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正式发布,这标志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试点办法》规定,在深交所备案的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一年(含)以上;并符合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