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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再收巨额补税单 祸起“伪高新”

加入日期:2012-5-25 6:27:00

祸不单行,上市才一年的贝因美(002570.SZ)再次收到巨额补税单。

5月23日,贝因美公司公告确认,公司收到《关于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由于前三年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贝因美被认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需于今年5月30日前补缴税款约2785.3万元。

这并不是贝因美第一次被追缴税款。去年9月,审计署发现2008年贝因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前三年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65%,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需补缴2008年、2009年税款合共约5892.7万元。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而贝因美2011年财报显示,2009、2010及2011年公司营收分别约为32.45亿元、40.28亿元和47.27亿元。

去年4月,顶着“高新企业”的帽子,贝因美募集了超过17亿资金。当时,贝因美副董事长朱德宇曾在新股发行网上路演时表示,“公司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产品和技术研发,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972.55万元、10204.65万元和11098.8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09%、3.14%和2.76%。”

5月24日,记者致电贝因美公司求证为何此前披露的研发数字与审计结果不一致,贝因美证券事务代表毛宇宁并未作出正面回应,而公司董秘鲍晨的手机则一直无人接听。

据本报不完全统计,目前拥有国家级或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乳企并不算多,为人所知的有皇朝乳业、雅士利、澳优等,其次是南山倍慧(亚华乳业)、黑龙江龙丹、石家庄君乐宝,以及新希望乳业旗下的蝶泉乳业和天友乳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乳业专家王丁棉认为,高新企业扶持政策可以加速将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减少企业经营风险,但相较起其他行业,乳业发展高新技术的空间要小很多。

“对于巴氏奶和酸奶来说,冷链以及制造工艺的突破为目前业界主要的攻克点;而对于奶粉来说,脑部营养供给、吸收以及低温处理的技术是主要方向。”王丁棉说。

事实上,在贝因美所拥有的28项专利中,仅一项“微米花果山金猴子糖消食益胃奶粉制备方法”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关,其余27项专利都是关于产品包装、展示等不直接相关的技术。

上市至今,贝因美的股价已经从发行价42元跌至20元左右,跌幅近50%。更甚的是,短短的一年间,包括董事长谢宏在内的五名公司高管先后辞职。据媒体披露,贝因美新任董事长黄小强近日向到访机构坦承,“公司目前没有申请到高新企业称号”,此前黄小强也坦言“贝因美正经历成长之痛”。

5月24日,贝因美收报21.04元/股,当日跌幅为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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