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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第一股”香溢融通起诉京庐实业

加入日期:2012-5-22 8:52:49

坏账担扰拖累股价2日跌11.5%

自从香溢融通于5月18日发布诉讼公告后,公司当日股价触及跌停价,跌幅达9.9%

■本报记者 矫 月

被市场誉为“放贷第一股”的香溢融通继房产大宋集团的“老总跑路事件”之后,又再次与另一家房地产公司京庐实业因放贷利息未付而闹上法庭。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谈到,一般情况下,香溢融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会详细标明还款时间与利息的支付时间,如果京庐实业未能按时支付的话,那么,就会构成合同违约。在法庭上,香溢融通的胜面较大。“至于如何还款,则要看合同中是怎样约定的了。”

事实上,香溢融通上告法院的这笔贷款金额为3500万元,贷款期限到2012年8月9日止。但是,香溢融通却表示要提前收回贷款,不仅让人怀疑公司的意图为何?

没有能力支付利息?

香溢融通发布公告称,因京庐实业未按期向支付委托贷款利息,2012年5月14日,香溢融通已委托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桥支行向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京庐实业归还其委托贷款本金35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等。

上述双方是于2011年8月12日与宁波银行灵桥支行共同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香溢融通委托宁波银行灵桥支行发放贷款给京庐实业,贷款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贷款期限从2011年8月12日起至2012年8月9日止,贷款利率为月利率1.8%。京庐实业以其拥有的桐庐横村镇3号地块573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他项权证)。

2011年8月11日,宁波银行灵桥支行与苏州京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姚小林、黄红芳、姚必峰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3500万元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从2012年3月21起,京庐实业未能按时支付利息,构成对香溢融通违约,对此香溢融通司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要求京庐实业支付香溢融通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有鉴于此,宁波银行灵桥支行向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京庐实业归还香溢融通委托贷款本金35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等。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向记者分析,京庐实业没有按时支付利息有可能是公司没有能力支付,香溢融通是有权利提前收回贷款本金与利息的。

谨防房地产破产危机

记者了解到,京庐实业是杭州的房地产公司,但在房地产调控之下,杭州房地产公司的日子并不好过,而且早已出现倒闭的前例。

在京庐实业拖欠利息的前提下,香溢融通无法收回贷款的风险也随之加剧。通过诉讼,香溢融通则拥有对京庐实业拍买、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同时苏州京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姚小林、黄红芳、姚必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香溢融通上告京庐实业除了规避因公司破产而无法追回贷款外,杨兆全律师还向记者分析,不排除京庐实业因资金紧张而拖欠不还的情况。此外,在市场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香溢融通可以通过提前追回贷款而另外以较高的利息继续贷款。

2012年5月17日,宁波银行灵桥支行收到了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2年5月17日,相关被告诉讼保全已进行。

香溢融通表示,因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就此事给公司可能带来的损益进行评估,但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事实上,随着借贷业务的增加,香溢融通逾期贷款金额与资产减值准备也随之增加。据2011年年报显示,香溢融通资产减值准备2011年发生数较2010年发生数增加 847.30%,香溢融通解释增长原因称,主要系本期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增加,以及坏账损失净增加。

香溢融通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减值准备合计4587.54万元。其中,在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三类风险中,正常类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为1001.86万元;可疑类发放贷款及垫款为2458.65万元;损失类发放贷款及垫款为1127.03万元。

同时,《证券日报》记者在查阅2011年年报时发现,香溢融通发放贷款及垫款数额有增无减。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期末数合计为11.25亿元,比期初的10.66亿元增加了0.59亿元。

记者发现,在上述逾期款中,委托贷款的逾期金额最高,高达8700万元;质押贷款的逾期金额位居其次金额达2660.53万元;房地产抵押贷款据第三位,逾期金额达2454.33万元;最后,动产质押贷款的逾期金额最低,为324.19万元。

官司牵连股价2日跌11.5%

自从香溢融通于5月18日发布诉讼公告后,公司的股价当日触及跌停价,跌幅达9.9%,最后报收9.46元/股。此后,5月21日再次开盘时,公司股价仍未止住跌势,跌幅达1.80%,报收9.29元/股。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显示,香溢融通5月21日跌幅偏离值达7%。其中,机构专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外大街证券营业部、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部等机构合计买入3814.62万元;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外大街证券营业部、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福路证券营业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合计卖出4001.99万元,合计资金流出187.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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