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款领到“罚单”
振东制药控制人遭公开谴责
⊙记者 朱文彬 ○编辑 祝建华
深交所首次公开谴责创业板公司及其负责人,振东制药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领到“罚单”。
振东制药今日披露了一份致歉公告,公司昨日收到深交所的处分决定,振东制
药及其实际控制人违规行为得以曝光。
据深交所查明,2011年,振东制药及其全资子公司振东泰盛,在履行与公司控股股东振东实业的控股子公司振东建筑的生产车间承建合同过程中,共预付振东建筑款项10760万元。但未按合同约定超付款项3000万元,客观上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直到2012年4月,振东建筑方才归还。
另查,2011年,振东制药与振东实业的全资子公司振东五和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仅29.16万元,而振东制药却向振东五和预付650万元,期末冲抵公司对振东实业的欠款后,客观上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383.66万元;2011年,公司向振东实业的全资子公司山西振东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预付货款834.34万元,冲抵相关款项后,客观上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263.50万元。
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09年制定)》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此,振东制药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安平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振东制药及有关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决定对振东制药、李安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对于振东制药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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