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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处罚力度加大 振东制药被公开谴责成首例

加入日期:2012-5-28 8:48:43

  中新网5月28日电 综合报道,深交所公开谴责振东制药开创了创业板市场首列,也敲响了创业板退市第一声警钟。根据创业板退市制度推定,创业板公司3年累计3次被公开谴责将退市。除了振动制药外,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上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但深交所此次对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明显大过以往。深交所称将继续推进纪律处分机制和执法体制创新。

  振东制药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3年累计3次将退市

  深交所开出了创业板市场第一起公开谴责处罚。深交所25日公告称,近日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严重违规行为的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安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振东制药(300158.SZ)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根据5月1日开始施行的创业板退市制度规定,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可以说,振东制药敲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第一声退市警钟。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此次振东制药违规事实看,虽然关联方占用振东制药资金已于2012年4月归还,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深交所在年报事后审核时发现,关联方客观形成占用振东制药资金长达半年。为此,深交所专门要求振东制药就此进行了专项核查,明确说明被占用的资金金额及形成资金占用的原因,并要求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就此进行核查并出具独立意见。该事件也暴露出振东制药及相关当事人规范运作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规则的学习和理解不够,尤其是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恶劣影响和后果认识不深。

  振东制药发公告道歉 股价今年累计跌21.62%

  振东制药5月26日刊登致歉公告称,2012年5月25日,振东制药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针对深交所认定的违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完善管理制度,前期已经积极进行整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此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

  公告显示,振东制药此次遭遇公开谴责,主要缘于母公司占用了三笔上市公司资金。

  振东制药2011年1月7日创业板上市,上市首日创下历史新高42元,此后持续下跌,一度跌至20.86元的历史低点。5月25日收盘报23.75元,跌幅0.67%;其股价今年以来累计跌21.62%。2012年一季度,振东制药净利润2788.5万元,同比增长21.21%,但去净利润现金含量继续下滑,为-147.55%,该数据在2010年和2011年年报分别是35.18%、-74.09%。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依然时有发生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一直是监管层和投资者关注的话题。A股史上因大股东恶意占款导致资金链断裂、财务状况恶化,陷入连续亏损的公司并不鲜见。从其他应收款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来看,*ST盛润A(000030)、ST磁卡(600800)、高新发展(000628,股吧)(000628)、洛阳玻璃(600876,股吧)(600876)、*ST甘化(000576)和保税科技(600794,股吧)(600794)都超过了100%。

  经过前几年的集中清理整顿,大股东占款现象整体上已经得到了较好解决,但就单个公司而言,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据Wind统计,2011年年报显示,从大股东的非经营性占款比重来看,龙源技术(300105,股吧)(300105)大股东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欠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2203.77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3.41%。此外,南钢股份(600282,股吧)(600282)、东风汽车(600006,股吧)(600006)和海南航空(600221,股吧)(600221)大股东所欠其他应收款比重都在70%以上。

  监管趋严 惩罚力度加大

  据了解,深交所的处罚按严厉程度分为三种,分别是内部批评、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近两年来,仅有聚龙股份(300202,股吧)、南风股份(300004,股吧)、豫金刚石(300064,股吧)以及舒泰神(300204,股吧)这四家公司曾遭通报批评。

  此次深交所对振东制药公开谴责的处罚或预示着监管层面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监管已然趋严。自郭树清2011年10月上任证监会主席以来,证监会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的监管日趋严格和严厉。郭树清就曾表示对内幕交易实施零容忍。半年多以来,证监会通报和处理了紫金矿业违规信披、郑拓“老鼠仓”案、重组委委员吴建敏内幕交易等涉及上市公司、基金经理、分析师、上市公司高管等机构法人或自然人的违法违规案件、案例。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作为市场组织者和一线监管部门,始终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不断探索和完善适合创业板特点的监管模式。2011年4月,深交所发布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明确和规范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的认定标准,健全和完善了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机制。今后,深交所将继续推进纪律处分机制和执法体制创新,进一步提高纪律处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充分保护投资者、上市公司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新网证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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