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日前下发开展2011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情况核查的通知,将从6月中旬开始,全面考核2011年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情况。国家级核查将按省份分3批进行。
核查内容包括9个方面。一是核查森林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设施、管护效果等情况;二是核查职工转岗就业人数、就业岗位和结构情况;三是核查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公检法司、政府部门以及消防、环卫、街道等社会公益事业机构职工的人数和工资发放情况;四是核查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保险情况,分别核查在册职工人数、参保人数、统筹形式、缴费等情况;五是核查2010年、2011年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平均人数、平均工资和工资构成情况;六是检查木材停伐减产情况,及林木采伐证和运输证的审批核发手续是否完备;七是核查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中心)机构建设、目标责任状签订情况、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制度建设和工程档案信息管理等;八是核查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投资的计划、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等;九是核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情况。
核查将采取抽样调查和全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由国家林业局天保办随机抽样产生全国天保工程县级单位的抽查数量,各省(区、市)在满足抽样精度的前提下,自行确定县级单位的抽样数量,各县级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国家级核查初步确定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
为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重视核查工作,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天保工程管理机构要严把质量关,防止走过场;各级天保工程管理机构要与计划、财务等机构密切配合,按照国家级核查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于今年5月底全面完成自查和复查工作,并将省级复查报告报送国家林业局;各级天保工程主管部门要保证《通知》要求的各项资料完整无缺。(实习记者 潘春芳)来源林业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