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要有准备,要依靠专业人才,找准公司定位和创新着力点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侯捷宁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8日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做了总结讲话。他表示,行业创新发展,必须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必须注重行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在创新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证券公司自治三者间的关系,把握好创新发展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的关系。
陈共炎表示,行业创新的直接目标是提升证券公司的中介服务功能,改善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证券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但其最终目标应是推动证券行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实现行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不要因为直接目标丢了最终目标。因此,证券公司创新发展,不仅要坚持资本市场中介的基本属性,通过不断深化、拓展投融资中介和市场组织功能,真正发挥市场组织者、产品开发者、流动性提供者、风险管理者和财富管理者的作用,更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导向,以服务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和金融体系改革优化、满足企业和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为目标,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切实防止金融创新演变为脱实向虚、自我循环。
“郭主席提出,永远不要做自己不懂的产品,这一点非常重要。”陈共炎强调,很多人都提到要包容创新失误,但创新失误也有不同的情形,准备不足、专业不精等都有可能导致创新失误。所以,创新要有准备,要依靠专业人才。要结合自身特点,具体研究公司创新发展战略,找准公司定位和创新着力点,通过差异化发展,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力。
陈共炎说,创新应当是证券公司面对市场需求作出的自主选择,应当是证券公司适应环境发展、市场需求变化和客户需要自主采取的行动。证券公司是市场的主体,也是创新的主体,创新的原动力应该来自证券公司。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应充分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发挥证券公司自身的能动性。
有创新必然有风险,如何控制风险? 陈共炎认为,创新有其自身的规律,也有相应的原则和底线。证券行业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没有合规和风险控制作基础的创新,不仅不能促进行业的发展,相反还会带来混乱以至灾难性的后果。因此,证券公司的创新活动必须务实推动,稳中求进,要统筹创新发展和合规风控,提升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
此外,陈共炎还特别指出,创新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证券公司自治三者间的关系。“这次创新大会虽是行业自律组织召开的,但监管部门高规格、高层次参加,表明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确实如心一同志说的已到时候了、已具备了良好的监管环境。”他指出,证券公司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是创新发展的主力军,要在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机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以较高的商业道德标准要求自己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超前布局,制定战略,尽快成为产品创新的主导力量。行业自律组织要进一步归位尽责,不空位、不错位、不越位,充分尊重证券公司的主观能动性,在证券公司为主体的创新活动中做好支持、服务、协调和推广工作,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促进行业整体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