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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非公36条”铁道部鼓励民资投资铁路

加入日期:2012-5-21 10:43:23

  为贯彻落实“新非公36条”,铁道部周五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工程勘探设计、技术创新、场站设施建设等。

  据悉,国务院最早于2005年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5年后,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即为“新非公36条”。

  铁道部本次出台的《意见》就是为了贯彻落实“新非公36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实现铁路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化铁路体制改革,加快转变铁路发展方式,促进铁路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结合铁路行业特点,提出了十四条意见。

  《意见》的主要内容有: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线路、铁路渡轮等场站设施建设;鼓励民资参与铁路工程勘探设计、施工等招投标;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技术创新;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铁路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产品认证、质量检验检测等相关技术服务活动。

  “建立民间资本的引入机制,调动民间资本投入积极性,是铁路改革的第一步。”光大证券机械行业分析师陆洲表示,下一步铁路改革需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方向,加快铁道部职能转变,转换运输企业经营机制,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铁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同时,有消息称,国务院即将为铁道部债券融资出台新的支持政策,允许其发债规模突破净资产40%的红线。一季报显示,按铁道部净资产的40%计算,发债余额不得超过6314亿元。而截至今年5月7日,铁道部扣除短期融资券之外的债券存量规模为6080亿元,仅剩200多亿元的发债空间。

  陆洲认为,随着国家对铁路行业发展的积极支持,行业投资转暖迹象明显,出现了超预期的变化,目前是介入铁路设备标的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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