们签的就业协议本身就不平等,其中十一条说的是 公司违约交2000,学生违约除了交2000外还得赔偿公司损失!华锐是不是蓄谋已久啊!去年风电行业不景气都减少校招。华锐风电公司本就知道有可能会裁员 但是还这样大肆招聘,是不是存在欺诈性质!
答:现在尚不能就此判断其是否具有欺诈行为。
问:公司给我们的说,应在今天上午12点之前将材料发给公司,违约手续还有时间限定么?
答:公司单方的约定,对相对方不具有约束力。
问:如果您是我们的律师,您会怎么来帮助我们,谢谢。
答:想办法让学生们联系起来,选出几个代表,拿到每个学生的授权,和公司进行谈判。若谈判不成,尽快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问:尹律师,我相信你也会觉得两千违约金相对于我们重新找工作的花销来说是偏少了,我们想让华锐提高违约金的话该如何操作,需要诉诸哪些部门,寻求怎样的途径?希望您能给我们一些建议和指导,谢谢!
答:按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想主张高于违约金的赔偿额,要有证据证明由此造成的损失,例如再次找工作需要支付的交通费等各项费用等。
问:要求增加违约金,能有法律法规支持不啊?
答:只要有证据证明你们的损失高于违约金,即可。有法律规定。
问:嘉宾您好,我想知道有哪些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帮助我们这些应届生?
答:当前来看,可以找教育主管部门,让他们帮忙协商。
问:据现在的形势,要求公司高层出来道歉,并公布处理办法可不可行?
答:这是你们合法的要求!
问:举办招聘会的学校 带不带有连带责任???
答:学校就此不具有连带责任。
问:法律难道没有对机会等抽象损失有一个认定方法么?
答:尚没有
问:感谢尹律师对我们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希望所有被解约的同学,团结一致,为了我们该拥有的权益,为了我们该得到的工作机会,为了我们该享受的赔偿,向华锐讨说法!!
答:由于时间的关系,我还要赶飞机,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私信给我,有时间我会帮你们回复。同学们,加油!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