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年内最大IPO中邮速递欲募资百亿
中邮速递抛出百亿IPO 证监会出利好对冲负面消息
中国速递:关联交易频频现 速递收入低于整体水平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正式出炉 存量发行静待配套细则
今天两新股仍按老办法发行
新股发行上市一览
年内最大IPO中邮速递欲募资百亿
证监会近日公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2年5月4日召开2012年第77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速递)和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IPO申请。
其中,中邮速递的招募说明书显示,该公司计划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股新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0亿股,筹资99.78亿元,用于包括南京集散中心及航空快递网主要集散中心等29个项目的建设,以及14亿元补充流动资金。至此,中邮速递的IPO将成为今年以来A股市场规模最大的IPO交易,此前最大的IPO则为中国交建,其募资金额为50亿元。招股说明书还显示,中信证券担任此次IPO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
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1年末,中邮速递的总资产为223.69亿元,2009至2011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6 .40亿元、225 .11亿元和258.8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 .37亿元、5 .00亿元和9.02亿元。
W IN D统计数据显示,按照网上发行日期计算,今年前四个月,A股共计进行了64起IPO,计划募集资金294 .68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则达到了473 .30亿元,平均发行价格为19.84元/股,平均发行后市盈率则为30.69倍。前四个月,共计有64只股票上市,其中有15只上市首日破发,其中,加加食品、利君股份、裕兴股份、慈星股份、江南嘉捷上市首日跌幅均超过了10%。截至2012年5月1日,上述64只新股当中,有26只仍处于破发状态。其中,2012年1月6日上市的利君股份,其价格已经从发行价格的25元跌至了17 .51元,跌幅高达29.96%。
一位券商业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4月份市场刚有起色,中邮速递的百亿规模的融资计划将不可避免地对市场造成冲击,但他表示,中国交建此前的融资计划也经历了缩水过程,不排除中邮速递为了顺利发行最后降低募集资金规模的可能。现在管理层还是以维护市场稳定为主。他说。(.经.济.参.考.报)
中邮速递抛出百亿IPO 证监会出利好对冲负面消息
五一虽然休市,但A股市场的消息面在此期间并不平静。首先是沪深交易所有关主板和中小板公司的退市制度正式出炉,退市和恢复上市的条件趋于严厉。接着,中邮速递抛出金额高达99.7亿元的IPO计划,该项募资申请将于5月4日接受证监会审议,这是今年以来上会公司中涉及金额最大的IPO。也许是作为一种对冲,沪深交易所上周末效率很高地兑现了证监会有关降低股票交易费用的承诺。如此一来,近期的消息面可谓是多空参半。
中邮速递抛百亿IPO
中国邮政速递4月28日启动A股IPO,拟募集资金99.7亿元。证监会将于5月4日(本周五)审议该申请,若获得批准,这将成为今年以来过会公司中募资数额最大的IPO。有分析认为,中邮速递最终的IPO规模未必会有那么大。其理由是,目前正值管理层改革IPO制度、控制新股融资规模的敏感时点,100亿元的融资规模目前只是拟上市企业的一厢情愿。在此之前,已经过会超过8个月的陕煤股份IPO因拟融资金额过大(172亿)而至今未能成行。
退市新规出炉发行改革指导意见公布
4月29日,沪深交易所发布新退市制度的征求意见稿(涵盖主板和中小板).
深交所新退市方案中新增和变更了7项退市条件: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营业收入连续4年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年度审计报告连续三年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主板公司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的,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中小板公司连续12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的,直接终止上市);股票成交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面值;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三次公开谴责,其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适用于深市主板).
而上交所上市公司也新增了8条退市条件:分别是有关于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退市条件、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退市条件、关于股票成交量和股票成交价格的退市条件(详细细则请参见上交所网站).
4月28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本次正式发布的《指导意见》对5个方面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1)进一步细化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要求;(2)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提出进一步要求;(3)明确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核准批文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发行时间窗口;(4)进一步明确在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采取其它方法定价的比照执行)的情形下,发行人需要补充披露信息的内容及程序;(5)进一步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从严监管。
证监会出利好对冲负面消息
面对百亿IPO以及退市新政,管理层及时出台利好措施加以对冲。4月30日,沪深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宣布,降低A股交易的相关收费标准,总体降幅为25%。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降低A股交易相关收费,预计年度总额会达到约30亿元,将明显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减轻投资者负担,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降低信息披露成本等市场运行费用的措施也在研究之中。
一位公募基金经理对记者表示,降低交易费用的政策主要表明了管理层呵护市场的一种态度,这肯定是利好,但实际作用却可能有限。其原因在于,股票交易成本中占大头的是印花税和券商佣金,目前佣金下调基本已没有空间,而印花税事宜牵涉面广,需要多个部委达成共识后方可推动。(投资快报)
中国速递:关联交易频频现 速递收入低于整体水平
今年以来最大一单IPO,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速递)IPO将于5月4日上会接受审核。发行前,公司股东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称邮政集团)及31家省级邮政公司。其报告期内有增无减的关联交易令市场担心。
中国速递招股书中披露,公司最近三年内经常性关联交易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渐上升,由2009年的0.65%迅速增至2010年的4.09%,并在2011年继续上升至4.87%。同时,尽管经常性关联交易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已由2009年的13.92%降至2011年的12.50%,但其绝对额也由2009年的23.10亿元小幅增至2011年的26.20亿元。
其中,在经常性关联交易中,就涉及了服务互供、物业租赁、设备车辆租赁、商标许可使用等多个方面。
有注册会计师指出,对于中国速递这种关联交易,也是没办法避免的。比如其服务互供,并没有办法完全分割开来,否则也会造成资源浪费,而若为了避免减少关联交易而整体上市也不现实。但在如此频繁的关联交易中,如何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还是很有难度的,由于网点众多,估计审计师也很难完全搞清楚。
由于中国速递整体继承了邮政集团的速递业务与物流业务,其通过自营及邮政集团代理,在全国合计拥有的营业网点就达45418个,业务范围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所有市县乡(镇).
实际上,相对于其他类型企业,中国速递的关联交易有一定特殊性,仅在服务互供方面,关联交易就分别出现在营业环节、分拣环节、运输环节、投递环节、呼叫环节等多个环节。而服务互供也是中国速递最主要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2010年12月31日与2011年12月31日,中国速递应收邮政集团及各省邮政公司账款分别为11.17亿元和6.32亿元,占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39.12%和23.35%。而上述款项即主要为邮政集团及各省邮政公司代中国速递向客户收取但尚未与公司结算的业务款。
中国速递指出,由于与邮政集团之间存在服务互供关系,将导致各个报告期末均存在一定规模的尚未结算的速递物流业务收入。不过,上述业务款项的结算时间也有明确约定。
而在中国速递设立至今不到三年时间内,偶发性关联交易也已达12项。如向大股东邮政集团的联营企业融资租赁飞机,向股东四川省邮政公司、陕西省邮政公司采购物流车辆,向邮政集团下属企业采购电脑设备,甚至向关联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购买理财产品。
2011年4月,中国速递子公司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曾向中国邮储江苏省分行购入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共计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4.5%。后于2011年7月28日赎回全部本金。
另外,在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内,中国速递国内速递收入分别增长了14.51%、12.88%和16.36%,尽管保持了平稳增长,但速递业务增速水平还是低于规模以上快递企业的整体水平。
据国家邮政局的统计,2009年至2011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分别实现业务收入479.0亿元、574.6亿元、758.0亿元,同比增幅分别达17.3%、20.0%和31.9%。
但中国速递辩称,这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入基数相对较大,并且公司主要通过直营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使扩张速度低于加盟模式。同时,公司强调收入与利润并重,因而放弃了一些不盈利的业务与市场。(.第.一.财.经.日.报 .谷.东)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正式出炉 存量发行静待配套细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刘明涛
在发布 《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近一个月后,证监会于4月28日正式发布了该《指导意见》,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指导意见》改动不大,不过对法律监管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日前香港证监会针对IPO造假开出一张罚单,对保荐人兆丰资本处罚4200万港元,矛头直指中介机构。有专家指出,香港已经做出表率,在《指导意见》出台后,未来A股也会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新增、修订5措施
在广泛征求市场意见后,4月28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又新增多项措施,同时修订了三大措施。
首先,此次新规新增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结合业务质量控制的需要,制定包括复核制度在内的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态度,保持对财务异常信息的敏感度,防范管理层舞弊、利润操纵等行为的发生。
另外,对于发行时间,也有新的改动,发行申请核准后,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自行选择发行时间窗口。
此外,《指导意见》还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提出进一步要求;进一步明确在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采取其他方法定价的比照执行)的情形下,发行人需要补充披露信息的内容及程序;同时,进一步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从严监管。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全过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我国资本市场是在经济体制转轨条件下诞生和发展起来的,发行体制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改革是一个不断调整、优化的过程。
那么,此次推出的《指导意见》,与之前的新股发行制度有哪些不同的地方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对比,找到在发行阶段的三大变动。
增加网下配售比例取消限售期
自从IPO实施询价制以来,参与询价机构网下配售的比例一直受到限制。根据之前规定,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机构参与配售数量不得超过发行总量的20%,而公开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机构参与配售数量则不超过发行总量的50%,同时,询价对象还承诺将获配股票锁定3个月。
不过,根据此次IPO新规,无论新股发行量大小,参与询价的机构在网下配售的比例都将达到50%,例如之前发行8100万股的奥康国际(603001),其网上发行6480万股,网下发行1620万股;若以新规发行,该股网上网下发行数量均为405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50%,只有当网下中签率高于网上中签率的2至4倍时,发行人和承销商则将发售股份中的10%从网下向网上回拨,超过4倍时将发售股份中的20%从网下向网上回拨。
另外,机构中签获配股份也不再锁定3个月,而是由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自主约定锁定期,换句话说,这部分配售股上市首日即可流通交易。
25%规则再引个人询价
为了制约新股三高发行畸态,此次《指导意见》还提出一个新概念,即25%规则。简单来说,就是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 (采用其他方法定价的比照执行),发行人应召开董事会,结合适合本公司的其他定价方法,分析讨论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因素和风险性因素,进一步分析预计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公司主业的贡献和对业绩的影响,对相关信息补充披露。而之前的询价规则没有对其作出限制。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25%规则的改革措施,其目的不是管制价格,而是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他是触发进一步披露信息的机制,发行人因此要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增强风险揭示,因此,它是补充信息披露的触发点,而非定价天花板。
另一方面,在询价主体上,《指导意见》又引入5~10名投资经验丰富的个人投资者,由主承销商自主推荐。这是证监会两年来第二次增加询价主体,上一次是2010年证监会增加私募基金参与网下询价。
首提存量发行
最后一大变动就是备受争议的存量发行最终保留下来,这也是A股市场首次提出存量发行。
简单来说,存量发行就是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以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不过,老股转让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同时老股转让所得资金须保存在专用账户,由保荐机构进行监管,在老股转让所得资金的锁定期限内,如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发行价,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可以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票。
《每日经济新闻》曾提出,一旦实施存量发行,为避免发行人利益诉求扩大,建议一旦出现股价低于发行价,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需强制回购转让股份。
对此,上述负责人称,这一要求可以对老股东抬高发行价有一定约束,但同时也可能会刺激市场炒新,并会抑制老股东转让股票。不过,推动老股转让的改革措施市场关注度高,牵涉市场主体多,利益复杂,《指导意见》公布实施后,证监将尽快出台相关操作细则和监管细则,推动这一改革举措稳步实施。
·延伸阅读
IPO新政多举措抑高价发行
热议的新股发行制度终于在五一小长假前尘埃落定,并且证监会要求该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5月份才开始排队上会的新股,其招股说明书、询价方式将遵循IPO新规。有观点认为,IPO新规将有效制约高价发行,具体实施效用如何,值得期待。
抑市盈率限超募
证监会在《指导意见》的引言中表示,发布《指导意见》的目的在于推动各市场主体进一步归位尽责,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均衡协调健康发展。单从开头来看,新股的三高现象是此次改革的重点。
一位券商策略分析师指出,在过去的询价机制下,保荐机构为了把股票卖出去,而询价机构为了争夺筹码,不惜拼命抬价,其结果必然造成巨额超募资金留存。事实证明,对于市场来说,这样的三高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从新规来看,不论是新增25%规则、引入个人投资者询价,还是取消网下配售股锁定期、提出存量发行,都将有效抑制新股发行市盈率。另外,加大了法律监管力度,这些都将使机构在询价时更加谨慎,人情牌式询价或将在未来减少,这将缓解抑制超高市盈率发行和资金超募现象。
市场人士指出,由于花的不是自己的钱,机构投资者在询价时报价可能不是很理性,毕竟亏了也不是自己的钱;引入个人投资者询价,由于个人投资者掏的是自己的钱,亏损也是自己一力承担,因此报价会更合理,进而带动整个报价趋于理性。
天相投顾也指出,由于三高问题在中小板和创业板更严重,因此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对中小板和创业板发行价和发行市盈率的影响要高于对主板的冲击,对提升市场结构稳定具备较大意义。而从行业来看,此次改革对于新股发行市盈率显著高出行业平均市盈率的行业影响较大。
上市首日流通筹码增多
首日流通股份增加,这对炒新肯定有抑制的作用,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诸多措施就是为了增加首日流通筹码,为炒新降温。某私募人士表示。
沪上某基金经理则认为,取消锁定期相当于当天流通盘增加,直接带来扩容而没有任何缓冲,对二级市场无疑是利空。
的确,此次IPO新规在增加网下配售比例并取消3个月锁定期,加上引入存量发行,这会大大增加新股首日流通筹码;如此一来,新股袖珍的稀缺性将不再。另外,随着流通筹码增多,炒新资金拉动一只新股非理性暴涨的成本陡增,这对抑制炒新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长安副教授认为,解除网下配售3个月锁定期,有利于合理股价的形成。因为从去年以来,三个月锁定期其实并没有真正发挥其稳定股价的作用,与此相反,大部分的新股破发。
市场人士表示,取消限售期后,与炒新游资对决的力量大大增强,新股首日被恶意炒作的可能性会降低。如果新股发行改革可以有效使炒新资金退潮,那么将减轻炒新对二级市场的抽血作用。(每日经济新闻)
今天两新股仍按老办法发行
虽然中国证监会在五一前发布了IPO新规,但今天刊登招股意向书的麦捷科技(300319)、同大股份(300321)仍将按照老办法发行。
证监会4月28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新的改革措施包括:询价中引入个人投资者;提高新股发行网下配售比例,并取消网下配售部分3个月的锁定期;老股配售;在发行批文有效期内,发行人自主选择上市时间等。
麦捷科技、同大股份今天发布招股意向书和询价及推介公告,两公司自5月3日起开始询价,这是IPO新规生效后第一批开始发行的新股。
两公司的询价及推介公告显示,本次询价、推介依据的仍是之前的《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即4月28日之前的规定),网下配售比例仍分别为19.79%和19.82%,而IPO新规的规定则是不低于50%(回拨前),网下配售部分仍有3个月锁定期。
麦捷科技2月14日过会,证监会正式下发批文为4月20日,而同大股份早在去年11月28日即已过会,证监会正式下发批文为4月25日,均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之前。
值得注意的是,在两公司的询价及推介公告中,都在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中明确提到,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根据股票发行申请会后事项监管规程,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需要重新履行核准程序。这段表述是在IPO新规3月31日征求意见之后,新股的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开始出现的。之前已有宜通世纪(300310)(300310)和任子行(300311)(300311)等公司在发行时提示该项风险。(上海商报)