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三类人属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最高法:三类人属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加入日期:2012-5-22 21:40:15

  全景网5月22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在周二发布的首部证券期货犯罪司法解释中,将三类人划分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

  这三类人包括:一是利用窃取、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二是具有特殊身份,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员;三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的人员。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强调,对于后两类人员,只要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被认定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就应当认定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 (全景网/雷震)

  作者:雷震


以上信息为分析师、合作方、加盟方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10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