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2〕1号)精神,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近日正式发布了《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暂行)》,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特殊单位客户参与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业务的开户工作提供了具体的业务操作依据。
由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特殊单位客户与期货市场现有的个人和一般单位客户在开户环节、实名制验证、交易编码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为适应特殊单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的需要,中国证监会此前修订了《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并授权监控中心负责制定特殊单位客户开户管理的业务操作规则。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操作指引》制定期间,监控中心在监管部门的领导下,充分吸收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特殊单位客户开户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征求了4家期货交易所、部分期货公司和特殊单位客户等单位的意见。《操作指引》在尽量保留和延用目前特殊单位客户股指期货开户业务合理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开户申请材料和开户程序,规定了特殊单位客户开户的实名制要求和检查标准,既实现了特殊单位客户开户流程、开户申请材料和开户审核标准的统一,又兼顾了市场效率和成本。《操作指引》的发布,将加快特殊单位客户开户规范参与期货市场的进程,为市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